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考績委員會的案件是大主管說的就成定局嗎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極品宅男)時間12年前 (2014/07/15 21:30), 編輯推噓2(209)
留言11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因為有朋友承辦公文讓大主管有意見 大主管直接在公文決行意見上寫要送委員會討論懲處 這樣程序會不會太直接 因為都不給檢討報告機會就直送考委會懲處 朋友之前去年曾有件公文直接有被要求寫檢討報告 是因為如此紀錄才不給檢討直送委員會嗎 朋友只是做二年多的委三,雖然之前也曾因公務和大主管意見不合 但大主管這樣做真是很讓朋友對公務生涯感到失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212.4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05431032.A.8D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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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方面說法,到底犯了什麼錯誰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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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23:57, , 2F
考績會開會審議前.人事一定會書面通知受處分人提出書面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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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23:59, , 3F
而且也會徵詢是否列席考績會答詢說明?那就是檢討說明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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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有不符還可以向保訓會申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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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沒屁用 就算沒有違反規定還是可以隨意懲處 去申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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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被打槍回來 然後取得黑亮亮跟保障法6-2的資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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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樓上 長官要績效 往往會犧牲下屬 不配合的陳辦就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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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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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處分被撤銷才會取得保障法第6條第2項資格,否則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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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單純黑亮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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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nIpuZK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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