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交屋後發現漏水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scarletake (scarletake要追討些什麼;)時間6年前 (2018/06/21 09:53)推噓11(11推 0噓 10→)留言21則, 9人參與討論串3/8 (看更多)
嗯…希望我的經驗能幫到你
我買房子之後,命運給我很多考驗。其中一個大項,就是漏水,裝潢蟑螂用漏水逼我解約
,我樓上也漏我的水不處理…
原則一,以和為貴,房子是你的,最終,是你自己要面對(或者你可以交由長輩處理,不
過反正是你家人這邊)
原則二,絕對不要告。這是民事的,五十萬內最多兩庭,一庭三個月。
原則三,找出根本原因前,絕對不要把話說死。
你買的是20年以上的房子,「防水」的概念至今其實才十年左右。所以,你家是原本就沒
做防水的。
然後,你已經裝潢完畢了(至少進行到油漆了),好,先找目前的師傅,態度立場要明確
:你是有擔當的屋主,需要的是專業的建議,而不是要把責任推到誰頭上。
請師傅判斷是怎麼造成的。
如果能立馬判斷出來,那好,直接跳協調。
通常,師傅不會把話說死,原因很算單,水有時候連地心引力都管不住,說話就算不用負
責,也要搭上自己的招牌,不太有人願意。
這時,你需要的是所謂的科學抓漏。這種師傅至少兩項儀器:測含水度的水分儀,感測熱
的熱像儀。有的更專業的會多一個伸縮鏡頭攝影機。
含水可以抓出大約的區塊,熱像儀就像科幻片「終極戰士」一樣,是顯示溫差的,作法就
是在可疑的水管裡持續注入熱水,如果管線有破漏,熱像就看得出來。
儀器很貴,檢測是要收費的
儀器很貴,檢測是要收費的
儀器很貴,檢測是要收費的
一千至五萬不等。五萬的那種會開一張法院認可的檢測證明。這種證明通常是新成屋出問
題用來告建商的,目前與你無關。
以上都還是你可以容易處理的。你不好處理的,是查原因常常要借道鄰居,有些人不想配
合,怕你最後把責任推到他頭上。
這部分,真的就是要拉下臉來「求助」了,如果不很熟,也可以求助里長之類的公親,立
場是一致的:你是有擔當的屋主,需要的是專業的建議,而不是要把責任推到誰頭上。
(如果抓不出原因,大家房子都會不好賣喔)
找到問題點之後的協調。
通常,問題點的發生,都是因為「時間」,你需要做的,有兩件事。
一、請師傅估價,除了止漏以外,防水要做。如果是原工班,應該不會算你貴。
二、有明確的價格之後,請房仲能否協調,讓你負擔少一點。無論如何,大家都不是富可
敵國的人,為了一個避風港,大家都不容易。
如果交屋超過半年,房仲確實有理由不理你,你要算一下時間,當然,不是你有立場就可
以擺出個姿態,重申一次,房子,最終是你在住的。
如果是有品牌的房仲,通常合約會限制買賣雙方,而房仲的服務費包含這類的協調
凡事講道理,沒打除,沒人知道房子有什麼問題,「開場輸一半」對於「我賣的中古屋隨時會爆炸,你要自己想清楚」,一般房仲要做長久,不會放爛才對。
祝福你
※ 引述《happyally (有沒有有沒有)》之銘言:
: 大家好
: 有些問題想跟各位請教
: 希望大家可以分享一些經驗幫忙
: 2017年底買了一家中古屋約25年屋齡
: 交屋後一直未入住
: 201801月份我們裝潢整修廁所
: 四月份開始油漆
: 發現牆壁漏水
: 立即通知房仲
: 但房仲態度說是交屋後產權就是我的
: 所以房子漏水就是我自己要處理
: 當初房屋買賣時
: 屋況的部分房仲說沒漏水
: 在屋況部分勾選無漏水
: 他當時跟我們說
: 如果真的發生漏水才可以用這個說法去請求屋主處理
: 現在跟房仲也是鬧得不太愉快
: 因為他說屋主主張房子沒問題
: 他不出錢也不出面解決
: 請問我們現在有什麼方式可以解決
: 是否直接走法律程序了呢
: 謝謝各位幫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0.40.19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29546021.A.7B5.html
推
06/21 09:58,
6年前
, 1F
06/21 09:58, 1F
※ 編輯: scarletake (61.220.40.194), 06/21/2018 10:13:15
推
06/21 10:08,
6年前
, 2F
06/21 10:08, 2F
→
06/21 10:08,
6年前
, 3F
06/21 10:08, 3F
推
06/21 10:18,
6年前
, 4F
06/21 10:18, 4F
推
06/21 10:52,
6年前
, 5F
06/21 10:52, 5F
→
06/21 10:53,
6年前
, 6F
06/21 10:53, 6F
→
06/21 10:53,
6年前
, 7F
06/21 10:53, 7F
→
06/21 10:53,
6年前
, 8F
06/21 10:53, 8F
推
06/21 10:59,
6年前
, 9F
06/21 10:59, 9F
→
06/21 11:00,
6年前
, 10F
06/21 11:00, 10F
推
06/21 11:08,
6年前
, 11F
06/21 11:08, 11F
推
06/21 11:21,
6年前
, 12F
06/21 11:21, 12F
推
06/21 11:24,
6年前
, 13F
06/21 11:24, 13F
推
06/21 11:38,
6年前
, 14F
06/21 11:38, 14F
→
06/21 11:38,
6年前
, 15F
06/21 11:38, 15F
→
06/21 11:48,
6年前
, 16F
06/21 11:48, 16F
→
06/21 11:49,
6年前
, 17F
06/21 11:49, 17F
→
06/21 11:49,
6年前
, 18F
06/21 11:49, 18F
推
06/21 11:52,
6年前
, 19F
06/21 11:52, 19F
→
06/21 11:52,
6年前
, 20F
06/21 11:52, 20F
推
06/23 00:50,
6年前
, 21F
06/23 00:50, 2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44
107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1
3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8 篇):
44
107
15
29
11
21
1
3
6
18
1
4
2
10
20
65
home-sale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