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合約] 提前告知是否還須支付一個月違約金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鍋貼饅頭與包子)時間6年前 (2018/03/03 14:08), 6年前編輯推噓29(2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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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Re: [合約] 提前告知是否還須支付一個月違約金 時間: Sat Mar 3 13:08:18 2018 這個版也許有不少職業房東, 但是我是站在租屋族的角度, 我仔細研究了法令並請教這方面的政府單位委員, 你如果硬要說中央和地方不同, 好 那各地方的地政單位也可以去檢查房東有無違法, 四坪月收一萬二, 30坪隔成8間, 這安全問題也值得討論。 再不然我到國稅局也可以, 職業房東通常租出去很多房子, 政府人員絕對不會嫌稅收太少, 在2017.1.1後,中華民國給了房客不少保障。 政府在106年就規定要按新版租賃契約規定, 具有法律效力, 若使用106以前的合約, 非但不具法律效力還可以限期改善, 好吧!那房東你租了20間房你就一間一間去改吧! 改了你也收不了違約金了, 我頂多付了租金住好住滿, 沒什麼損失, 倒是房東的名字就會在政府單位記上一筆。 在我的例子, 最後一提到法律, 房東就變得很好說話, 不然一開始房東說他認識某某某, 你最好趕快繳錢, 最後房東同意一毛違約金也不用付。 我說沒關係阿, 我就多付你一萬二, 五月到了我就去報稅, 同樣道理,收據該怎麼開就怎麼開, 房東還跟我說你不能去報稅, 我說不然我們立刻來修改合約也可以。 房東也知道, 為了多收這一萬二, 每年一兩百萬的房租收入, 又被政府盯的更緊, 對他不見得是好事。 不是鼓勵大家去跟房東吵架, 互相給方便最好, 提早搬走我覺得給個3000元都可以接受, 但一開口就說按合約請給一萬二, 不好意思,你給的合約政府早就規定不能流通了。 記住了, 房東跟妳argue一定要付多少錢, 你拿著租賃正本去給消保官,國稅局,地政處, 頂多請特休假一天, 對於房客來說, 一點損失都沒有。 ※ 引述《Hermess (取之有道)》之銘言: : ※ 引述《ArMoon (心情記錄)》之銘言: : : M大你好啊~ : : 我把文章刪掉是因為已經有熱心的版友提供正解, : : 並且給你留點面子, : : 你在我發問的文章誤導說違約金沒有規定一定不能大於一個月 : 這麼喜歡看政府的資料怎麼會都只看半套呢?這斷章取義是不知道是故意還是不懂就是: 總結來說。不動產租賃定型化契約的權責單位是【消保處】。也就是說:消保處只針對: 範 【企業對消費者】。 : 整個就是依據【消保法】第17條第1項的規定。 : 所以【出租人是企業經營者】且【承租人非企業經營者】的情況下才會適用這個隸屬於: 保法的不動產租賃定型化契約。如果沒有所謂【消費者】的情況下。自然不適用【消保: 】 : 【出租人:企業。承租人:房客】適用 : 【出租人:房東。承租人:企業】不適用 : 【出租人:企業。承租人:企業】不適用 : 【出租人:房東。承租人:房客】不適用 : 有看懂了嗎? : 如果根本就不適用。就不會有所謂誤導說違約金沒有規定一定不能大於一個月 : 當然。消保處有回應過:反覆實施出租行為。並以出租為業者。都可認定為企業經營者: 但是實際致電消保處。得到的回應是一般自有屋固定收租。就算擁有五間房屋。也不被: 定為企業經營者。針對這樣的房東的申訴。消保處不受理。 : 不是企業經營者。就不受消保法規範。不受消保法規範。就不受租賃定型化契約事項規: 。就沒有所謂違約金不得大於一個月的問題。懂了嗎? : 更不用說消保法17條第1項是針對【定型化契約】的規範。就算是企業租給個人。只要: 約不是使用定型化契約。而是兩方個別磋商而訂立。一樣不適用所謂【房屋租賃「定型: 」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裡【違約金不得大於一個月】的規範。 : 還有你很興奮很興奮找到的 : 2. 房客有權利檢舉房東使用不合規定的契約,最高可讓房東罰30萬 : 這是【消費者保護法】56條之1的規定。 : 有注意到嗎?對。又是【消保法】。非企業與消費者間的糾紛消保處不受理喔。揪咪。 : 另外。面子不是別人想留就能留的。是自己給自己的。 : ※ 引述《ArMoon (心情記錄)》之銘言: : : M大你好啊~ : : 我把文章刪掉是因為已經有熱心的版友提供正解, : : 並且給你留點面子, : : 你在我發問的文章誤導說違約金沒有規定一定不能大於一個月, : : 還好我把相關政府規範都備份下來了, : : 也還好有熱心版友寄信給我, : : 不然真的信了你的話了。 : : 再貼一次給你也給廣大租屋版友參考, : : 謝謝喔~ : : 1. 最新法令規範 : : https://i.imgur.com/Ckb6gJH.jpg
: : 2. 房客有權利檢舉房東使用不合規定的契約,最高可讓房東罰30萬 : : https://i.imgur.com/VIBSIVB.jpg
: : 3. 違約金最高只能罰一個月,而且只有在未提前通知的情況下才需要被罰 : : https://i.imgur.com/uWVgEVx.jpg
: : 4. 在各超商或文具行已被政府要求下架或更新,但許多職業房東仍然愛使用並且不: 合 : : 最新法令規範的契約版本。 : : https://i.imgur.com/bnCeSkw.jpg
: : 希望對辛苦的租屋族能有點幫助... : : 我的房東一年估計有幾百萬的租金收入,卻為了一萬多元,跟我說他認識什麼人,叫: 小 : : 心一點... : : 引述《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之銘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48.1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20053700.A.67E.html

