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解教師荒 業界人士 免師培將可任教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hamasakiayu (ayumi)時間1月前 (2025/10/20 14:27)推噓2(12推 10噓 241→)留言263則, 9人參與討論串6/14 (看更多)
※ 引述《Guyinkt (love that)》之銘言:
: 每次這個話題最妙的就是有人會說這樣辛苦師培什麼的算什麼
: 然後這時好像之前板上抱怨的教學雷包,土皇帝,會排擠人的同事
: 什麼的就會被刻意忽略
: 這些人不是經過正式教檢和教甄進入學校的“正式老師”嗎?
: 如果師培和教檢,教甄真的能完全代表“任教資格”
: 那這些很多人會認為的“不適任教師”到底怎麼來的?
: 本篇其實回文不是要去吵代理和正式
: 而是無論現在的師培和教檢及教甄到底是否相等於教學品質
: 或完全合於現在教學現場所需
: 大家心中的答案不清楚嗎?
: 會覺得政府與其一直開方便大門或什麼的
: 不如認真想想到底怎樣的人格特質是適合當老師的
: 怎樣的去修改師培及去更貼合的符合教學現場所需
: 要不然說真的,能在教學現場存活且家長學生滿意的代理
: 和家長投訴,學生抱怨,班經一團糟的正式
: 學校的行政會比較偏愛哪個也是顯而易見吧!
這要分成兩個層面討論
1.教師這職業是否需要限制師培後才能執業?
2.師資培育的方式是否合理?
你現在的說法其實就好像是在問
醫生裡面有一堆爛醫生,醫術還不如AI,甚至醫療疏失搞死人了
所以我們不需要醫培,應該全面開放大學畢業就能去當醫生
但有沒有爛的同業者
跟要不要需不需要為一個職業訂定特許資格?
那個是兩回事
回到前面的兩個層面討論
1.教師這個職業是否需要限制師培後才能執業?
我先假定不需要好了
那該做的配套應該是
全面開放教師考試資格限制
不需要教師執照,只要高中職以上畢業學歷就能考(比照公職人員普考
然後同步廢止全國師培中心
原因很簡單
既然如果政府的判斷是覺得教師這個職業要額外的培育
認為這個職業專業度不需要達到特許資格
那就別搞一堆師培學校與教育學分騙人花錢花時間念啊
政府有信賴保護原則應該要遵守
既然你根據新的認定重新設定規則了
那就算以前考過的人以不追溯原則辦理
那也不該騙新的人繼續投入時間跟金錢
否則,人家按照政府的規定做事
以為這個是一門特許行業
結果你政府就直接開了一個後門
甚至還敢繼續要求教師是特許職業
那權益受影響的人抱怨師培算甚麼,不就是天經地義?
教師就是一份工作而已
他沒有比較高貴,也沒有比較低賤
絕大多數的人都是為了吃飯才工作的
老師當然不例外
就算有不少人從事教職有著高理想性
但他們也是要吃飯的
當政府把飯碗給砸了
高理想性從事教職的人,也會迫於現實不得不離開一大批
這,是現實
沒有甚麼好羞恥,也沒有理由被人進行道德綁架
再說回來
教師到底需不需要成為特許職業?
我認為是需要的
一個很簡單的理由是
台灣的教師不單純只是一個教學的職業
還包含了生活習慣建立,人格素養培育,以及興趣能力養成
從師培必修的科目也可以理解
諸如,兒童心理學,教育原理等
所以教師才需要20-40個學分,要半年一年的實習,要通過執照的檢定
然後再進行職業筆試、面試與實際現場教學演練
2.師培的方法是否合理?
回到你的問題上教學雷包,土皇帝,會排擠人的同事
後兩者應該是全類型的職業都有可能出現過的
這種東西根本就沒有討論的意義
至於教學
雷包,這個應該含包含了班級經營在內
會出現這種雷包主要就是幾點出了問題
1.大學時的師資培育,2.就職前的考試。3.退場機制。
大學的師資培育我想也是主因
很簡單嘛
中小學老師現在都要被人嚴格審視教學成效,請問,大學老師有嗎?
更別提大學老師本來就是做研究
普遍缺乏現場執業經驗
教成年人,跟教小學生一個概念?教成年人,跟教青春期少年是一個概念?
