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還有人正在計劃要買投資房嗎?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Sea)時間3小時前 (2024/10/26 17:2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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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fcke (待退)》之銘言: : 一年就是800萬 你拿個400萬去買房子 有可能不行? : : 我薪資買房 信貸當生活費阿 : 噓 yiliang1107: 你說的方法全堵了 10/26 12:01 : → yiliang1107: 這禮拜已經開始了 10/26 12:01 : → yiliang1107: 在政策緊縮下,換湯不換藥的方式。現在不適合。 10/26 12:02 從這邊開場吧。 我同樣是就事論事,不是針對人,是討論內容。 如果你看內容覺得我是在針對人,那一定是我的文筆用字不好讓你誤會。 同時 Y大一直在善意提醒風險槓桿這塊,原則上是沒啥問題的,本來投資 就要考量自身的能耐。 好了,以下正文開始: 首先我想先表達一件事,我認為如果要討論一件事情,這件事情本身要夠明確 不能太攏統,否則根本沒啥好討論的,我下面用一個例子來表示,希望看的人 可以明白我想表達的。 舉例: 我認為知道政府會持續緊縮房貸產政策,包含貸款方式 / 成數 / 利率, 甚至是查核上都會比過往更為嚴格,這也是未來第 8 9 10 波管制的重點項目。 所以提醒各位在操作上務必準備更多現金,避免被影響到。 這是下一波的新規定,妳各位多注意啊! 以前那些手法不適用! 上面簡短講了個意思,除了紅字那行有誰反對? 我相信正常人都不會反對。 但是... 就是這個但是.... 所以你看完這個內容,我就問你: 你知道下一階段實際影響的具體內容是啥了沒? 如果你的答案是YES, 那我請你回答下面的問題。 成數降到哪? 貸款方式具體變化是甚麼? 不給信貸? 現金不買房能掛四? 利率調高到哪? 查核變嚴是指跟過去比起來差在哪? 我認為如果你今天有任何管道得知所謂的新規定政策,要在討論群上分享並提醒 眾人避免踩雷或誤觸或是討論後續因應做法,最好的方式就是講清楚具體內容, 或是如果你認為你口條不好,你可以假設幾個貸款人情境,並明確告知這些貸款 情境,哪些以前可以,哪些以前不行。 這樣讓觀看的人才能清楚了解到底所謂的新限制在哪,也才能跟你討論那如何如何 去做,是否就不影響。 我在這篇文內文雖然沒問到具體新規定的限制內容,但我假設了三個方式,y大有回應, 所以這篇就單純針對這三點來討論,如果後續有更多『具體』的限制或規定,那我 也願意持續跟大家交流討論;反之若一樣是像我前面舉的例子打高空,不清不楚的, 反正結論只有要你降槓桿 or 增加更多現金來購買,那實在沒啥討論的意義,因為 買房子降槓桿 or 用更多現金買,本來就是一件降低風險的操作,阿提醒大家政策 緊縮環境,降低大家的買房風險,又怎麼會有錯呢? 呵呵 我剛剛詢問新規定的三個狀況: : 推 s8752134: 所以y大是否要具體說一下新規定是啥? 1. 信貸的錢不能 10/26 14:52 : → s8752134: 買房 2. 現金買房未來不能辦掛4。 3. 信貸以後不可以作 10/26 14:53 : → s8752134: 為生活費。 是哪個? 10/26 14:53 : → yiliang1107: S大 1是規定一直都如此,大家都知道 10/26 14:54 : → yiliang1107: 只是有沒有抓、要不要抓,怎麼抓,怎麼認定的問題。 10/26 14:54 如你所說,信貸的錢本來就不可買房,這我在這篇文一開始我也有講, 所以不會有啥新規定信貸不可買房,是本來就不行。 如果你要提的是新規定是指 "審查會變嚴格",那也可以明講,這樣我們就能來討論。 例如過去信貸的審查,通常是貸款後三個月到半年內會回查,同時不可在原有帳戶 進行買房操作,真的要買房至少要把錢轉去其他帳戶 or 家人帳戶,再從家人帳戶轉 到你另一個戶頭,多半可以規避查核風險。 