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房貸抵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妞)時間18年前 (2006/03/09 15:0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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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W大熱心詳細的解說 ※ 引述《WMS (☆Barbie~Cute・*・☆)》之銘言: : 以上的情形請先看看地政事務所開的房屋所有權狀 房屋土地等所有權狀都有3份,一人列名一份 地價稅單也是3份,一人列名一份 房屋稅單則是一張,列名A等3人 (國稅局要我們交的附件是房屋稅單) : : 房貸扣除額的認定只在房屋所有人而非房貸債權人 : 房屋所有權狀上只寫A的話.那15萬全部屬於A 所以ABC各有1/3的利息扣除額 可是房貸利息收據只列名A而已 我不知道這是否衝突或如何認定 : : 2. ABC均設籍於該戶籍,一樓為C營業,2345樓為住宅 : : 今國稅局向AB追補租賃稅金,名目說是房屋所有人AB租予C營業用的稅金 : : 但C本身也是房屋所有人,為甚麼還要以租賃形式使用該一樓店面 : 是追繳賃所得部份的稅額嗎? 是的,向AB追繳租給C的所得 可是我還是不懂 C本身也是房屋所有人 有1/3的使用權 只是未釐清ABC分別擁有哪一樓層 所以我才會有第3點的認定 若認定C擁有的是包含一樓的使用權 那不就沒有租賃的問題了 至於房貸抵稅的問題 若3人各擁有5萬的額度成立 AB各扣除5萬沒問題 C則照比例必須先扣除營業部分 所以5萬-3萬=2萬 只剩2萬元的抵扣額度了 : 因為房貸利息只限定自用住宅喔! : 其中只有五分之四做為自用住宅 : 那可以抵扣的自用住宅借款利息只有12萬 : : 3. 我的想法是 : : ABC共為房屋所有人 : : 因此將房屋使用分為3份 : : C當然是擁有一樓店面 : : 因此無租賃問題 : : 而房貸利息一樣也是3份為ABC共享 : : 但C應扣除營業使用的比例 : : 不過銀行利息的收據只有列名A : : BC只是保人,若無法列名於收據上又該如何審核 : :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2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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