所以教材教法與班級經營
本來就不該由大學教授來開設學分
而應該由現場第一線老師來兼課才合理啊
特別我想很多人都念過大學
台灣的大學老師的授課品質之低
管你是不是台清交都差不多
而去師範體系教書的教授
很多也有養老心態
認真上課的大刀教授比較少
在師資培育的第一步時 ,就是這樣了
你怎麼能期待教出來的各級老師教學不雷包?
就職前的考試,試教才幾堂?我沒記錯應該也就一兩堂吧
這一兩堂最多也就能汰除一些考試表現特別差的
其他真的說不上甚麼
其實影響最大的
大概還是在退場機制吧
再優秀的人
時間久了倦怠了
還是可能懶
特別在保證不會失去工作的情況之下
但是老師這門職業和其他行業不太一樣,不講求業績
一堆學生培養的指標又比較抽象難以量化
私校反而容易處理,你招生率多少啊?被投訴率多少啊?
學生建北、台清交人數多少啊?
但一般老師不行啊,更別說那個爛待遇
你再加強汰換,那真的沒人要幹了
所以如果要解決,那前提是要拉高教師待遇
要高於薪資中位數以上,靠近前端30%以內,
退場機制的基本理念是
抓出長期擺爛的對象
而不是搞出甚麼末位淘汰制,然後讓老師跟聯考一樣競爭搶高分
而是低於基準線的
那叫做不適合繼續當老師
因此應該採評鑑制
國小老師大概每兩年評鑑一次,國高中是每三年(約一屆)
評鑑的組成
最基本的出缺勤佔10%
行政紀錄大概佔10%
研習時數(含在職進修,與其他執照)佔10%
由同校老師進行觀課,國小2-4次,國高中3-6次,佔20%分數
另外由校外老師觀課,譬如搞出個特選師資制度,由退休或優良老師考試擔任,佔20%
學生與家長滿意度問卷,採四或六學期平均,佔30%
如果評鑑分數不及格
老師進輔導期
要求大學師培回訓一定時數(寒暑假)
回訓時,不是只是單純上以前的開課
而是針對老師評鑑分數比較差的部分與原因進行輔導
(大學老師這麼會教,那給你們教教老師看看啊)
輔導結果,列為大學老師的教學評鑑成績之一
進入第二年評鑑仍不及格
進行汰除
但保留教師資格
請明年自己再考一次教甄
但前提是必須要離開原有縣市
至少也不得考入原校
保障下次考上後的評鑑,校內老師評鑑不會是同一批人
而評鑑高分者
推薦為優良教師
二、三年考績一律甲等,獎金二、三年一次補發
年功敘薪額外跳1等
升遷與外調排序優先
設有複評機制
以一年為限
同校與外校老師觀課重新做1-2次
將第四年的學生與家長滿意度調查,加入前兩年或三年的平均之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122.1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760941638.A.9D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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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以前的師大師專本來就是職業導向的學校
的確沒有師培中心的名稱
但是本來就是作為培養老師為目的設立的學校
同時也是屬於特許制
必須要師大師院的學生才能當老師
沒有其他來源
所以沒有師培,而這樣的大學畢業就可以教
完全沒問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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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就是
明明已經確認了教師這行業的特許制
那你開後門,就是把大家當笨蛋耍啊
波波的問題不也一樣嗎?
只是教師的待遇太差
沒人會去搞出波波這種東西而已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4.122.134 臺灣), 10/20/2025 1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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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然
因為過去的師範體制
和現在的師培中心體制
是不同的概念
但相同的是都屬於特許制
今天如果教育部要動這個
請大膽動特許制
全面開放,我沒話說
而不是在特許制下開個後門
那乖乖修學分實習考試的老師們算甚麼?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4.122.134 臺灣), 10/20/2025 16: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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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比較沒辦法顧及了
也不太可能讓分散的校友回來填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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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啊
因為這是兩個不同層面的問題
其他特許職業也有敗類
但不是有敗類就等於這個職業不該做成特許
這是邏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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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先問你一件事情
有沒有一個培訓制度能做到一個雷包都不存在的?
且能保值保鮮,二十年二十五年到退休都不會雷?
就理性判斷而言,這東西應該是不存在的
所以該有的問題是
1.如何讓師培降低雷包老師的比例?
