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灣是主計治國?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ttt)時間8年前 (2017/10/10 00:52), 8年前編輯推噓5(5020)
留言25則, 7人參與, 8年前最新討論串15/24 (看更多)
身為一位潛水已久的鍵盤主計人員,貢獻一下6年來的公職主計人員拙見。 還請不吝指正。 1.我覺得政府機關目前的運作主要還是以防弊為主,效率是其次。 (當然防不防的了是另一回事) 支出憑證審核(這一串文主計人員被鞭的主因)、政府採購法等規定 都是為了防弊。 像是你家自己買東西、記帳會用這些規範嗎? 自己買東西拿發票是為了對獎用,沒發票的商家也不會跟他要收據。 記帳主要是記數字,今天吃什麼、買什麼花了多少記一下數字, 也不會一一貼憑證。 採購法就更瞎了,買什麼型號、要跟哪個店家買,自己做一下功課 直接買就好了。是怕沒錢,有錢還用搞那麼多事? 重點是今天是政府的錢,不是你家的。所以麻煩的事一堆。 當然今天如果政府機關要充分信任大家,把公家的錢當自家的使用, 我也樂觀其成。對主計反而更省事。 但實際上稍有規模的組織都不可能這樣搞,因為根本沒內控, 風險太高,人性本善還是經不太起考驗的!! 私人企業可能還會在防弊跟效率之間做點取捨,政府機關就1塊5塊也要 跟你算的清清楚楚退來退去的,常常也覺得很沒意義,但規定就是這樣。 畢竟這是政府機關,不事私企,也不是你家。 2.如果支出證明單是這麼好用、萬用的合法憑證。 那應該就不需要其他種類的憑證了。 這很容易會變成像第一點說的,使用自家的錢在記帳的狀況。 雖說不一定會有弊端但就是風險較高。 舉個極端的例子:我是承辦人一年就用一張支出證明單核銷掉全年業務費 (假設機關也准許代墊)。 這樣承辦人應該很方便吧! 一定會有弊端嗎? 也不一定呀,看個人操守。像第一點說的風險就是高呀!! 所以實務上支出證明單的使用是很限縮的,需特殊情形不能取得憑證。 那當然要多特殊?怎樣才算特殊?可能見人見智。 但如果太浮濫就會變成上面舉例。大家都來用支出證明單!!沒內控。 以我粗淺的經驗只遇過:菜市場買東西、路邊攤販、跨國外匯、信用卡手續費 等。具有金額小、實務上難以取得憑證的狀況在用。 (歡迎各同業分享其他遇過的情形) 否則至少會請商家簽領據。外部憑證總是比支出證明單這種內部憑證 具有內控效果。 3.特別費現在規定是檢據核銷,還是要有該有的憑證。 早期有領據核銷的,首長簽領據好像可以領一半。但這還是公家的錢, 核銷方便但還是要用在公務上才對。 大家也都知道後來因為特別費弊案,前總統們、一堆民代都中招。 所以人性通常還是不太能考驗的。 4.很多規範都是法規、函釋規定,不一定是主計人員龜毛。 (當然喜歡賣弄職權的人哪裡都會有) 法規、函釋那麼多、雜。都是立法機關、上級單位所訂定。 小嘍囉只能遵循。 如果業務費都來改成領據核銷,大家都方便也不用退來退去, 主計人員也省事,準時下班,大家都開心呀!! 但目前政府機關的很多規範,感覺一切還是以防弊為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127.7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07567960.A.2CA.html

10/10 01:06, 8年前 , 1F
防弊為主....?不同承辦人解釋不同的情況,可以說明一下和
10/10 01:06, 1F

10/10 01:06, 8年前 , 2F
防弊的關係嗎?不過"效率"是排很後啦
10/10 01:06, 2F

10/10 01:07, 8年前 , 3F
會有解釋不同的情況,不就函釋太少,淪為承辦人心證嗎?
10/10 01:07, 3F

10/10 01:08, 8年前 , 4F
會計現在是查稅、政風三位一體了嗎?
10/10 01:08, 4F

10/10 01:18, 8年前 , 5F
支出憑證使用是限縮的,但是不是該規定清楚,得/不得使用
10/10 01:18, 5F

10/10 01:18, 8年前 , 6F
支出憑證的情形?否則又是各會計人員自行認定
10/10 01:18, 6F
※ 編輯: wgc (61.227.127.71), 10/10/2017 01:29:02

10/10 01:33, 8年前 , 7F
這麼想用、都用支出證明單,我也樂觀其成。不過我想立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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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01:34, 8年前 , 8F
主計總處應該也不敢放那麼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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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01:38, 8年前 , 9F
法規給一點彈性認定空間,你要他再規定清楚,那還叫彈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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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01:41, 8年前 , 10F
不過還是強調:主計人員不是都希望規範嚴一點。如果規範放很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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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01:43, 8年前 , 11F
彈性的結果是會計人員任意解釋,承辦人無所適從,既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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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01:43, 8年前 , 12F
防弊了,何不制定清楚,不要讓人以為可鑽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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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01:44, 8年前 , 13F
主計人員反而既輕鬆又沒責任。歡迎多跟總處與立委反應來放寬
10/10 01:44, 13F

10/10 01:45, 8年前 , 14F
應該是主計人員常把問題丟回承辦,不肯請示如何處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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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01:48, 8年前 , 15F
會計一旦請示,主計總處自然要回答統一解釋,不是嗎?這
10/10 01:48, 15F

10/10 01:48, 8年前 , 16F
關總處和立委什麼事?
10/10 01:48, 16F

10/10 01:49, 8年前 , 17F
才不會常常做到流汗被嫌到流涎!!
10/10 01:49, 17F

10/10 02:18, 8年前 , 18F
防弊?那公職人員的核銷規定敢不敢提案要改到最嚴?
10/10 02:18, 18F

10/10 02:22, 8年前 , 19F
規定清楚? 規定是承辦人規定的嗎? 上頭不願意立規定結論
10/10 02:22, 19F

10/10 02:23, 8年前 , 20F
當然是不同承辦人解釋不同的情況,都當公務人員了還不懂嗎
10/10 02:23, 20F

10/10 02:24, 8年前 , 21F
與其抱怨一線審核,靠杯大頭講清楚才有用,不過大頭願意嗎
10/10 02:24, 21F

10/10 08:34, 8年前 , 22F
問題是很多主計都拿不出法規或函釋說明規定
10/10 08:34, 22F

10/10 09:56, 8年前 , 23F
防5元,輕放五億的防弊制度
10/10 09:56, 23F

10/10 11:09, 8年前 , 24F
防便當錢是很厲害啦,但幾百萬幾千萬虛擲浪費掉的預算
10/10 11:09, 24F

10/10 11:09, 8年前 , 25F
,不知道要幾個主計「用心審核」的便當才填的回來
10/10 11:09, 2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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