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連生兩胎,考績也被主管連打乙等已刪文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時間9年前 (2016/12/21 14:34), 9年前編輯推噓14(1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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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回一下您的問題,並不是生育就最大,舉例來說, 一個女的仗著自己是孕婦,就擺爛,這樣子,還要因為提 高國家的生育率考績給甲?當然,這不是指您,不過,您 可以自己看看,自己相較於其他同仁的業務是輕是重、是 簡是繁,是不是因為您懷孕了,主管給了您相較其他同仁 比較輕的工作量,原本的工作量由何人分擔?您請了兩個 月的產假,是由何人幫您分擔工作?而這些人的考績是甲 是乙,若這些因為您懷孕、生產而增加工作的人,拿的考 績是乙,您卻拿甲的話,對於這些同仁來說,情何以堪? 第二,會有這個問題,就是因為甲等比例設限的關係,又 甲等比例為什麼會設限?那是因為以前甲等比例過高的關 係,為什麼甲等比例會過高?那是因為大家鄉愿的關係, 大家覺得自己有拿甲就好了,至於那些擺爛的人拿的是甲 是乙,大家覺得基於同事的情誼,不太好意思說什麼,不 管是好是壞,大家通通拿甲,所以,比例限制就出來了( 看看這幾年,也有在檢討司法官考績的聲音,就知道了) ,然後,一群不得長官緣的人,就在爭吵誰拿甲誰拿乙了 。延伸下去,就算設有比例,再爛的人,最多也是拿乙而 已,因此,前幾年,關中才會拿出完全沒有汰劣效果的三 丙考績法草案,為什麼會如此,我覺得公務員自己不願意 得罪人的個性是很大的關鍵(這就和勞工不敢出來罷工一 樣),永遠等著黑人給別人當,自己就等著撈好處。 可以解決問題的方式有幾種: 一、機關同仁大家講好,不管甲等、乙等考績獎金大家平 分,甲等給有升等需求的人,如果大家都是沒有升等 需求的人,那就沒什麼差別了,好處是大家不會為了 考績在那邊吵來吵去,壞處是大家調來調去,今年講 好,明年調來的人不一定同意,所以只能治標。不過 ,我待過的機關,的確是有些單位同仁是這樣做的。 二、認真的同仁團結起來,給予長官壓力,要求給予擺爛 的人乙等,甚至是丙等,如果長官不願意,那就請拿 乙等的認真同仁申訴,其他人幫忙作證,甚至是把擺 爛的人捅出來,這樣的好處是,如果長官打考績能公 開、透明,如實給予考績,就能進而爭取比例不要設 限,壞處是大家都可能會黑掉,也可能產生派系的問 題。只是,這種方式,最基本的條件就是認真的人可 以團結起來,但是以臺灣人貪財怕死愛面子的個性, 應該很難。 最後,其實我是很想說,考績的事要看開,只是我也做不 太到,像我請婚假那年,我就跟長官說,我願意拿乙,不 過,長官最後不知道為啥,還是給我甲了,讓我對其他同 仁非常不好意思。 但是,後來我離職的原因,其實,考績也占了一部分因素 ,我們的機關業務是有分組處理案子的,每組含我是三個 人,每個人負責的業務不同,而我帶了二個組,其中一個 組的同仁出了問題,我幫這個同仁處理他的二個半月的業 務,直到有別的同仁來接這個同仁的業務,也就是說,我 一個人做二個人的工作做了二個半月;沒想到當年12月30 日時,因為我另外一個組的同仁1月1日要調走,長官(和 上面的是不同長官)要調另外一個和出問題的同仁一樣爛 的人過來,我就很不高興了,和長官大吵一架,我就拿了 乙等了,吵完架的時候,我很不高興,想要調機關,結果 機關還不給調,拿到考績通知之後,我就把辭呈遞上去了 。 我的想法是,如果當年和其他人相比,我的業務沒特別的 重,我請的假又比別人多,我覺得你給我乙,我接受,我 不會去吵;但是,如果我那年的業務特別重,只因為我不 接受你安排爛的人給我,那你就打我乙,我不能接受。 如果您在機關中,業務真的比其他同仁重,那我個人支持 您去申訴,不過,打考績這種東西,就是一種「判斷餘地 」,要保訓會翻案的機會,微乎其微;反之,如果您的業 務量沒其他同仁重,我覺得拿甲算賺到,沒拿甲也應該, 畢竟,搞不好幫您分擔業務的同仁也拿乙,不是嗎?給您 參考。 補充一下,連兩年乙等,並不一定會影響升等,還是要看 狀況,因為三年一甲就可以升等,如果是剛升職等的人, 連拿兩年乙,是不會影響升等的,也就是說升職等後三年 的考績是「甲乙乙」、「乙乙甲」,都不會影響升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231.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82302074.A.2B5.html ※ 編輯: ceres1209 (220.132.231.33), 12/21/2016 14:47:06