2.已經進入職場的雷包老師,要如何汰除?
第二個,就是我在討論的評鑑制度
而第一個問題
其實你只有說到相當表層
並沒有明確指出現在的師培出了甚麼問題?
我自己文章倒是有提到兩點我認為師培的問題
1.大學老師教學本來水準就很一般
2.教材教法、班級經營
這類非純理論課
比較靠近實務的課程
師培目前仍是由大學教授進行教學
但大學教授根本對於第一線教學環境並不清楚與理解
所以他們教出來的內容,自然也就有了落差
很難教導師培生真正能運用到教學現場的技巧與能力
而我提出的解方是
建議教材教法與班級經營
都開講師缺
由第一線老師兼任
或由退休的優良老師教學
如果沿著這個思路可以繼續往下走的
應該是在實習階段
首先先必須給予願意接手實習老師的第一線老師其他的優惠
譬如假期的補助,研習時數的減免,實質薪水的提升
先增強老師們願意接手師培生的動力
其次
既然給了相對好的待遇
那就必須付出應有的勞力
強制要求師培生每周應該上課多少堂
而這些師培生上課的堂數
由指導的老師進行觀課評鑑
然後定時定期偕同整個學校其他實習的師培生進行檢討
特別應該設定一些特殊議題
來讓師培生進行討論與報告
譬如,普特融合的問題
如果當班上出現了一個特殊生
該師培生應該如何應對?
學校方又有甚麼資源可以協助配合?
如此針對實務的師培
應該會成為較有感的培訓課程
所以
你如果真的對這個議題討論有興趣
怎樣提高師培水準,降低雷包老師的出現
你應該具體提出問題之所在
然後做出假定的改進方案
我們雙方才能針對你的問題
以及你的改進方案是不是有其他盲點疏漏進行討論
否則
我就只看到你說師培很爛
恩,爛,然後怎麼爛?怎麼解決爛?
我都看不到
所以你的結論是因為師培很爛,那就廢掉師培嗎?
我也沒看你有類似的主張
所以我其實不太清楚你想討論的是哪個階段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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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的科目有用
是指,教育心理學、教育哲學、教育原理等理論科目
當然對於培訓一個老師是有意義的
這些理論都是身為一個老師用得著的東西
而這也是一般大學教授擅長的部份
所以我傾向維持大學教授繼續授課
而教材教法與班級經營
完全是第一線老師的專長
大學教授其實自己根本沒有多少經驗
既然自己都不太懂,又何來能教學的能力?
請問這樣的論述矛盾點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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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現實脫節的部分請問在哪裡呢?
是社會並沒有希望老師評鑑汰除不良老師的機制嗎?
還是我國老師都優秀,毫無雷包,沒有任何人需要被汰除?
至於怎麼達成
我其實已經滿詳盡的說明整套評鑑制度的設計了
真正著手達成
當然用句套話說:有賴於社會共識的凝聚
其實也是屁話
就是要政客們作個人,幹點事啊
開頭就必須要先修教師法
讓汰除機制合乎法規
其次
必須拉高老師的薪資待遇
那份香蕉薪水,真如板友說的
有人願意幹就要開PARTY了
怎麼可能要求更多?
但如果教師的薪水是在我國能有前30%內
譬如起薪月收6-8萬,頂薪可以達年收兩百萬
那我們對於老師進行改革與水準品質的要求
就具有相當的正當性了
且這兩點是互為因果
因為老師高薪了,所以我們要求水準,老師不該反對
而我們要求老師水準了,那給他們高薪也是理所當然
是在政治層面降低反對勢力聲量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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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夢最美啊
誰知道會不會突然跟軍人一樣一次大幅調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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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認同
不過,即便是只有3%
也不代表沒有改進的空間
但直接地圖砲下去
我想討論也的確找不到方向與目標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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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amasakiayu (114.34.122.134 臺灣), 10/21/2025 15: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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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06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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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專業老師告訴我教學現場
課堂看影片是有時數限制的
現在又說禁止?
那個你是正確的?
另外據我所知
母語教學師資不足
學生和家長雖可任選課程
但是學校不見得有師資配合
這時會用影片函授教學
如此,請問如何在教學現場"禁止"?
你去哪裏生出各大平埔族母語教師在貴校任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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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只剩下我們三?