03/03 13:17,
奉公守法的好房東,絕對不會在法令實施一年後還拿市面上買
03/03 13:17

03/03 13:17,
不到的不合理合約給你簽,所以根本不必怕房東
03/03 13:17
定型化契約是給企業和個人 參考使用 企業用的都是法務擬的,誰在跟你買市面上 參考用的定型化契約? 你選擇性無視就算了 不要誤導使用其他契約是違法的 契約自由,沒違法的都是私法自治 看你講的,你的契約就是寫一個月,你不願意付,最後拿報稅當籌碼談判。 結果提前終止契約,被扣一個月違反定型化契約的應記載事項和不得記載事項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54.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20057321.A.874.html

03/03 14:35, 6年前 , 1F
喔喔 去跟法官講阿。我又不是跟你租房,你在緊張什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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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4:35, 6年前 , 2F
再刪我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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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imily0504 (223.136.54.43), 03/03/2018 14:42:56

03/03 16:52, 6年前 , 3F
所以Armoon版友的意思是:月租金12000。提前解約只想付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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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6:52, 6年前 , 4F
0。房東不給方便就去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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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6:59, 6年前 , 5F
而且我覺得有一點好奇怪。違約金不是同時制約房東跟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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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6:59, 6年前 , 6F
雙方嗎?為什麼有些房客一直預設自己要違約為前提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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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6:59, 6年前 , 7F
違約金降低呢?
03/03 16:59, 7F

