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同事相處問題
※ 引述《bjy ( )》之銘言:
: 有點長的文章 還請前輩有經驗的人可以給一些建議
: 我將我的背景 姑且以代號形容
: 我這個 領域(技術或知識) 叫做 A+B
: A與B息息相關 只有A和B結合後 才能真的做出實驗
: 否則A是空談 B也是空談
: A可以分 a1, a2, a3, a4....
: B可以分 b1, b2, b3, b4.... (希望看到這裡大家還能理解)
: 兩年前我與同樣一位博士後 做同一個計劃
^^^^^^^^^^^^^^^^^^^^^^^^^^^^
: 他是做A裡面的a1 因為他不懂B
: 所以他以前的論文沒有很多實驗結果
: 然後我主要工作是做B
: 但我A與B都懂 雖不專精
: 但做得出一個完整實驗與paper 不需要這位博後幫忙
: 進來這個實驗室後 他想把a1做出來
: 所以跟我要了B的東西 (例如我正在做B中的b1)
: 他要走後 也不會跟我討論 他就自己做自己的
: 他曾說: 只要做得出A 不管是B裡面的b1 b2 b3都不是問題
: (言下之意我會覺得 他只覺得A最重要 B不過就是一些基礎技術 沒有創新)
: 他把a1+b1結合起來後 就發了一篇paper 他是第一作者
: 我的名字雖然在上面
: 但長期相處下來 我不覺得我們是team
: 我只是在幫他作嫁 這種感覺有人懂嗎?
這種事情發生的頻率挺高 博士後期間發表自己的第一作者論文相當重要
既然決定研究資源劃分跟薪水以及將來給有影響推薦信的都是老闆而非其他
博士後 那....誰鳥妳? 特別是下面的繼續發展
: 類似事情不只一次
^^^^^^^^^^^^^^^^
關鍵句
: 例如某一次 他因為聯繫不到我
: 急需要 例如B中的b2 以幫他完成實驗
: 他在公用電腦中搜尋我的資料夾 把疑似b2的檔案都copy去她的資料夾中
: 這件事老師也處理了 老師兩邊都不得罪
^^^^^^^^^^^^^^^
得罪人會有被報復的風險 沒事的話 職場沒有什麼人要得罪人
: 兩年過去 他需要的b1 b2他都拿走了 也沒跟我有什麼交集討論
: 只有出paper時會把我的名字擺在最後面
根據上面看來 協商過程你很可能沒有明確說出自己想要什麼
請問你想要的是什麼?
1. 對方因為拿了妳的數據或者資料 然後幫你出妳第一作者的論文?
2. 同上 但是你要第二作者
3. 同上 但是你要第 N 作者
4. 除了作者權之外 妳還要對方為之前的事情道歉
5. 妳要對方撤銷已經登出的論文
等等等等
不管上面的哪一種或者哪幾種 請問你到底要什麼? 妳甚至在這邊都
沒能讓板友明白妳到底要什麼 那麼你在前述的談判過程當中到底都在
談什麼?
: 最近新進一個博士生
: 我正在協助指導他如何做A與B
: 所以我就把我未完成的 b3 讓他去做
: 這位博士後最近也想用b3 發另一篇paper
: 我想倫理上 他應該先問我 (我們做同一個計劃的)
: 結果他直接找那位新博士生
: 跟他要了b3的東西拿去影印
: 很明顯的 他並不是要跟新博士生有任何交流 也不想跟我交流
: (我也不想跟她交流啦 因為她只想從我身上拿東西)
: 只是存脆拿新博士做的東西 (在我協助之下)
: 去完成他的paper罷了
: 一整個感覺糟透了
: 說不好聽一些
: 我們只是被利用來以成其事業的苦工
: 兩年下來 再加上這件事 感覺真的很糟
是的 這種感覺當然很糟糕 但是這種事情初步解決就是你跟另一個博士後
在妳們老闆主持之下當面講清楚妳期待對方從妳這邊取得什麼之後要付出什麼
否則就如何如何 然後對方也提出對方的期待 最後妳老闆根據雙方主張做出
某種裁判 如果任何一方依然不滿 那麼事情可能進一步升高到需要更高權威
單位出面
但是基本模式是一樣的 "妳到底要什麼 憑什麼要 請你明確表達出來"
職場談判協商 或者法律仲裁或者審判的基本模式都是這樣
最後 法律規定或者說一般的習慣還有一項需要妳注意的 同樣或者類似的
事情一再發生 妳會被判定默認 然後你就失去再申訴的權益
今天在這個實驗室做博士後是這樣 改天妳到別的地方做博士後也一樣
將來到職場不管找到教職或者其他職位 如果又發生類似事件 狀況也是一樣
處理這種三天兩頭國內國外三不午時就發生在男女老少之間的這種狀況 有不滿
的人首先就是清楚明白列出自己想要什麼 然後才是談判的技術問題
這跟寫研究論文一樣 麻煩清楚明白點出這篇論文的研究目的是什麼 目的
都搞不清楚 堆砌一堆數據跟圖表根本沒有意義 妳的論文妳有責任清楚明白讓
讀者知道你的研究目的 妳的糾紛妳的談判 妳有義務讓仲裁人清楚明白知道
妳的訴求 然後才有可能開始討論你要的權益
最後提醒相關的一件事情 請問你以後做研究或者工作都不打算跟任何人
合作了嗎? 如果將來又發生類似的事情妳打算怎麼辦?
※ 編輯: saltlake 來自: 71.70.239.173 (02/03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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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是一個幸福的人 :p 當年第一次當專任研究助理 然後到美國轉戰各處
三不五時就會遇到或者看到這種糾紛 博士後之間算啥? 大研究團隊裡面兩個
PI 槓上到需要團隊主持人出來協商也是三不五時就有的 模式根本一樣
※ 編輯: saltlake 來自: 71.70.239.173 (02/03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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