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病假與特休的關係
※ 引述《eekas (依卡斯~ )》之銘言:
: ※ 引述《chlen (哇哈哈N)》之銘言:
: : 有些人甚至是遲到一個小時 填一張假單請病假就行了
: : 之前算出缺勤的人事小姐對這個狀況其實很不高興
: ^^^^^^^^ 這人事小姐真是正義凜然阿 ^^;
公司快三十年的老臣了 公司利益比自身利益還重要
抓預算抓的比誰都緊 公司沒有她不行
: : 有沒有比我們的解決方案更好的方式?
: 提供幾個思考點供做參考...
: 1.首先是公司文化的問題...為什麼公司允許沒生病卻報病假的情況發生??
: 而單位主管或考績制度,卻都無法對員工的"謊報"舉動有所因應??
: 2.考績制度方面,建議將出勤分數納入:一般特休不扣分,病假、事假都是要扣分的。
: 3.建議以後病假通通要附證明:公司相信員工,但顯然是員工自己把制度玩壞了
: 4.不能規定先扣特休、再補單據請病假啦! 要扣也是算"事假"。
: 病假允許事後請(臨時生病本來就是事後請),並且一日內補請,無單據者都算"事假"
: 5.特休部分:特休未休、年底歸零或延後休,是其中一條路。
: 不過若單純這樣做,只會讓 特休-->病假 變少, 事假-->病假 一樣會存在。
: 而且讓特休歸零雖不違法,但是要考量員工會有所反彈。
: (另外,新人本來就沒什麼特休假,訂制度時應該可以不用考慮這點)
: 6.一般事假以小時計,病假、特休以半日計。
: 所以請"一次"病假(半日)至少得扣薪兩小時, 而請事假只要扣一小時薪
: (員工才不會連遲到都出去晃滿一小時才回來,然後說是請病假。)
: 7.全勤獎金用半年或一年為週期,到不如改用 月 為週期(理由自己想想...)
: 且全勤獎金是既有薪資的一部份嗎??若是得另外加重人事成本,老闆應該不會同意
: 以上,只是大概想到的列一列,
: 自行斟酌貴公司狀況看看要怎麼改比較好
感謝eekas版友提供的建議 針對您的建議 我提出幾個說明
因為我星期三就要針對這個提案送交總經理決議 所以才會想要再討論一下
1. 我們公司給假給的很鬆 只要送假單 幾乎沒有不過的
年中及年終考核會列入 可是因為不能讓出缺勤佔比太大 所以最多就是扣5分
出缺勤部分拿0分跟拿-72分的人 到最後都是扣五分 所以對某些人來講 無關痛癢
2. 因為勞基法施行細則有相關規定 不想要造成勞資糾紛
所以未休完之休假換算成薪資是確定的
若員工沒有附證明 強制規定請事假或扣特休有無違法?
3. 會提到新人是因為有主管表示 新人可能只有少數幾天特休
如果真的身體不舒服可以請病假 那特休隨時都可以請
可是如果硬是用病假把特休用掉了 那之後真有事情的時候 反而沒有特休可以用了
4. 以版友說的第6點 換個心機一點的說法
反正都規定要請半天 那我就在家睡半天 也是賺到半薪 這也是我們公司現存的狀況
5. 全勤是以半年或年度計算 是因為不想讓全勤流為變相加薪
要真正鼓勵出缺勤記錄好的人 如果真的實施全勤獎金制度 那考績那部分就會拿掉
另外 因為這是額外增加的成本 經過人事小姐計算之後
她認為這樣的成本跟請病假領半薪及年終領回未休特休的成本應該差不多
又可鼓勵同仁盡量先休特休
我現在的重點是 杜絕浮濫的請病假制度 又不置於讓大家覺得公司在找他們麻煩
才會向大家請益 (會這樣說是因為公司正在轉型導制度 反彈已經很多)
請大家再多給我一點意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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