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簽約 想離職
想請問一下
我今年10月有與公司簽約一年
但是現在想離職
算一算剛好工作滿3個月
我12/28有口頭跟主管提到 我要辭職(藉口是 要念研究所)
那是不是只要付完違約金就可以走人
還是要等10天(包含假日嗎?)才能走OR交接完才能走?
對於以後找工作面試 該怎麼說明離職原因呢?畢竟是我毀約
毀約還能跟目前主管要求開離職證明嗎?(好像現在找工作都需要附 離職證明?)
還是用沒工作經驗找工作比較好呢?(我是應屆畢業生,畢業半年了)
真的很苦惱,
這是我第一份工作,沒離職經驗,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請大家幫幫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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