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談] 跟別機關的吵架經驗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Thank U ♥My Luv)時間1年前 (2022/12/06 19:41), 1年前編輯推噓21(25451)
留言80則, 37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有人跟別機關的承辦吵架的經驗嗎? 今天真的是被氣到, 要討論的是共同的問題, 類似同轄區內不同機關共同管理, 對方機關的承辦專員擺官威, 拒絕溝通,還叫我們不要管他們怎麼做, 但問題是陳情人已經具體陳情說同區域內各機關的作法不同,希望我們去了解管最多的那個 機關的作法並且合法的範圍內比照處理。 結果對方機關的唐專員, 趾高氣昂,罵人惡劣還掛電話, 但像這種的不知道可否成立公然侮辱, 真的很想吉下去, 這個機關的某些人作風真的讓其他機關都很無奈,而且常拿官威壓人,不按規定行事就算了 ,還極盡可能圖利民眾, 導致不同轄管的民眾就一直跟本機關陳情說不公平。 要不是行政院訂它是統籌機關,還真的不想鳥它,明明跟我們機關相同層級。 剛剛吵完一怒之下, 真的很想跟檢調、審計部檢舉, 讓那個機關爽一下 大家都怎麼修煉自己不跟那些不值的我們生氣傷身的傢伙一般見識的~~ 森氣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245.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70326914.A.DD8.html

12/06 19:44, 1年前 , 1F
向上報告給主管處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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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19:44, 1年前 , 2F
就檢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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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19:56, 1年前 , 3F
以民眾身份檢舉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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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0:06, 1年前 , 4F
常常遇到同樣的事情,公務同仁去講就是被當成找同事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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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0:06, 1年前 , 5F
煩,民眾去講就是優先服務、趕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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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0:23, 1年前 , 6F
正式發函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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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0:24, 1年前 , 7F
我要怎麼做乾你屁事啊是我也會發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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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0:25, 1年前 , 8F
你有意見請發文來少在那電話指導
12/06 20:25, 8F
一般來說,特殊情形,發文前要先溝通好,才是禮貌,懂?

12/06 20:30, 1年前 , 9F
你可以接過去自己做
12/06 20:30, 9F
錯,應該當時死不接,都讓那個機關自己搞。(所以公務員遇事先推託也不是沒來由的,乖 乖配合的最笨

12/06 20:41, 1年前 , 10F
把陳情案轉過去請他們說明,順便副知兩方的主管機關?
12/06 20:41, 10F

12/06 21:09, 1年前 , 11F
官大學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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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1:19, 1年前 , 12F
好可憐 來這邊取暖 有種去跟對方機關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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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的,如果對方主管也是一樣德性回復,只好做成電話紀錄回復陳情人,等審計查再把紀錄 拿出來自保了。

12/06 21:28, 1年前 , 13F
電話除非擴音啦 不然是要告什麼公然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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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1:53, 1年前 , 14F
公然侮辱,這段有好笑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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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2:11, 1年前 , 15F
電話裡面哪來的公然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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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也是可受公評的事XD

12/06 22:17, 1年前 , 16F
叫民眾去找議員立委處理阿,跟別機關的生氣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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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過了... 現況是政府自己內部不一致的問題,反而讓民眾抓到漏洞去到處陳情,模糊掉民眾不合法的 前提。想想真的很好笑,一個被行政院受命的機關可以搞成這樣。 ※ 編輯: emmaloa (223.137.245.34 臺灣), 12/06/2022 23:26:53

12/06 23:37, 1年前 , 17F
公然汙辱的要件沒有可受公評吧 是毀謗吧 某樓要提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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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3:37, 1年前 , 18F
的是 電話是兩個人講話 非不特定人士可共見共聞 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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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3:37, 1年前 , 19F
公然" 你自已按擴音也是你自已選擇公開 不是對方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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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 光是你這段對法律的認知 很難對你下面講的話不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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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3:37, 1年前 , 21F
懷疑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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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3:45, 1年前 , 22F
同轄區內不同機關共同管理 你們用的同一部法規嗎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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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3:46, 1年前 , 23F
是同一部法規不同標準 也許才會有你講的問題 共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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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3:46, 1年前 , 24F
他用的他的主管法規你用你的主管法規 就像上面推文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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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3:46, 1年前 , 25F
到 今天根本沒必要打這通電話 陳情人具體講又如何 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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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3:46, 1年前 , 26F
接回給他你的意見已經收到 我們都是按我們主管法規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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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3:46, 1年前 , 27F
至你的意見我們下次如果要修改規定再參採不就好 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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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3:46, 1年前 , 28F
人叫你了解 我是會看情況啦 但我是不會他講什麼就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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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3:46, 1年前 , 29F
麼 因為你本來就確定你作出處分是依規依法 就像有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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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3:46, 1年前 , 30F
不他的意就說我說 我朋友 我親戚 他們就可以我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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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3:46, 1年前 , 31F
路上被警察攔下來 跟警察你不攔前面要攔我 他也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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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3:46, 1年前 , 32F
有87%像 不要浪費自已生命在這種事情上糾結 甚至打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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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3:46, 1年前 , 33F
話給第三人吵架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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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主管機關訂的共同法規 目前決定去函問主管機關,得到回函後,以個人名義跟檢調跟審計檢舉,既然該機關不怕查 ,就給監察單位認證看看。 等有結果,再拿去堵陳情人的嘴。

