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第一次被炒魷魚消失

看板Soft_Job (軟體人)作者時間6年前 (2017/10/01 12:17), 編輯推噓-71(37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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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的部分說人家自己對號入座完全站不住腳,雲X電信,瘋X麥克,專案名稱都講出來, 幾乎交叉比對就知道的事情,還想認為自己沒有洩密? 更何況聘書還故意把人家公司logo流出,看logo也知道那間,還想說自己站得住腳? 心態可議,準備被資方吉死吧!這種不好好吉死,殺雞儆猴,以後這件公司怎麼管理內部 新人?一定要吉死你的啦!慢走不送! 為了避免刪文,用回文來備份一下。 如果要我刪文,私訊給我,價錢好談。 XD ※ 引述《g001613001 (阿月)》之銘言: : ※ 引述《lanchin ( )》之銘言: : : 我們公司不是接案公司,我們在做雲端總機的創新整合性服務。 : : 接的所謂案子,是要使用我們公司相關服務的電商客戶。 : : 你知道你簽了工作內容的保密協議書嗎? : : 為什麼你會覺得打了一個X或是簡單的馬賽克,就免責呢? : 至少我沒有指名道姓,也沒有幾個人知道在說貴公司。 : 倒是你們自己跳出來,說是你們,這我就沒轍了。 : : 讓你嘗試的部分,只是其中之一。 : : 你說結案就請你走?提供給客戶測試ios只是告了一小段落,而且並不是你告的段落 : : 一年多的ios開發資歷。你說你想要挑戰高薪,還跟公司約了依能力談薪的期限。 : : 公司聽了你的面試自我描述,我同意你的條件也願意給彼此合作嘗試的機會。 : : 而你實際上做為工程師的能力足不足夠勝任?我真的不想在這裡跟你打口水筆戰。 : : 你的問題並不是native或hybrid或所謂規格文件的問題。 : 我這邊說的提交給客戶,描述不夠清楚。 : 確實是一個階段的版本交給客戶,我並沒有說清楚,讓你們誤會。 : : 一個FCM推播的功能測試, : : 可以搞到客戶來質疑我為什麼在正式的環境發了一堆“test"的訊息。 : : 你如果對code真的不服,我們可以翻Git來戰。 : 這個FCM的測試的部分就比較好笑了。 : 我這邊有證據可以證明不是我的問題。 : 有需要我再貼上來。 : : 二週的時間,我判斷不適任,不想要再浪費彼此的時間。 : : 我認為你可能可以在別的地方有更好的機會。 : 恩,所以我也只是奇怪在貴公司的工作流程。 : 是否是正常的,想要請教一下其他工程師前輩, : 看看是不是沒有規格書,也沒有交接文件。 : 就要能知道怎麼處理一個專案的許多BUG。 : 沒辦法處理就是自己能力不足的問題。 : : 實際離職日(9/30),資遣費按照勞基法計算公式二週是一千元左右。 : : 公司給的對應條件是多給了你二天有薪假。 : : 計算你的離職日是(10/4),等於多了八千元。 : : 你覺得好心的網友會算,公司的人資不會算? : : 公司是希望讓你有找工作的餘裕,也感激你這二週的努力。 : : 你要不要領非自願離職書?要不要在資歷上留下被資遣的紀錄? : 我很樂意領非自願離職書唷,但是約談我的時候,只說給我兩天的有薪假。 : 然後就叫我馬上可以收拾回家了。 : 按照勞基法要給我的非自願離職書,還有十天的預告工資,就完全沒說要提供了。 : : 這是給你的選擇,公司從沒有說不願意給你。 : : 你在你的公開臉書跟發文上毀謗影射我們是在搞申請緊急補助的、 : : 找人並馬上隨意解聘人的詐騙公司,才是你可能會被告的原因。 : 我在臉書跟朋友聊我被炒魷魚的原因,結果人家說有其他新創公司有這種操作手段。 : 請人進來又趕快趕走,來請補助。 : 我看到回答了可惡,中獎了。 : 這樣你們也可以認為是在說你們。 : 我也沒辦法。 : 誰知道你們還會追殺到我的臉書來。 : 真可怕,跟朋友在臉書上聊天,又不是到處分享文章宣傳你們公司有問題。 : 還可以說因為這樣要告。 : : 影響公司聲譽、影響客戶聲譽、影響願意加入敝司一起努力的朋友,是我們的實際損 : ? : : 至於其他描述不實的部分,你自己已經部分修文刪文。 : 我修文只有在下面額外加注補上新內容。 : 根本沒刪文這回事,你是PTT管理伺服器的人嗎? : 如果有看到我刪文的操作的證據,請貼出來,別亂抹黑我。 : : 如果你覺得自己沒問題的話,為甚麼要修要刪呢?但也已經截圖,望你好自為之。 : : 你為什麼會覺得在網路上隨自己的意發文講話,只要修改刪除,就沒有責任了呢? : : 你如果之後還有疑慮就請法務處理了。 : : 我們還有很多其他想完成的創新夢想, : : 我們還有很多其他想完成的創新夢想, : : 公司正在成長階段,開出的職缺也不只一位,希望真正的高手來加入一起合作進步。 : 恩,也祝貴公司找到想要的好人才。 : 雖然我還有很多從前幾任的IOS聽到的內幕可以說。 : 但是為了貴公司著想。 : 我就還是不說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139.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506831479.A.78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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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別沒拿到錢就先被告恐嚇取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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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哦 有遮沒遮在法律上完全是兩回事 暗指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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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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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風向? 這件事他們雙方都還有得吵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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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可能,回文這行為本身有任何人身威脅嗎?或是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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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是與法不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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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那logo露出呢?別忘了公司logo是CIS企業識別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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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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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問題去法院吵啊 少在這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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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沒看懂嗎?我又不是關係人幹嘛去法院,我只是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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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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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協定最好保這種地方啦,那是不是跟別人自介我以前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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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XX工作過,也洩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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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舉證非可受公評且公司蒙受損失再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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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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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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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取財很有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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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好像可以告恐嚇取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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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恐嚇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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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說不付錢會怎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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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46條第1項恐嚇取財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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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六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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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同條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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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為恐嚇得利罪:「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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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得之者,亦同。」本罪所要處罰的行為是行為人以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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嚇手段,而向被害人索取財物或財產利益的勒索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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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讚 我問一下法律系捧油他的見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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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該備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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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草測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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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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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利益指什麼?哪裏有不法的事嗎?我自己的文章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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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刪文得經過我同意不是嗎?我的同意是有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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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嗎?