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保] 健康告知問題已刪文
板友好
之前曾到板上詢問保險,後來一直延宕至今還未投保
我之前想投保的時候都不還曾做過健康檢查
也很少到醫院看病,應該算是健康體況
但六月初學校員工健檢,板橋國泰醫院健檢中心到校辦理
當時想說從未健檢過,所以自費做了一些檢查
結果檢查出有三項異常:卵巢囊腫及甲狀腺結節併鈣化,請追蹤複檢;尿蛋白異常
當時健檢人員說卵巢囊腫有可能是生理性水泡,可能隨時間消失
至於甲狀腺結節須到新陳代謝科再追蹤
最近打算要投保了,但對於健康告知一事相當猶豫
不知道像這種情形是否有可能會被保險公司拒保或批註除外?
爬文後知道健檢中心辦理的檢查若未過健保卡,似乎保險公司難以查到
而我也只是知道異常,還未到醫院複診似乎不會留下紀錄
聽醫護人員的意思好像是說我三個月後追蹤也可能沒事
如果可能沒事但卻被拒保或除外,我會覺得很遺憾
也可能會影響我其他保險公司的投保情形
因此,想請問:
1.若誠實告知,保險公司也核保、未批註除外,是否就會理賠該項目?
還是只要有告知就會直接除外不理賠了?
目前只知報告異常未複檢,這"異常"(非疾病)是否會被當成既往症不理賠?
2.還是我應該在投保前先去複檢,確定那些"異常"其實是"正常"(尤其卵巢囊腫那項)
而可以用一般體況投保,只是風險就是有就醫紀錄而且有可能確實是異常需診療
或者有其他辦法可以正常投保嗎?例如晚一點過一陣子再投保?
當然也曾想過既然未過健保卡就假裝不知道有異常@@
但有被解約的風險,而且可能以後會有糾紛很麻煩,良心也受到譴責 Orz
早知道應該在健康檢查前就先投保,也不用現在如此掙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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