我以此為例,假設你要講的是查核會更嚴,你可以具體的說往後會回查 1 or 2年, 然後轉幾手都沒用,只要該筆信貸的錢借下來,帳戶無等值以上金錢,就將該筆錢 轉N手,都會回追並認定此筆是信貸款(假設是這樣), 如果你這樣說,那我認為所謂新規定對於信貸回查這塊地執行內容就很具體, 但可惜沒看到這樣的內容 (至少回我的內容都沒看到)。 同時如果有上述內容,我照樣可以分享其他手法繞過這樣的查核, 這不就是 你要的交流討論,對吧? 以上還是要強調,信貸的錢不可進房地產是規定,我沒有鼓勵大家違法操作, 只是要討論單純就要針對實務來講,不然一件本來就禁止的事情,查核變嚴格 有啥好討論。 : → yiliang1107: 2.的部分,會連動你的聯徵,回溯一個時間點,有沒有 10/26 14:55 : → yiliang1107: 掛四。甚至之後租賃、質押都有可能。 10/26 14:55 所以你的意思是全現金買房還是可以掛四,只是在你申請掛四的時候會去回查 你當初購屋的現金來源是否有其他掛四款(甚至租賃質押)。 這點我必須要講的是,你現金買房申請掛四,銀行本來就會去追查原本購屋款是否 有其他掛四款的來源,這點仍然跟以往一樣,不是新規定;你提到的租賃也會納入 新申辦掛四的還款收支比試算中,質押到目前為止倒是不會有任何限制,這是現況, 所以你想表達的看起來仍是 "審查變嚴格" 這點(除非質押納入因為質押本來不影響) 那同樣的你也可以具體分享新規定中,對於原購屋款的追查認定,相較現在來說, 增加了回查時間? 還是只要有其他任一掛四款就不給新的掛四?還是你上面提到的 新增質押也將其認定為不允許買房的資金來源? 以上不管任一項,這樣才比較具體,若有提出,我們也可以討論這個項目有沒有其他 解法。 : → yiliang1107: 3.的部分,如果你薪水30萬、遠遠cover掉生活費房款 10/26 14:57 : → yiliang1107: 。當然沒差 10/26 14:57 : → yiliang1107: 但是你的薪水無法同時cover生活費+房款部分。同時間 10/26 14:58 : → yiliang1107: 又有信貸,對於銀行來說就是換湯不換藥。 10/26 14:58 這塊原本現有規定也有,當你身上揹信貸,去申請房貸,銀行本來就會審查你的 收支比,高薪沒差是因為收支比審的過,現在也有審不過的要降成數 or 找保人 的,所以單就你回復的內容,我看不出來所謂的新規定增加了甚麼。 例如新規定規定未來有人揹信貸的前題下申請房貸收支比貸不下來,禁止 找保人,那這就是新規定。 但你沒這麼說,所以這只能稱我腦補。 這也是我說你講的內容根本太空泛,10個人解讀就會有不同版本。 還是其實這點也是針對 "審查" 變嚴格? 收支比認列更高? or? (你看,因為你沒具體說明,我還是只能在那邊瞎猜) 所以回到我最上面留下前文的那段,當 m大分享信貸這個方式的時候, 你回復信貸的手法全封了,那麼...... 到底封在哪呢? 到底新規定具體的施行政策是什麼? 或者講不清具體的新規定,至少可以舉例,例如: A買房全現金買下來,資金來源皆無槓桿,資金來源來自薪資 / 股票 / 房租收入, 在這情況之下A全現金買房,未來要辦掛四會有啥問題呢? 同理,在上面條件不變的情況下,A身上 "額外" 多了信貸 500萬 & 質押 1000 萬,這樣未來A全現金買房,未來要辦掛四會有啥問題呢? B同樣想全現金買房,因缺200萬,爸爸轉200給他去全現金買房, 未來掛四有啥問題呢? 能舉的例子多不勝數,我就只舉兩個案例了。 希望答案不是那種本來就知道的要注意收支比那種,除非你想表達新規定 對於收支比的認列比現在和過往更嚴格,如果是,也希望講明新規定是多少。 以上,整篇文的懶人包就是建議『要討論事情前,先把事情交代清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146.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29934538.A.16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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