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一下獨立項與附屬項的問題
※ 引述《naphuang (天涼好個秋)》之銘言:
: 請問一下
: 一般寫專利的時候,有分為獨立項和附屬項
: 我的認知是:
: 附屬項的功用有:
: 1.附加組件,使該發明物的功能更完整
: 2.更明確的敘述該發明物零件的形狀、位置
: 不知在實務上,這樣是否正確呢?
: 另一個問題是,
: 要比較A、B兩專利有無侵權時,
: 即比較A、B之獨立項即可,而附屬項不用比較,
: 因為獨立項一樣,則附屬項不用比了,因為有侵權
: 若獨立項都不一樣了,那附屬項也不用比了,因為沒侵權
: 這是我目前的一些想法,也是在寫專利範圍時所陷入的迷思
: 不知以上概念是否可正確呢?請大大指教!謝謝
僅就第一個附屬項功用提供個人看法:
基本上你的認知都正確,
附屬項更常用來保護同一標的物之不同實施型態。
實務上,看待跟解析獨立項跟附屬項是同等地位,
亦即審查時附屬項同樣要合於專利要件,
換句話說,若附屬項單獨取出申請專利時(變獨立項)一樣要能符合專利要件才行,
否則該附屬項即失去撰寫的意義。
正因為附屬項與獨立項站在同等地位,僅差在範圍相當或略小(限制條件增加)的情況,
故解讀附屬項時,必須連同獨立項一併解釋,
當然每一個附屬項都可撰寫成獨立項,
不過實務上卻不會有人這麼做,
因為都要加入獨立項的內容才算完整,字數、篇幅過多且大,浪費時間且毫無意義,
但最重要的是各國對於獨立項的項數與規費有規定,項數愈多申請費用愈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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