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基礎訓不具公差性質?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Kevin)時間13年前 (2012/11/27 20:30), 編輯推噓10(1003)
留言13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6 (看更多)
各位好 年關將近,很多單位都開始報出差旅費 前陣子報的差旅費中,參加考試錄取人員 基礎訓練的差單被會計退件,理由是: "基礎訓練所給的公假不具有公差性質" 所以無法核給任何的補助,包含交通費都不行。 但當初人事單位有說可以請領服務機關到訓練單位 來回一次的交通費用,並依規定給予公假。 目前只有查到"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問答手冊": 問:基礎訓練人員,可否支領交通及膳宿費用? 答:查行政院民國90年8月28日台九十忠授字第06851號函 修正發布之「各機關派員參加各項訓練或講習報支費用規定」 第2點規定,參加訓練或講習,包括行程及訓練期間, 訓練機構每日已提供用膳2餐以上及住宿者,僅補助服務機關 至訓練機構間之往返交通費。 但是不知道相關規定是不是有修改? 是否有明確的法規或解釋函提及會計所言 "基礎訓不具公差性質,不補助交通費用"呢? 畢竟基礎訓交通費用不低,能補助也算不無小補, 有勞各位先進指點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6.4.210

11/27 21:15, , 1F
基礎訓周末二日不供餐,確有在受訓地用膳者,可報膳費。
11/27 21:15, 1F

11/27 21:20, , 2F
連更基礎的交通費都不給了,哪來的膳費?? ^_^
11/27 21:20, 2F

11/27 21:27, , 3F
科科~~只是跟他說他的權利啦,成不成功就靠自己爭取囉。
11/27 21:27, 3F

11/27 21:36, , 4F
基礎訊共五週 那五個週末都可以報膳費嗎
11/27 21:36, 4F

11/27 21:39, , 5F
去吐會計啊..看是會計大還是規定大
11/27 21:39, 5F

11/27 21:54, , 6F
我們是只能報第一天去程和最後一天回程的交通費
11/27 21:54, 6F

11/27 23:36, , 7F
理論上能報 但不是每個機關都有錢....
11/27 23:36, 7F

11/27 23:36, , 8F
不過那時我去受訓的時候 每天上班交通費也沒停發就是
11/27 23:36, 8F

11/27 23:37, , 9F
不過那個上班交通費還是比到南港的文官學院少
11/27 23:37, 9F

11/28 00:54, , 10F
我基礎訓沒住宿可申請差旅費~
11/28 00:54, 10F

11/28 01:22, , 11F
我們可以報去回交通費 跟六日的膳雜費
11/28 01:22, 11F

11/28 01:29, , 12F
可以說沒錢給你(你可以簽勻支) 但不可以說不准
11/28 01:29, 12F

11/28 10:01, , 13F
第五週星期五就結束了。
11/28 10:01, 13F
文章代碼(AID): #1GjB9ph8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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