12/07 00:52, 1年前 , 34F
推樓上 真的沒立場就別要求其它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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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1:17, 1年前 , 35F
某些陳情人很喜歡提出無理的要求,先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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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1:45, 1年前 , 36F
函轉意見已經是最大功德,剩下依法該怎辦就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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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1:45, 1年前 , 37F
陳情案而已,別真的撩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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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1:50, 1年前 , 38F
你是上級機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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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7:17, 1年前 , 39F
該發函就發函,公務員不就靠這些冗事生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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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7:48, 1年前 , 40F
機關間的事情一律用公函解決,打電話沒用,現在知道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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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7:48, 1年前 , 41F
考試為什麼要考作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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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情不好用發函文來文往,需要先討論溝通有共識,何況有些事不好拿出來到檯面上說 。

12/07 07:49, 1年前 , 42F
陳情案不就是制式化做做樣子,可以函轉少一件事就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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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7:49, 1年前 , 43F
幹嘛還打電話去吵架,一堆牛民陳情案件你還真的當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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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7:49, 1年前 , 44F
,只是搞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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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7:51, 1年前 , 45F
我最愛用行政院信箱問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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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7:52, 1年前 , 46F
打電話事先溝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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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7:54, 1年前 , 47F
用行政院信箱問到經理叫我別再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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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7:54, 1年前 , 48F
我要用匿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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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9:43, 1年前 , 49F
電話跟Line都是假的,發文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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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09:53, 1年前 , 50F
如果不是你的所屬機關~就不干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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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0:34, 1年前 , 51F
如果你不是上級機關 講不下去直接發文就好了 搞到公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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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0:35, 1年前 , 52F
變事主 有什麼讓你這麼執著一定要在電話下什麼結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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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1:56, 1年前 , 53F
盡可能圖利民眾 這是常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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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2:05, 1年前 , 54F
民眾叫你比照就比照,這麼好的承辦哪裡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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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2:43, 1年前 , 55F
電話內容只有你跟他知道,哪裡公然。而且他也不可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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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2:43, 1年前 , 56F
電話裡面罵髒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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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4:20, 1年前 , 57F
要自保就發文有記錄才是真的,讓死老百姓跟他們灰,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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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4:20, 1年前 , 58F
永遠置身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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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5:36, 1年前 , 59F
公然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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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6:29, 1年前 , 60F
電話怎麼罵都沒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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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7:01, 1年前 , 61F
你把工作看太重才會在那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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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7:02, 1年前 , 62F
你看開一點會覺得一切都無所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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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9:39, 1年前 , 63F
如果是有裁量權限的話,本來就會有不同人標準不同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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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9:39, 1年前 , 64F
啊!你覺得他要改善,把陳情轉過去就好了,氣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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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再次跟主管機關詢問,是對方機關誤解法規,甚至可能是惡意曲解想幫違法民眾開託。 造成同樣事實在不同機關卻有不同行政處分,而且並非有裁量權。 至於某樓用法律知識不足來判斷,欸確實我刑法比較弱,因為公務上也用不太到,高考完唸 過就忘。目前台大法律學分班就讀中,還沒結業。不過自認比知法玩法的人好一點。 ※ 編輯: emmaloa (223.137.239.150 臺灣), 12/07/2022 21:07:23

12/07 21:30, 1年前 , 65F
我說的是你對公然汙辱的法律認知對於你原文所言不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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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21:30, 1年前 , 66F
抱懷疑懷度 沒有人講你法律認知不足哦 目看到的都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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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21:30, 1年前 , 67F
個人的看法 你決定要怎麼作跟我們這些人也沒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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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21:30, 1年前 , 68F
你高興就好 但曲解別人的推人 我就不得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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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21:31, 1年前 , 69F
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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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21:41, 1年前 , 70F
欸其實我應該也只是誹謗跟公然侮辱有點混淆而已,至於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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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21:41, 1年前 , 71F
人要連結對刑法認知到內文個案,嗯必須說內文講的機關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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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21:41, 1年前 , 72F
的爭執跟刑法可是完全無關。會連結的人很可能常常無法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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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21:41, 1年前 , 73F
事論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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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21:44, 1年前 , 74F
既然這樣直接跟政風檢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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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22:13, 1年前 , 75F
我下面沒有跟你就事論事嗎 笑死 我抱懷疑態度 也沒jud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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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22:13, 1年前 , 76F
e你 這叫什麼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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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22:44, 1年前 , 77F
你是不是沒用過公文吵過架,長官同意的話可以發看看,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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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22:44, 1年前 , 78F
的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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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13:36, 1年前 , 79F
文來文往吧...久了你就習慣了
12/08 13:36, 79F

12/10 07:57, 1年前 , 80F
發函過去,順便cc一份給對方政風室
12/10 07:57, 80F
文章代碼(AID): #1ZZog2tO (PublicServan)
文章代碼(AID): #1ZZog2tO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