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合約二三事 (二)
※ 引述《BalahBalah (裝忙是很辛苦滴)》之銘言:
: 上篇文章提到, 合約的組成除了相關法律條文以及附件之外, 最重要的兩段是 RFP
: 中的
: 1. 軟體規格書
: 2. 供應條件
:
: 先粗略的解釋何謂 RFP
: 建議書徵求文件 (RFP-Request For Proposal) 常理上來說, 會是為合約的一部分.
: 依據 "政府資訊作業委外服務實施作業手冊" 中的描述, RFP 為 :
: 主要功能在載明界定委外工作需求及範疇,預先做好委託機關與有意願之業者間的
: 溝通依據,避免日後合約執行過程中爭議。同時也作為有意願之業者提出建議書之
: 基礎,及提供執行合約驗收之依據。
:
======
RFP 的基本原則是供應方提供建議(Proposal), 所以買方只有需求想做甚麼, 想要
有甚麼性能, 想解決甚麼問題, 細節項目應該是由供應方提供的. 也就是針對需求
做答案, 提供建議的規格/規範與交付品的數量品名與性能, 如獲採納就是列入為合
約的一部份, 是驗收項目的依據. 供應方必需說了算數, 要額外收費也要講清楚.
不過, 真正 RFP 的做法是要有審查會, 就技術規範與費效比來評選. 但這種做法,
審計與預算核發(立院)單位都有 價位 的意見在, 基本上就是往低價競標走, 性質
就是單一規格開標. 但規範/規格(這相當於建物的建築設計圖), 需求單位又根本
定不出來, 就形成指定一堆基本元件方塊的現象(譬如 XX牌 磁磚這種表面看得到
的).
: 簡單的說, RFP 及為規範該合約標的物的規格, 該做什麼, 什麼時候做完, 做完之
: 後該怎麼跟客戶收錢, 也就是說, 地雷炸彈都在這裡面 囧
:
: 軟體規格書
:
: 顧名思義, 即是 定義該軟體標的物的規格.
: 內容通常會有下列 :
: @ 前言
: balah balah...好聽的開場白
: @ 標的物名稱
: 此次開發的軟體標的名稱, 含代購軟體, 如 Database 等相關輔助軟體及工具
: @ 軟體規格
: 該軟體所包含的功能列表以及描述, 專案爆炸的彈藥庫
: @ 其他
: 其餘非功能性的客戶需求, 如 "本系統須支援USER端透過IE Browser 介面連結
: 本系統,執行相關作業" 等描述
:
: 標的物名稱常見盲點 :
: 1. 標的物所指定的代購軟體,是否能符合供應條件中所描述的效能範圍, 很常看到
: 的例子, 如中大型大量使用者 access AP, 軟體使用 MS 平台 + MS SQL Server,
: 卻要求頁面或是反映時間 < N秒, 嘖嘖...這點在後續作壓力測試之後就有得吵囉
:
這就是一個指定某牌元件的例子. 這種事就會發生要把 BMW 的車殼裝 豐田引擎 硬套
坦克履帶的現象.
: 建議 :
: 開發端在 Kick off 之前, 或是專案初期先行找使用者溝通, 最好能提出相關類
: 似案例或是數據佐證, 慢慢的在過程中洗腦客戶, 切忌跳過此問題, 尤其當供應
: 條件或規格中有明定相關效能的範圍, 則這個問題會很嚴重的影響驗收時程, 導
: 致無法驗收或是客戶提出減價驗收砍尾款! 若是使用者端, 則規畫初始最好能多
: 找幾間廠商提出Solution比較, 並請廠商也提出相關佐證資料列入合約附件.
:
: 2. 相關輔助軟體或是工具適用性與常規工具符合, 我就遇過某銀行不同意駐點
: 工程師開發 Java AP 使用 eclipse 而要求使用 RFP 內定的 WSAD, 每兩三天就
: 下來突擊檢查, 把工程師差點搞跳樓
:
: 建議 :
: 專案團隊成立之前, 請 PM 先與公司主管溝通, 由公司內部尋找相關資源, 起碼
: 有一個能撐場面假裝也交代的過去, 客戶端也可多考慮市場上眾多免費工具, 當
: 然, 還是請開發端廠商提出資料佐證該工具的授權或是穩定性評比等.
:
:
: 軟體規格常見盲點 :
: 1. 傳說中的 "common sense", 很多客戶端在撰寫或審核 RFP 的同時, 都會陷入
: 業界常識的迷思中, 基本上, 合約的意義即為規範該買賣交易的所有內容, 請
: 注意, 是 "所有" 內容, 合約範圍內無例外,表示未寫入的 "常識性" 功能, 開
: 發端並無義務必須無償配合, 舉例來說, 銀行業內對於數字的常規, 有三位一
: 撇的基本慣例, 像是 "1000" 必須於 AP 上呈現 "1,000", 這種功能大部分的
: RFP 中不會定義到, 客戶會說這是常識嘛, 廠商這麼專業應該要懂, 正常狀況
: 確實如此, 那麼, 當專案遇到時程延後或是與客戶端溝通不良火氣大的時候,
: 什麼業界常識都變成延遲以及互相刁難的的藉口.
