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基本工資害了弱勢勞工?

看板Economics (經濟學)作者 (第六天魔王暴君)時間12年前 (2011/08/01 02:06), 編輯推噓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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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ydland (RBC)》之銘言: 企業的責任包含「一堆」,那麼政府與消費者呢? 法律的遵守是每個該盡的義務, 難道這是板上目前所說的「唯一」社會責任? 學者們總是喜歡先預設一個道德標準,之後才會去證明他說的是「對」的, 很多問題,並非解釋就是解決,這沒錯! 但光解釋就發生一堆爭議了,那麼哪一個方法是解決最好的方法? 拿出了「人性尊嚴」當成支持基本工資的理由, 那麼是不是所有事情都要先去討論是否符合「人性尊嚴」呢? 有人說:「在商言商」,既然如此追求利潤本身就是企業一大責任! 那麼政府的責任是什麼?---照顧人民,建立法秩序 企業的社會責任,如果是賺取利潤,那課稅自然可以用來解決一堆問題, 但是企業的社會責任如果不只這一個,那麼還有哪些? 或許可以列舉一堆名目,但事實上就是一句話守法! 當人們總是以「將心比心」當成要企業去照顧社會時, 別忘了,如果你是企業主你會如何? 甚至請問,知道什麼臭氧層破洞或空氣污染,願意少開冷氣少開扯少抽煙嗎? 我的立場自始是,基本工資是政府「操縱」市場機制的開始, 但是,卻從未反對政府「透過法律」使得市場能夠發揮更好的機能, 法律這東西,或經濟政策這東西,凡是陳列到國會殿堂就變了樣, 與其如此,不如一開始就建立法律維持市場上的秩序, 至於失業、貧窮等就以社會保險加以解決,傷害人身財產就用法律制裁, 只要政府能夠建立公平的法律與司法系統,很多問題自然可以解決! 可是呢?政府無法建立公平司法系統,就喊拼經濟與照顧弱勢,結果呢? 景氣好的時候,就算政府不用大力施為一樣可以維持一定的經濟成長, 但是景氣不好時,就算政府用力施為,大多是挖東牆補西牆, 進一步言之,「時間」也一直是個問題! 民主社會中,每屆執政者都會定期替換,為了選票往往必須極力施為, 導致一堆建設並非自己任期計畫卻攬為自己,或後來因種種原因停工而債務卻由他人扛, 既然如此,就讓政府維護穩定就好,光是這個就很難了! 千萬不要忘記,台灣是個「憲政」國家,也因如此政府更不應該隨意施為, 該是工會的權限,就立法讓工會有足以對抗企業主的能力, 該是企業的權限,就立法賦予企業可以賺取利潤,提生生產力的機會, 該是消費者的權限,就立法讓消費者可以享受,並且有管道可以申訴, 不該有的權限,政府就要立法「限制」,並且時時「監督」, 政府充其量只是「裁判」,就不要擔任「球員」了, 一場「球員兼裁判」的比賽,都是沒有看頭的 -- 三國英雄,首推曹操,他的特長,全在心黑: 他殺呂伯奢,殺孔融,殺楊修,殺董承伏完,又殺皇后皇子,悍然不顧, 並且明目張膽地說:「寧我負人,毋人負我。」心子之黑,真是達於極點了。 有了這樣本事,當然稱為一世之雄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5.123.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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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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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字:芝加哥(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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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這些千篇一律不如直接翻一次原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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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一直搬相同的古人思維 拿些實證資料來說嘴還比較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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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證要看怎麼個實證法阿~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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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不是芝加哥哩 應該用"X無效率"直接蓋掉 完成這一回合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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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回合將使出青眼白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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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喜歡妙娃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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