Re: [問題] 贈與 免稅額提高為220萬 (98/01/23生效)

看板tax (稅板)作者 (超越自己)時間17年前 (2009/03/05 01:1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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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kite (深呼吸就不痛了)》之銘言: : 請問 : 若於98/1/22後,父親現金存入小孩戶頭低於220萬 : 是否適用新制不需繳交贈與稅? : 不需繳交的意思是否就是不須申報? : 另外子女是否會產生所得稅的問題? 一、敬請參考#11137原提問回應。(拜託,請不要在版友回應後,又修改提問。) 二、依照中央法規標準法的規定,自總統令公布後第3天起生效。 本次《遺產及贈與稅法 》修正係於98年01月21日公布,是以應以98/01/23為生效。 並非於98/1/22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9.107 ※ 編輯: moft 來自: 123.193.9.107 (03/05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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