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病假與特休的關係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finker)時間16年前 (2008/11/06 21:2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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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loodycat (布羅迪 凱特)》之銘言: : 之前爬文大家都不贊成生理假要出具證明 : 我想這招是行不通的 本來就行不通,這個有解釋令 行政院勞委會80.07.01台勞動三字第16614號函 「女工因生理原因請普通病假,無庸提出醫療機構或醫師證明。」 ^^^^^^^^^^ ^^^^^^^^ 除非是生理假請得極度不規則,(例如:一個月來兩、三次) 不然是不應該要求醫師證明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13.19
文章代碼(AID): #194l3_DV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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