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依任用法22條於限轉期間調任,年資及限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overtop2)時間5月前 (2025/10/24 21:33),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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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大懂這篇 我是想請問 那高考本來是綁同主管機關一年四個月 和自由身三年四個月 地特綁同一主管機關三年四個月 和自由身六年四月 那不能擋商調以後 以上兩個考試 還有上述那些時間限制嗎?? ※ 引述《bymandy (文字失效 瞬間)》之銘言: : 請問: : 1、依據任用法第22條第2項,於限制轉調期間調任不同主管機關所屬,是不是不同於非限轉 : 期間的商調,其年資是否中斷?限轉的期間是否重新起算而無法接續? : 2、如果是在限制轉調期間,用考試考回子女實際居住地區(非同主管機關),是直接年資中 : 斷且重新計算限轉?還是可適用任用法第22條第2項,而有差異(ex年資可接續或是限轉不用 : 重新計算之類)? : 3、綜上,如果任用法第22條第2項的情形會造成年資中斷和限轉重新計算,那是不是和限轉 : 期間用考試分發回家鄉的效果一樣,只是多了一個考試之外回家鄉的方式? : 以上,先謝謝大家的回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4.136.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61312836.A.CDB.html

10/24 21:37, 5月前 , 1F
不能擋商調是針對已經沒有綁約的人
10/24 21:37, 1F

10/24 23:02, 5月前 , 2F
自由球員才有商調的權利 綁約球員在特殊情形下才能
10/24 23:02, 2F

10/24 23:02, 5月前 , 3F
商調
10/24 23:02, 3F

10/25 11:20, 5月前 , 4F
綁約連申請商調的資格都沒有 所以不存在商調被原機
10/25 11:20, 4F

10/25 11:20, 5月前 , 5F
官拒絕的問題
10/25 11:20, 5F

10/29 21:01, 5月前 , 6F
綁約可以在同機關調來調去
10/29 21:01, 6F
文章代碼(AID): #1e-u14pR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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