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基礎訓不具公差性質?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maniaque)時間13年前 (2012/11/27 21:03), 編輯推噓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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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ch (Kevin)》之銘言: : 各位好 : 年關將近,很多單位都開始報出差旅費 : 前陣子報的差旅費中,參加考試錄取人員 : 基礎訓練的差單被會計退件,理由是: : "基礎訓練所給的公假不具有公差性質" : 所以無法核給任何的補助,包含交通費都不行。 : 但當初人事單位有說可以請領服務機關到訓練單位 : 來回一次的交通費用,並依規定給予公假。 : 目前只有查到"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問答手冊": : 問:基礎訓練人員,可否支領交通及膳宿費用? : 答:查行政院民國90年8月28日台九十忠授字第06851號函 : 修正發布之「各機關派員參加各項訓練或講習報支費用規定」 : 第2點規定,參加訓練或講習,包括行程及訓練期間, : 訓練機構每日已提供用膳2餐以上及住宿者,僅補助服務機關 : 至訓練機構間之往返交通費。 這也可以印給你家會計. : 但是不知道相關規定是不是有修改? : 是否有明確的法規或解釋函提及會計所言 : "基礎訓不具公差性質,不補助交通費用"呢? : 畢竟基礎訓交通費用不低,能補助也算不無小補, : 有勞各位先進指點了 支出標準及審核作業手冊 100 年修訂版 , P.78 (十二)公務人員奉派參加訓練或講習性質之各項會議,究係核給公差或公假之疑義 (銓敘部99.2.9部法二字第0993151389號書函) 公務人員奉派參加訓練或講習性質之各項會議,究係核給公差或公假疑義一節, 查銓敘部95年4月27部法二字第09526059912號函復行政院主計處略以,茲經該 部於95年4月10日召開「研商公假及公差應如何區分及所涉相關事宜」會議, 並決議:「公務人員有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4條所列公假事由,且屬公差性質者 ,或公務人員經機關派遣公差,合於公假規定者,均以公假登記,並加註具公差 性質。」,請服務機關依上開函釋規定,本於權責覈實認定辦理;另因公差派遣 及出差旅費報支,分屬服務機關及行政院主計處之權責,如有疑義,宜請另洽權 責機關辦理。 亦即本案在認定上,須就基礎訓練是否屬於機關派遣? 當然是啦.... 你問人事室是不是機關派你去受基礎訓?? 今天基礎訓不是你自己提要去的,是保訓會根據訓練計畫來要求你去的 換言之,本案既符合請假規則第4條1項6款,自得以 【具有公差性質的公假登記】 若有以此種公假登記,會計主計系統沒有理由不給交通費. 總之呢,看你是要把 P.78 印給會計,還是直接一封投訴,直接往你們 上級機關丟,讓上級機關的會計室直接打電話下來洗臉你家會計.... 其實那個公差,定義說起來應該是 "公家差遣",也就是公家要你去 但是參加國考,則是"你自己想要去" 所以國考不給交通費,天經地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68.25

11/27 21:41, , 1F
俺上課的時候老師也說我們可以報差旅費..全班人嚇到
11/27 21:41, 1F

11/27 23:41, , 2F
我有報過,且...還有交通費
11/27 23:41, 2F

11/28 07:43, , 3F
是可以報的 我也有報過 記得當時會計主任本來是不給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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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07:44, , 4F
通費的 他說他沒遇過基礎訓練的狀況 他認為不能請 後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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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07:44, , 5F
把支出標準及審核作業手冊這一頁印給他看 就過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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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12:36, , 6F
除非 貴單位有內規說不可以報,先去問會計吧
11/28 12:36,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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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訓練可報支第一天及最後一天機關至訓練所來回交通費
11/28 19:44, 7F

11/28 19:46, , 8F
如果你們單位有補助上班交通費,就要扣回來
11/28 19:46, 8F
文章代碼(AID): #1GjBeyP9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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