另外一個一直罵你
你所謂的"人"
是單指你自己嗎?
那應該還是你的問題
又
在你課堂上
相信也不是所有學生都能理解你所有說法
在你的看法中也是學生自己問題?
你身為傳道授業的老師
完全不需要檢討自己嗎?
這也是為什麼我想在評鑑設計觀課環節
非老師的意見常會被當成自己的問題
即便已是親身體驗
應有相同專業的老師
提供客觀觀察
讓授課老師能有自我檢討的空間
以免自以爲是,剛愎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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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回答
一個優良教師一退休
就會在教學能力上輸給
你口中的雷包現職老師理由
退休一定比較爛
那你也是退休就不會教了?
論據何在?邏輯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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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搞錯了
我是指你身為老師對不同學生雙手或單手
身為老師,一再看錯
在我設計的評鑑中
應該也是扣分項
另外多數人也沒覺得老師是神人
反而像你一樣覺得作老師太容易
具體表現在他們認爲師培後的老師沒專業
如果真多數認爲教職是神人職業
那社會應該會更尊重教職工作
但是,這點上你明確昧於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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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就別不爽一直加東加西啊
不守自己設下的制度
老師自己不守規矩耍特權
可是班經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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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內代理
都沒有要求
三招以上代理突然有要求?
你要不要自己確認一下?
把貴校這四份簡章先貼出來證明一下吧
我畢業不是專業
但你也該拿證據證明
否則同是代理
原來不要求
在放寬條件的同時突然要求
不合邏輯
而執業中另外涉入刑案
本來在事前就無法防範
除非用你之前主張-性向測驗事先篩選制
但我說過
這有倫理和適法問題
連你現在也放棄自己原本堅持的主張了
最後,我查了一下教師法解聘相關法條
明確規定
第 14 條
教師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予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
一、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犯內亂、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服公務,因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
三、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四、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五、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有解聘及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之必要。
六、受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處罰,或受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條或第二十五條規定
處罰,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確認,有解聘及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之必要。
七、經各級社政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處罰,並經學校教
師評審委員會確認,有解聘及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之必要。
八、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通報,致再度發生校
園性侵害事件;或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侵害事件之證據,經學校或有關
機關查證屬實。
九、偽造、變造或湮滅他人所犯校園毒品危害事件之證據,經學校或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十、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
十一、行為違反相關法規,經學校或有關機關查證屬實,有解聘及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之必
要。
哪裡有入職的正式老師不要求的?
再看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第 31 條
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為教育人員;其已任用者,應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
以解聘或免職:
是任用條例,也就是說
你如果考上,犯了教師法14條和本31條表列事項
(我粗看2者似乎相同)
皆不得任用
也就是說
正職老師入職前也有管制
哪有只管三招後的無証老師?
依法是,只要你是老師,就管
甚至不見得刑事犯罪
只要未通報都有可能被開除
哪有像你說的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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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吧
更多人寧願先考上正職
反正考上當兵,也不會失去資格
你懂得發問很棒
必須先給你鼓勵
你是面試評審
你明知考生作2個月就要當兵
你根本就不會錄取對方
因為學校要即戰力
難不成你會願意明明已聘正職進來
馬上要再開招代理去代理剛聘入的正職?
貴校都這樣作嗎?
如果不會,那就對了
我是說的就是這個心態
所以才會要無涉刑案要求
(你說法好像是三招內不要求,超過三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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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我一直朝著更好的論述品質努力
避免邏輯錯亂、以偏概全、張冠李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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蘿莉控這種高犯罪因子都篩不出
真的你也別浪費大家的金錢和時間了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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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前
, 26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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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8:46,
1月前
, 261F
10/26 08:46, 261F
所以比例有多少?
一個市中心學校30-50名老師
有幾個沒證?
你之前說的10%?
有沒有校名?或其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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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8:47,
1月前
, 262F
10/26 08:47, 26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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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8:47,
1月前
, 263F
10/26 08:47, 263F
謝謝
不過大部分我都第一時間肯定(如增加法律課)
或是這原本就是我原文的論點(待遇太低)
像你這樣狂噓之後,不斷退縮
或增加原論述沒有的前提後
再回頭肯定我的看法
我自己是很少見到
很高興可和你達成部分共識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4.122.134 臺灣), 10/26/2025 16: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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