03/03 17:37, 6年前 , 8F
我有點看不懂後面討論串,到底是在吵違約金不能超過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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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7:37, 6年前 , 9F
還是提前一個月告知不用扣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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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7:40, 6年前 , 10F
另外,扣一個月社會習慣上大多是雙方保障,房客提早退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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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7:40, 6年前 , 11F
扣一個月違約金,相同的,房東提早解約,也是賠一個月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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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7:40, 6年前 , 12F
客,是雙方都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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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7:40, 6年前 , 13F
當然有些房東劃掉自己賠償就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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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7:42, 6年前 , 14F
怎麼系列文搞到後來變成討論房東是黑心收租商,要拿這條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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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脅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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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7:50, 6年前 , 16F
我只覺得某人重點不在房東是否跟他要12000 反而跟版友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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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7:50, 6年前 , 17F
擺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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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8:10, 6年前 , 18F
簡而言之,一份本來就已違反政府規定的契約是要去房客收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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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8:10, 6年前 , 19F
麼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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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MOON 講的是房東要照契約收他一個月12000元 然而一個月12000元並沒有違反規定 [提前30天告知不用收違約金] <--ARMOON 有說過他契約上有這條嗎?

03/03 18:11, 6年前 , 20F
然後職業房東就開始在這版反駁討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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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8:12, 6年前 , 21F
違反規定本來就可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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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8:12, 6年前 , 22F
某m和某s卻講的房客為難房東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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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閱讀能力沒問題, 應該看得懂定型化契約是參考使用 應記載事項二十點,不得記載事項八點並沒有提到違約金最高限定一個月

03/03 18:18, 6年前 , 23F
但我不認為違約金錯誤,反而覺得雙方都有保障好,我不然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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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8:18, 6年前 , 24F
一半被房東踢走,或是房客隨便租又跑掉,只是不能超過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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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8:18, 6年前 , 25F
03/03 18:18, 25F

03/03 18:22, 6年前 , 26F
一般公司的商業合約也有違約處理,而不是完全沒有。不然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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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8:22, 6年前 , 27F
天房東爽租,明天看更好房客或買賣又反悔,或房客不想好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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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8:22, 6年前 , 28F
便說租又不住,彼此時間成本跟搬遷費用是算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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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8:24, 6年前 , 29F
社會本來租賃確實有問題,但租屋法的問題就是在政府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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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8:24, 6年前 , 30F
,導致一堆思慮為周全跟不明確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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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8:25, 6年前 , 31F
不安好心的房東有問題,但若片面維護自己的房客,也同樣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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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8:25, 6年前 , 32F
成那些取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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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8:28, 6年前 , 33F
政府提早一個月說就可以不算違約,並非好規範,房東同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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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48 則推文
還有 3 段內文
03/04 12:03, 6年前 , 82F
沒有審閱期就無效?審閱期的規範出自消保法11-1條喔。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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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2:03, 6年前 , 83F
以你也是用明朝劍來砍清朝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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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106年就規定要按新版租賃契約規定, 具有法律效力, 若使用106以前的合約, 非但不具法律效力還可以限期改善,] [不好意思,你給的合約政府早就規定不能流通了。] [推 PiGold: 簡而言之,一份本來就已違反政府規定的契約是要去房客收什 03/03 18:10 → PiGold: 麼違約金] [推 PiGold: 整份契約?某樓不要再誤導了,光第一項要有審閱期而沒有, 03/04 11:30 → PiGold: 這種舊式合約早就淘汰了] 這些名言都是想用一個點去把整份契約推翻掉, 消保就說改正了, 想整份不承認是有什麼問題? ※ 編輯: mimily0504 (118.167.174.15), 03/04/2018 12:22:23

03/04 12:37, 6年前 , 84F
叫原po直接不給違約金看會不會怎樣不就行了 在那裡爭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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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2:37, 6年前 , 85F
錯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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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2:58, 6年前 , 86F
其實啊有些房東版友就是只看片面,你沒看到當事人強調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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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2:58, 6年前 , 87F
不給他收據而且又用不具法律效力的合約嗎?光這點房客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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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去檢舉房東了,其他根本都多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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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2:59, 6年前 , 89F
原po不是說了,一說要繳款證明報稅房東就知難而退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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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2:59, 6年前 , 90F
毛錢違約金都不必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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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3:01, 6年前 , 91F
房客跑一趟國稅局,跟房東面對國稅局查20間房有沒有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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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3:01, 6年前 , 92F
有沒有用政府規定的契約要記載和不得記載項目,你覺得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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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3:01, 6年前 , 93F
比較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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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3:03, 6年前 , 94F
我是覺得有些人做人不要太貪心,繳稅逃避,租約用不合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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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3:03, 6年前 , 95F
,催違約金又催的特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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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3:50, 6年前 , 96F
客觀點講好了,A就看契約吧,該賠違約金就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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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3:50, 6年前 , 97F
想檢舉就另外去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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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3:50, 6年前 , 98F
但請不要拿檢舉逃漏稅來威脅房東、談條件
03/04 13:50, 98F