這只是服務業的正常行為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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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版風不是嚴禁刪文嗎?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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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下面的引述並不是你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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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不是服務業的正常行為。你利用別人怕被告的心理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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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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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取財還在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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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75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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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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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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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我要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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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不要刪 價錢都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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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味跑出來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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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好笑,超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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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22:27, , 1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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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22:54, , 122F
無聊當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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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排雞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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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很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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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算恐嚇嗎A_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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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阿不就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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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拍 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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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棒你別刪 勒索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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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快m 順利的話兩個月後可以看到你發道歉啟事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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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想說什麼事噓成這樣 原來是嫌碼不夠多 這事你說的算?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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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法官說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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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取財是公訴罪,明天就去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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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亂推沒法律常識的錯誤觀念,現在又跳出來發這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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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風不可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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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證明什麼是秘密再來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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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人來分析一下這篇被告恐嚇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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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兇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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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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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多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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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錢好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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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20:29, , 141F
有種留著別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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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21:23, , 142F
怕了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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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00:17, , 143F
幾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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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低能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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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0:51, , 145F
好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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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4:13, , 146F
......工作壓力是有這麼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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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0:33, , 147F
壓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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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21:45, , 148F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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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低能白癡智障就算了 還要當狗當資方打手 別這麼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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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09:25, , 150F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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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 保密協定人家是洩漏商業才會被吉,不是讓你隨便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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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3:23, , 152F
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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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20:27, , 153F
別人的事情你就別進來瞎攪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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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1:49, , 154F
慣老闆快滾XDD
10/25 01:49, 15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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