12/21 15:23, , 1F
拜讀
12/21 15:23, 1F

12/21 16:04, , 2F
12/21 16:04, 2F

12/21 16:08, , 3F
推判斷餘地,前面的推文還有人拿性別平等法第31條來說嘴。
12/21 16:08, 3F

12/21 16:51, , 4F
推。想看原原po文章中的推文,看不到了...
12/21 16:51, 4F

12/21 16:54, , 5F
連生兩胎非原罪,徵結點在於對機關單位的貢獻度
12/21 16:54, 5F

12/21 16:54, , 6F
連生兩胎非原罪,徵結點在於對機關單位的貢獻度
12/21 16:54, 6F

12/21 17:23, , 7F
原文是寫他自認沒有不認真 業務也有很多重點考核項目
12/21 17:23, 7F

12/21 17:24, , 8F
只是自已覺得不是重點 主管覺得才是重點 而且要講
12/21 17:24, 8F

12/21 17:24, , 9F
別人是因為懷孕才給你打乙 你也要有證明或可以證明才行
12/21 17:24, 9F

12/21 17:25, , 10F
孕婦的考績不是沒算在比例裡面嗎?
12/21 17:25, 10F
是沒算在比例裡,我的意思是,像我請婚假,幫我代理的人會增加工作, 雖然不是全部,但是總有急件的事要幫忙,如果少做一個月的我拿甲等, 而幫我代理的同仁拿乙等,我會不好意思,不管我的考績有沒有算在比例 裡。

12/21 17:25, , 11F
主管真的笨到在年終考績表寫這樣 你申訴他也是剛好
12/21 17:25, 11F

12/21 17:25, , 12F
不過這機率很低 不考慮周全就申訴 網友是可以打嘴砲
12/21 17:25, 12F

12/21 17:26, , 13F
最大的問題是打考績的過程不公開 也沒有任何檢核點或準則
12/21 17:26, 13F

12/21 17:26, , 14F
當事人銷完假還要回去上班就算要調走也還要回去協調
12/21 17:26, 14F

12/21 17:26, , 15F
被打乙等第一個當然是想到自己請產假的緣故啦
12/21 17:26, 15F

12/21 17:27, , 16F
不管正反意見當事人都應該好好思考才是 到時黑掉
12/21 17:27, 16F

12/21 17:27, , 17F
這裡建議去申訴的人 有那個人能為他負責
12/21 17:27, 17F

12/21 17:28, , 18F
人生是自已的想清楚 真的要作 無論事後怎樣 不要後悔
12/21 17:28, 18F

12/21 17:48, , 19F
其實還是最推這篇文章原PO的做法 不合則去省的每天不開心
12/21 17:48, 19F
是啊,有時離開自己的舒適圈,才有向上的動力,八年前考上覺得還不錯的工作, 雖然實際上沒有那麼好,不過還是懶得再換或再考,離開反而是動力,現在想想, 還要感謝這些人,不然我今天還會是在舒適圈裡惰落。 原PO還有個優勢,要換工作不一定要辭,可以請育嬰假,我一些前同事就是這樣。 ※ 編輯: ceres1209 (42.73.14.71), 12/21/2016 18:02:28

12/21 18:11, , 20F
先請半年
12/21 18:11, 20F
很神奇,用IPAD編輯文章後,前面的格式就跳掉了。 ※ 編輯: ceres1209 (220.132.231.33), 12/21/2016 19:56:37

12/21 20:18, , 21F
推此篇 有讓人從不同角度去思考
12/21 20:18, 21F

12/22 00:04, , 22F
請問孕婦的考績沒算在比例裡面是指請產假的年度都不算
12/22 00:04, 22F

12/22 00:05, , 23F
在比例裡面嗎?(例如產假跨年度,今&明年2年都不算?)
12/22 00:05, 23F

12/22 08:47, , 24F
我就是那個拿性平法31條說嘴的人
12/22 08:47, 24F

12/22 08:48, , 25F
法條意旨就是為了避免可能遭受懷孕歧視的現象
12/22 08:48, 25F

12/22 08:49, , 26F
至於原原po是真的該拿乙或是遭受歧視
12/22 08:49, 26F

12/22 08:50, , 27F
就是立法的意旨 透過調查來判斷
12/22 08:50, 27F

12/22 08:51, , 28F
法律就是放在那裡 什麼叫"說嘴"?
12/22 08:51, 28F

12/22 08:53, , 29F
因為看到有人說原原po要自己提出證據
12/22 08:53, 29F

12/22 08:53, , 30F
明顯地,法律就不是申訴人提出證據
12/22 08:53, 30F

12/22 08:54, , 31F
澄清那句不對的概念 如此而已
12/22 08:54, 31F

12/22 13:19, , 32F
沒有歧視,但請假多是事實,若有固定配額要吃乙,那原PO機
12/22 13:19, 32F

12/22 13:19, , 33F
會正常來說會比較高,反而拿甲還會被質疑是不是有山靠
12/22 13:19, 33F

12/22 13:20, , 34F
有些機關慣例是新進人員先吃個乙先,這樣算歧視嗎
12/22 13:20, 34F

12/22 13:31, , 35F
性平法的歧視規定沒有涵蓋"新進" 補充樓上
12/22 13:31, 35F

12/22 18:28, , 36F
性平法有規定懷孕就可以不論貢獻度就拿甲嗎?沒有的話妳
12/22 18:28, 36F

12/22 18:28, , 37F
不就是在說嘴?
12/22 18:28, 37F

12/22 18:32, , 38F
申訴不用提證據?你法律要不要重修
12/22 18:32, 38F

12/22 18:33, , 39F
哈哈哈 性平法舉證責任反轉的條文想必你是沒看
12/22 18:33, 39F

12/22 18:35, , 40F
我要拿出性平法的用意講很清楚了 不贅述
12/22 18:35, 40F

12/22 18:55, , 41F
沒事先了解法條意涵就酸人是我的錯,跟你道歉。
12/22 18:55, 41F
文章代碼(AID): #1OMY9wAr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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