:
: 建議 :
: 使用者端盡量的在 RFP 中詳細描述可能會用到的功能, 我知道有困難, 不過等
: 使用者多接觸過開發專案, 就會很熟悉常常被廠商推拖的常識性功能為何, 請列
: 入 RFP 內, 當時程趕的時候, 可與開發端簽定 MO 或是承諾書, 於不影響功能
: 前提先行驗收後補開發端遇到客戶提出非 RFP 規範的常識性功能需求, 如果功
: 能不複雜, 則先行列入待議事項, 於最後討論待議事項的同時, 與客戶談判相互
: 讓步, 某些功能我吸收, 其他的請客戶吸收, 請一定要先行做出一點的讓步才能
: 使客戶也讓步, 至於複雜的功能, 則回應會請公司的主管再來討論 (當然是回去
: 請業務來爐加價啥的..), 切忌當場同意, 否則相關責任會由同意的人扛
:
: 2. 一言以蔽之型功能, RFP 常出現這種超級大地雷, 短短的幾個字道盡千言萬語,
: 甚至還有某功能其實是拿著別人的產品來構思,談需求的時候直接丟一份別的廠
: 商整本系統說明文件讓開發端照做傻眼情況.
:
: 建議 :
: 簽訂合約之前, 甚至追朔到業務還在跟客戶談案子的時候, 請公司一定要讓產品
: 經理或是 Solution Consultant與客戶端針對 RFP內容先行做初步訪談, 此步驟
: 絕不能省若是已簽定才發現, 請保重, 後續就靠專業的專案經理跟業務的臨場反
: 應來救命 囧
: 客戶端同上個建議, 盡量撰寫 RFP 詳細, 或標案之前要求廠商先行過來了解訪
: 談, 開發端跳票不是只有開發端要負責任, 客戶端也需同理心看待, 案子出現問
: 題該年度使用者人員/ 單位 KPI 也不會好看到哪, 不是嗎?
:
: 3. 外部資源連結需求, 除了很單純的固定系統之外, 現行的軟體幾乎都要做整合這
: 個動作整合啥? 整合資源, 整合單位, 整合使用者, 整合功能, 外部整合相對是
: 容易從 RFP 中規範也容易被 RFP 忽略, 當廠商開發到一半突然某功能必須要跟
: 啥鬼系統連接, 欲哭無淚
:
: 建議 :
: Kick off 的會議中, 有一張圖片必須帶到 RFP 關於外部資源整合的列表, 表示
: 各位都清楚, 往後翻案也有理由讓客戶讓步, 另外需求訪談同時也需要另外撰寫
: 外部資源列表以及防火牆等規劃, 以視開發端重視程度.
: 使用者端請於規劃系統之前, 先行內部溝通協調, 某些系統或功能可以統一規劃,
: 則避免各做一套, 以免管理出現漏洞以及集團或公司整合資料困難.
:
: 以上這幾種關於軟體規格的內容描述,是我遇過出現頻率最高的問題, 當然, 事先閱
: 讀過合約相關資料, 配合一定的公司資源 (如產品經理等), 能確實的在專案初期讓
: 團隊評估原始風險, 雖然不能完全避免, 卻也能讓專案團員多了解該專案的目的以及
: 資料, 也讓專案團隊有參予的感受, 而不是不受重視的 coding BOT, 相對的, 某些
: 功能可能開發人員有經驗, 亦可提出讓大家分享, 一起與專案團隊成長才是做專案的
: 成就感.
:
: 後續繼續整理關於供應條件的部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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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根本關鍵的兩個問題就是:
1.政府不應該把錢發給公務預算單位, 要求其執行軟體委外購案.
2.全世界的公務員都是一樣的, 要公務員涉及規劃, 他是不知怎麼做但可很會要求的.
而驗收或妥協談判, 要基層公務員負責那真是與虎謀皮.
如果, 把錢拿出來找繳稅最多的廠商, 用無償配合款請廠商拿錢出來對其公司業務
做電腦化委外, 或融資低利貸款給大公司成立獨立的軟體公司來包這些軟體案, 這
些商業公司為了能拿到退稅款又能改善公司體質一定會盡力想完成, 此時她會要求
其公司內部的 IT 人員全力配合外包廠商(也可能是投資分設出去的)完成系統, 等
商業公司都完成運作了, 再要求政府機關照抄規格引進, 此時規格與價位都有例可
循, 公務員在商業公司都能使用下就沒有藉口做一堆有的沒有的要求了. 此時, 這
些新增的軟體公司除了這些雷同的政府機關包案暫緩一口氣外, 就應力爭擴大市場
機會, 拿成功的軟體到國外爭取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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