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美元利變型壽險保單( 保障型)

看板CFP (理財規劃)作者 (想當好命寵物貓的鏟屎官)時間2年前 (2022/10/16 20:29),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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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nowoffish (路一直都在,門關窗會開)》之銘言: : 這是之前在別的論壇回覆過的文章 : 當事人是40歲,用20年期保障型商品 : 假如今天遺產是5000萬 : 那遺產稅就是10%=500萬 財政部於110年11月24日公告111年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遺產及贈與稅(下稱遺贈稅 )法規定之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之金額如下: 一、遺產稅 (一)免稅額:新臺幣(下同)1,333萬元。 (二)課稅級距金額: 1、遺產淨額5,000萬元以下者,課徵10%。 2、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者,課徵500萬元,加超過5,000萬元部分之15%。 3、超過1億元者,課徵1,250萬元,加超過1億元部分之20%。 (三)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 1、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89萬元以下部分。 2、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50萬元以下部分。 (四)扣除額: 1、配偶扣除額:493萬元。 2、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每人50萬元。其有未成年者,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成年之年 數,每年加扣50萬元。 3、父母扣除額:每人123萬元。 4、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618萬元。 5、受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每人50萬元。兄弟姊妹中有未成年者, 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成年之年數,每年加扣50萬元。 6、喪葬費扣除額:123萬元。 死的時候配偶存不存在差很大 依民法第1030 條之1 規定,夫妻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 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所以 ,被繼承人死亡後,其生存配偶得依前述民法之規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其 價值於核課被繼承人遺產稅時,可以自遺產總額中扣除。但是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 產及慰撫金,則排除於剩餘財產分配之外。 有價值的房地並非以市價課徵遺產稅,有另一套評價法,有需要的人再去查吧 也就是1300萬以下的遺產,基本上不用留啥錢繳稅,那是有錢人的事 壽險的涵蓋範圍大些,我是定期純保障壽險支持派,雖然我自己保不了 預算不夠多的話,意外險啥加減保一點,儘量利用團保類的東西? 印象裡壽險3000萬以下的額度,不是重點查察對象,形式上備齊,問題不大 更大的金額,當然自有避稅辦法,我也夠不到去用,沒太多研究 我預期在活著的時候就開始移轉 當然我的個人情況比較特別些,覺得蠻可能不用養啥老 身體一垮的時候,可能就是瞬間崩潰,不會拖太久 -- 永言配命 自求多福 五穀雜糧加蔬菜 運動加樂觀 於晝夜常念善法 思維善法 觀察善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103.1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FP/M.1665923374.A.B6A.html

10/17 07:57, 2年前 , 1F
保險3000+1333+其他扣除額
10/17 07:57, 1F

10/17 07:57, 2年前 , 2F
不計入你就當作是家電不算
10/17 07:57, 2F

10/17 07:57, 2年前 , 3F
生活用品那邊
10/17 07:57, 3F

10/17 07:58, 2年前 , 4F
職業上的工具就是計程車的車...
10/17 07:58, 4F
文章代碼(AID): #1ZI_akjg (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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