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利潤?
※ 引述《warep (我不知道)》之銘言:
: 今天看到楊雲明個經上的一段話:
: 理性的生產者會追求利潤的極大
: 面對要素價格下
: 會對要素形成需求
: 進而組成了要素成本的支出
: 另一方面
: 藉由生產要素的使用可以製造出產品
: 形成商品供給量
: 將此供給量乘以商品價格
: 便成為生產者的商品收入
: 而商品收入與要素成本的差便是利潤
: 這裡是假設生產出來的商品一定會賣出去嗎
: 不然賣不出去的商品哪來的收入
: 又哪來的利潤?
似乎是這樣子,因為我暫時想不到更好的講法
也許因為是假設產品全都賣出去了,所以以此為個體假設的古典總體
才可以繼續以此假設列出洋洋灑灑的一些計算
也可能因此凱因斯才有理由提出經濟大恐慌的來源:
存貨無法消耗造成價格僵固....etc.
: 這讓我想到我念總經時一個存在很久的疑問
: 在計算GDP的時候
: 若用要素所得法
: GDP=工資+租金+利息+利潤+折舊+間接稅淨額
: GDP是一定期間內所生產的最終財貨與勞務的市場價值總和
: 然而生產出來的不一定賣的掉
: 所以支出面法要加上一個存貨投資
: 但是在要素所得法中
: 就有點奇怪
: 將GDP扣除工資+租金+利息+折舊+間接稅淨額
: 剩下來的就是利潤
: 但是這利潤中包含了賣不出去的產品的市場價值
: 既然賣不出去
: 就不會有收入
: 又怎麼能算做利潤呢?
: 這個問題著實困擾了我很久
: 不知道是我忽略了哪個部份
: 還是哪裡想錯了?
其實有一點小小的忽略
那就是創造出來的產品是"附加價值",而不是"賣出去的價錢"
就像如果把家庭勞動算進GDP裡頭,
如果我不是傭人但我還是提供了打掃煮飯的服務
那麼我還是"創造"了提供服務的GDP 可是我並沒有把這服務給賣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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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學著謙虛
對我而言
是畢生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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