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基本工資害了弱勢勞工?
看板Economics (經濟學)作者yunajane (yunajane)時間13年前 (2011/07/28 09:49)推噓7(7推 0噓 36→)留言43則, 9人參與討論串1/26 (看更多)
原文網址
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article.php?id=44048
Q:基本工資漲到多少才能保障弱勢勞工?
A:基本工資不能保障弱勢勞工,它只會讓弱勢勞工更難找到工作。
要理解箇中原因,須先弄清兩個概念:一是市場競爭只存在買者與買者間,或賣者與賣者
間,買者與賣者間不會競爭;二是市場競爭不會消失,只會改變形式。
勞力的價格—也就是工資率,是由勞力市場供求決定的。每個勞工出售勞力的價格,不會
比其他同質勞工要高,否則沒有雇主會雇用他;雇主購買勞力的價格,不會比其他雇主出
的價格要低,否則就雇不到勞工。
因此,競爭是發生在勞工彼此之間,或是雇主彼此之間,而不是勞工和雇主之間。一般人
認為勞工薪資高低,是由勞工和雇主間的競爭,也就是雙方「議價能力」決定的,這是錯
誤概念。
在不受干預的勞動市場,生產力較低、或缺乏經驗的勞工可要求較低工資,這是他用價格
競爭來彌補他生產力較低或缺乏經驗的弱勢。唯有這樣,他才能和其他有較高生產力、更
有經驗的勞工競爭時,得到工作機會。
例如,流行樂團披頭四還沒成名時,曾在德國漢堡一家夜總會表演,酬勞非常低。表面上
他們很可憐,但唯有如此,當時還沒成名的披頭四,才可能在和眾多已成名的樂團競爭時
,得到表演機會。如果當時的披頭四,要求和已成名樂團同樣的酬勞,哪家夜總會肯請他
們呢?
如果政府認為未成名的披頭四酬勞太低,規定夜總會必須付基本工資,結果如何?答案是
夜總會將改找更有經驗、更能吸引客人的樂團來表演。因為當時披頭四沒經驗又沒吸引力
,要和其他樂團競爭表演機會,唯一優勢就是收取較低酬勞,而基本工資卻正是剝奪了他
們這個優勢。
這就是基本工資的後果:讓那些生產力較低、沒有經驗、學歷不高的勞工,無法再用「低
工資」來和那些生產力較高、較有經驗、高學歷勞工競爭,這就讓這些弱勢勞工更難找到
工作。
其次,基本工資不允許弱勢勞工用低價競爭,他們不會束手待斃,他們會透過價格以外的
方式和其他勞工競爭工作機會。這些非價格競爭方式,可能是向雇主送禮,或攀關係走後
門、賣弄姿色、考各種證照、忍受更差工作環境、超時工作、沒勞健保等方式。
換句話說,基本工資不允許勞工用價格競爭,他們會改以非價格方式來競爭工作機會,這
不但讓勞工付的代價更大,對雇主也沒有好處,因為雇主是寧可用低薪來雇這些勞工的,
這是一個雙輸局面。
因此,「賣者只和賣者競爭」、「競爭不消失,只是轉變形式」,這兩個概念就說明基本
工資並不能保障弱勢勞工。經濟規律從來不會因政府一紙命令而移轉的。
經濟達人歡迎讀者提問:
http://www.bwnet.com.tw/Dr.A/
E-mail:adanomic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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