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外包的軟體合約通常有具體的需求規範嗎?

看板Soft_Job (軟體人)作者 (ggg)時間18年前 (2007/10/26 10:1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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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arus (被當的法師學徒)》之銘言: : 在社會上打滾過幾年的人都知道@說好聽的話對收到口袋裡的錢的數目最有幫助 : 只是很多時候你會不會選擇把問題解決掉 而不是先算計自己的利益 訂製型軟體多數就是委外, 外包的案, 會發生大包小包分包下去. 委外分包靠的是雙方的互信, 否則就是合約. 生產線的工人不管產品規格, 照著步驟做, 上完工領錢, 上層的 產品工單錯了, 做錯產品還是得付工時工錢, 這種約定會讓上層派工 不得不謹慎, 當然派錯反覆的事會變少. 但今天台灣的訂製型軟體生產不是固定工時工薪制, 比較像論件 計酬, 每件必須在時限前交完貨, 只是交付的軟件經常因客戶訂製需 求不明確, 要做出來試用再決定, 因此反覆難免, 這是承包的承諾問 題, 下游分包的小組其實已快接近生產線的工人, 基本上就是代工, 代工換取的是工錢, 那容得做了不算數 ? 爭議點當然不是一切重做, 只是修改, 請下包幫忙改一下, 還是上游自己改一下, 這就變得是為 何發包給某家而不是另一家的相依為命, 共生關係. 這種情況下, 軟 體半成品是不是經得起常常要修改一下, 當然是問題關鍵. ===== 是先解決問題, 還是算計自己的利益 ? 就整體言只是長紅與短 利的差別, 最終也還就是化成如何計較與如何取得互信, 甚至是是否 願互助的問題 ? 這種分包代工各自分利模式是已知的商業型式, 工 程師不可能不知道. 至於最後趕工加班問題, 還是在於完成的軟品經 不經得起修改. 在委託與承包間總是存在著信任與互助問題, 解決客 戶的問題就是解決自己的問題. 而人的欲望問題則是只能解一時, 永 遠是填不滿的, 所以需要用付代價來平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1.146

10/26 21:26, , 1F
軟件、軟體,傻傻分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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