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惡法草案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不存在的騎士)時間16年前 (2010/03/03 10:19), 編輯推噓7(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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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m1220 (HY)》之銘言: : 我想針對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的問題(大問題) : 大家都知道 : 不過 不管有沒有用還是應 反應給立委知道 : 總不能坐以待斃眼睜睜看惡法上路 (等死QQ) : 所以我是打算一直寄信反應 即使該法通過了但若部分條文有所修正 : 也比較好 : 今日第一彈 (可能寫的不好~~很抱歉) : P S 今天才知道有109位立委 @@ 寄的好累!! : 標題: 惡法草案-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 : 委員您好: : 對於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個人有一些意見 : 1.「獎優」部分,新增優等,上限為五%,「汰劣」部分,丙等比例訂為三% : 不知道考試院是哪位先知 : 將獎勵與汰劣設限為5% 與3% : 是不是夢到哪位神仙托夢告知其台灣政府就是那麼爛 : 只有5%的公務人員是認真的 : 又搞出一定有3%的人是爛的 : 這政策 感覺是只為改革而改革吧??? : 真的改變的了整個體係嗎???? : 我想當初設法規的用意是好的 : 但是現在卻看不到設定的道理在哪??? : 視想若每年都要有3%的人按規定打丙 : 若大家表現得都很好 卻倫為依規定 一定要有人打丙 : 真的是很奇怪 這部分就像是一個病人,身體出問題了,要想個方法革除病灶(壞的公務員) 結果有個醫生說「這個病人身上的器官出問題了,要割掉3%的器官」 問:為什麼是3%? 醫生:不知道,反正身體那麼差,濫的部分一定多於3%,割掉就是 問:那要割哪邊的3%? 醫生:不知道,每個器官都割掉3%吧 問:那假設我今天要割掉肝臟的3%,那要怎麼選出肝臟有病變的3%? 醫生:這個問題我們一直都不清楚,現在也還沒研究出方法,反正先割再說 此等庸醫,哪個病人敢讓他醫?醫完後不死也半殘了 現在只是草案,但是已經讓我嚇死了,希望有能力決定的人不是笨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110.169

03/03 10:46, , 1F
形容的貼切又好笑,推一個!
03/03 10:46, 1F

03/03 11:33, , 2F
推每個器官都割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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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1:35, , 3F
最後變成機器戰警~只有最強的器官活下
03/03 11:35, 3F

03/03 12:37, , 4F
形容的太好了!結果搞到後面只有大腦沒被割
03/03 12:37, 4F

03/03 12:43, , 5F
也許那3%是想割腦的..因為醫生診不出病
03/03 12:43, 5F

03/03 13:07, , 6F
有些器官割3%就整個壞掉了...
03/03 13:07, 6F

03/03 20:02, , 7F
這比喻真棒~大推!
03/03 20:02, 7F

03/03 22:43, , 8F
推,草案的說明也沒有說為什麼是3%
03/03 22:43,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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