03/04 13:51, 6年前 , 99F
另外Pi還是先確認原po是否適用106年的那個規範吧
03/04 13:51, 99F

03/04 13:51, 6年前 , 100F
如果不適用,你一直拿那個規範來講,是很奇怪的事情
03/04 13:51, 100F

03/04 13:51, 6年前 , 101F
那根拿怎樣的版本無關,而是出租方承租方的身分問題
03/04 13:51, 101F

03/04 13:52, 6年前 , 102F
即使身分適用該規範,手上合約不符,也只要改正就好
03/04 13:52, 102F

03/04 13:52, 6年前 , 103F
沒改的部分,就依規範走
03/04 13:52, 103F

03/04 13:52, 6年前 , 104F
但絕對沒有"提前告知就不用罰違約金"這種事情
03/04 13:52, 104F

03/04 13:53, 6年前 , 105F
那是比法律還寬鬆的可能性而已,並不是一定不用違約金
03/04 13:53, 105F

03/04 13:54, 6年前 , 106F
他只是查了網路的錯誤資訊有了錯誤認知而已
03/04 13:54, 106F

03/04 16:32, 6年前 , 107F
合約歸合約。逃稅歸逃稅不是嗎?
03/04 16:32, 107F

03/04 16:43, 6年前 , 108F
分租建材有毒都拉來講了, 還不就是合約一個月沒問題
03/04 16:43, 108F

03/04 16:43, 6年前 , 109F
才拉東拉西來救援
03/04 16:43, 109F

03/04 19:15, 6年前 , 110F
合約不合法先改合約才是根本知道吧。
03/04 19:15, 110F
你這樣講就好像有些人說, 契約沒簽名/沒寫身分證字號/還沒付押租金/ 還沒到起租日/房子是違建(今年好像放寬違建都能申請租屋補助了) 契約有效力嗎? 一樣有效力 沒寫審閱期, 那契約改正寫上審閱期, 違約金一樣能扣 改合約可以, 影不影響提前終止的違約金? 不影響 ※ 編輯: mimily0504 (36.230.153.170), 03/04/2018 19:56:09

03/04 20:45, 6年前 , 111F
合約不合法就要改沒錯,但有沒有不合法?
03/04 20:45, 111F

03/04 20:45, 6年前 , 112F
又要拿106年那個很長一串的應記載不得記載的來講嗎?
03/04 20:45, 112F

03/04 20:48, 6年前 , 113F
反正只能跳針咬不合法, 大概就是這樣....
03/04 20:48, 113F

03/05 03:05, 6年前 , 114F
請問不合什麼法規?消保法嗎?(笑
03/05 03:05, 114F

03/05 23:18, 6年前 , 115F
我找到契約才發現我沒有房東身份證字號
03/05 23:18, 115F

03/06 16:49, 6年前 , 116F
簽約時可以要求房東寫下阿....通常都有這一欄
03/06 16:49, 116F

03/06 16:49, 6年前 , 117F
簽約對象如果是屋主的話,就可以更放心了
03/06 16:49, 117F

03/06 20:32, 6年前 , 118F
之前都是超商契約最後一頁一目了然,房東另外的契約……我是
03/06 20:32, 118F

03/06 20:32, 6年前 , 119F
白痴
03/06 20:32, 1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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