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戰爭的倫理
※ 引述《haryewkun (Har)》之銘言:
: 平民該不該殺那個討論串,我沒有看完,不過對于戰爭中的倫理及道德問題
: ,我有一個看法,想問問大家的看法,所以決定換一個標題。
: 我覺得,如果把戰爭,視為兩群人的衝突,其實兩群人的衝突,有無數由輕
: 到重的層次。
: 最輕的層次,可能只是冷漠以待;再升一級,是口頭爭辯;再升一級,是訴
: 諸法律。
: 這樣一直到開始使用暴力。
: 使用暴力,也從小規模戰爭、到大規模戰爭、全面戰爭,從軍事演習、到真
: 正戰爭,從不涉及平民,到全面種族滅絕。
: 所以相對公平的道德觀是:
: 1. 誰把衝突升級,另一方有權跟進。(以牙還牙原則)
: 2. 誰在沒有必要下,將衝突升級,應該被指責。(衝突最小化原則)
: ------------------------------------------------------------------
: 比方說,兩個朋友,有錢財上的問題,應該先私下協調,私下協調失敗,才
: 訴諸法律。
: 任何一方先訴諸法律,那麼另一方也可以以法律為武器反擊。
: 在國際上,任何國家應該先以談判解決問題,若談判不能解決問題,則應該
: 訴諸法律,直到法律不能解決問題為止。
: 一旦其中一方發動了戰爭,那麼另一方也可以以戰爭還擊。
: 我們可以把衝突分作多個層次(layer),每個layer的對錯,單獨衡量。
: 這樣,我們可以避開“發動戰爭”和“屠殺平民”這個問題。
: “發動戰爭”和“屠殺平民”是不一樣的layer。
: 也就是說,如果 A國發動戰爭,B國應該只能以戰爭回應,不能隨意將衝突
: 升級到“屠殺平民”的layer 去。
: 這樣可能會有疑問,弱國在軍力上比不上強國,如果限制了弱國反攻的手段
: ,那麼弱國是要怎麼保衛自己?
: 我的答案是,如果強國的軍力本來就遠勝弱國的話,從一開始,強國就不應
: 該將衝突升級到“發動戰爭”的layer!(衝突最小化原則)
都決定要打了, 誰還管法律?
在無人島上, 兩個朋友, 一起看到可以吃的水果, 誰的拳頭大, 誰就拿去,
弱小的那一個撿到了, 拳頭大的那個肚子餓了, 一樣會拿去.
戰爭的目的就是打擊對方以達成目的, 領土不夠就佔有他的領土, 沒水就佔
有他的水源, 水源地是住民地, so what? 我們國軍模擬城鎮戰不就是因為
現在的大街小巷也可能是戰場?
屠殺平民是一種手段, 不是layer的問題, 沒有兩個國家在對打的時候是
"那我們約好下午幾點在沙漠裡碰面, 你把你的部隊帶出來, 我把我的部隊帶出
來, 兩邊相打, 打完誰輸就輸了哦."
戰爭才不是這樣.
戰爭同時也是談判的籌碼, 對弱國來說, 談判破裂是可以預期的成果, 因為
籌碼輸太多. 強國不打, 是因為沒必要浪費自己國民的傷亡, 軍人也是國民
的一種, 少一個軍人就要補一個軍人, 子彈要錢, 戰車砲彈一枚要好幾萬塊,
如果可以用威脅的就拿到想要的, 那當然沒必要開戰.
至於layer的論點, 只能說, 即使某一方面違反了衝突最小化原則, 國際間的
譴責早就在他們的損失估計之中!
當然從道德上來看是可以提出一個模型來論斷誰對誰錯, 只是又有哪個戰爭
是講道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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