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依任用法22條於限轉期間調任,年資及限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文字失效 瞬間)時間11小時前 (2025/10/22 11:30), 編輯推噓2(200)
留言2則, 2人參與, 9小時前最新討論串1/1
請問: 1、依據任用法第22條第2項,於限制轉調期間調任不同主管機關所屬,是不是不同於非限轉 期間的商調,其年資是否中斷?限轉的期間是否重新起算而無法接續? 2、如果是在限制轉調期間,用考試考回子女實際居住地區(非同主管機關),是直接年資中 斷且重新計算限轉?還是可適用任用法第22條第2項,而有差異(ex年資可接續或是限轉不用 重新計算之類)? 3、綜上,如果任用法第22條第2項的情形會造成年資中斷和限轉重新計算,那是不是和限轉 期間用考試分發回家鄉的效果一樣,只是多了一個考試之外回家鄉的方式? 以上,先謝謝大家的回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123.2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61103825.A.889.html

10/22 11:38, 11小時前 , 1F
限制轉調期間好像會中斷年資
10/22 11:38, 1F

10/22 13:17, 9小時前 , 2F
https://reurl.cc/3MdODj 銓敘部FB112年6月12日參照
10/22 13:17, 2F
文章代碼(AID): #1e-4_HY9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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