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房貸抵稅
※ 引述《WMS (☆Barbie~Cute・*・☆)》之銘言:
: 為何會被國稅局知道該房屋是三個人共同所有呢?
這我也不清楚耶~ @@
: A跟銀行借錢的目的為何呢?
: 是為了買那棟5層樓的新屋.所以把房子抵押給銀行借錢
是的 貸款是為了買該屋
會以A借款的原因是因為當時A的條件貸款最有利
BC為保人當時也沒想太多
(我查了契約中BC稱為連帶保證人)
因為銀行就是教我們這樣辦
ABC當時都是第一次買屋貸款
實際上房貸是ABC一起付的
實付利息15萬
但是國稅局給我的說法是只有A能扣5萬元
BC都不能扣
這...讓我有些無法理解和接受
因此想釐清相關法規與認知
看怎麼樣的報法對ABC最有利
: 所以1樓的部份.每人各持有三分之一
: 假設照國稅局承辦人跟你的講法來算
: A.B.C都只能抵15萬*1/3*4/5=4萬
: 只要有在營業就不能算自用住宅.跟是誰在營業無關
這我可以接受
畢竟沒有明確的證明來說明3人持有的比例
那如果ABC今後請法院公證或出具證明持有比例
是不是以後就可以照我說的方式報稅
(今年又要報了... ^^)
: 另外.
: 把房屋供配偶或直系親屬以外的人使用.國稅局就直接認定有租賃的事實
: 不知道為何會讓國稅局知道該屋的1樓有在營業呢?
: 是不是C把該地登記成公司的地址呢?
是的 1樓有登記營業
不過跟誰登記 怎麼登記我不清楚
因為我只知道1樓是營業電比較貴
那今天國稅局扣了AB租賃的稅金
是不是C也可以有相當值的租金可以扣除
(當然租金和房貸利息只能擇其一)
又租金比例國稅局如何認定
我看法規是說按當地區的行情計算
可是92年度只有B被扣3447元
93年度則是AB都被追繳3447元
這算法也讓我很模糊
感謝TAX版以及熱心的W大
3天前我還是稅務白癡
現在我也能跟別人說明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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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2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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