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教授加薪真能提升台灣學術水準?
※ 引述《penx (...)》之銘言:
: 在今年國科會提出了一個所謂"研究學者"的位置
: 概念上來講,他就是純研究的PI
: 不需要接任行政職,不需要教學帶學生
: 向國科會申請經費,研究地點在大學、中研院、財團法人研究單位等
: 並且與其他PI形成所謂的研究團隊
: 研究學者是必須有三年博後經驗之後,才能提出申請
: 是有升等制,助理研究學者->副研究學者->正研究學者
: 三年一聘,跟國科會簽約
: 如果是因為想做研究的,研究學者其實是滿可以考慮的一條路
: 在現在這個時代,先找到相對穩定的位置
: 搶一些PAPER,然後在騎驢找馬找好的教職
: 也許是一個還滿不錯的選擇
: 我想這樣會比先到後段大學去苦撐要好一些些吧?!
: (我的想法是,有些領域到後段大學去,是萬丈深淵阿...
: 研究生不多,學生素質不好,經費申請不易,研究環境欠佳,還要兼任行政。
: 這樣還想要在往上跳到好一點的大學,真的是很拼,加上如果還有六年條款
: 那真是會吃不消阿....)
: 以上供大家參考討論囉~
我現在的工作就是特約博士後研究學者。我的經驗是,申請
通過率其實很低,讓這個辦法的實際效益偏低。我前前後後
總共申請了三次,前兩次都被退件,第三次才通過三年計畫
。我的職位是掛在新竹的國立大學,通過後連校方的辦事員
都搞不清楚該如何辦理我的職位,因為本校前一位同樣身分
的人都不知道已經離職多少年了。換句話說,一流的國立大
學的通過率都只剩幾年才過一兩個,那其他的學校該怎麼辦
?
此外,規定看起來似乎可以升等,但是沒升成就要喝西北風
,跟一般教職的升等實在是天差地別。而且審查過程不透明
,也沒有客觀標準(例如paper多少篇,citation多少等等)
,審查單位是國科會,並不是用人單位先內審。因此讓這個
規定看其來很跛腳。Research staff制度上的進步的確是看
得到,但是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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