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原版要函轉的文現在局長要我們用便簽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priest66 (老天爺都不老天爺了)時間9年前 (2016/12/07 18:51)推噓5(5推 0噓 5→)留言10則, 6人參與討論串1/5 (看更多)
事情是 因為有一位議員發文過來
要我們對他質詢的問題 寫短中長程改善方案
然後我這是二級單位
發文用一級單位名義回了改善方案計劃書
但現在文被副局長退了
因為議員的文裡面有一條非我們局的業務
原本是要函轉該局
但現在我們局長要我們用便簽的方式
會他局提供意見後 在一併函復
因為爬文 google 和同梯的朋友 都問過 但還是找不到解答 想來版上問看看
1 便簽 是附在議員和我們原本的函(稿)即可嗎
先前寫的是一文二稿(有計劃書回復的函稿和函轉他局的函轉文)
還是說 函轉那份就去掉了 直接附上便簽?
2 另外是 便簽要怎麼寫啊T_T 我寫
一、本案依據XX市議員OOO辦公室105年X月X日OO字第10000000CL號函辦理
二' 就XXXX復會XX局陳述意見後一併函復
三 陳閱後擬依文辦理
可以嗎 現在幾乎等於沒人可以問 所以只能亂寫 我們主任超級兇的
雖然依定會被罵 但大家可以幫忙我被他罵少一點嗎T_T 拜託
3 全部印出來以後 要怎麼放 是便簽然後我們的函稿 然後 函轉文
這樣嗎?便簽是不是放在函稿上附著的東西?
4 還有一個問題是 展期的問題 因為種種原因 此文已被展延一次
現在要展延第二次 是否要跑紙本 ?
拜託大家了 真的很不好意思 在這邊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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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6.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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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riest66 (61.216.87.5), 12/07/2016 18:51:55
※ 編輯: priest66 (61.216.87.5), 12/07/2016 18:53:01
※ 編輯: priest66 (61.216.87.5), 12/07/2016 18:53:56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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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8:59, ,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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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 局長叫我們用便簽
推
12/07 19:, , 4F
12/07 19:, 4F
??
※ 編輯: priest66 (1.171.136.107), 12/07/2016 19: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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