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文人相輕的原因?

看板ask-why (知識奧秘)作者 (吹笛牧童)時間16年前 (2009/10/02 16:23),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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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有一篇說文人相輕是太過一竿子打翻一船人,這點我推 又說文無第一武無第二,這個我也推 再來便是動機問題了 比如訴訟,事實歸事實,利益歸利益 兩造打官司,甲方是對的,但要投入十萬來打一場只值五千元的官司 值得嗎? (雖然律師費由敗方出,但十萬是指甲方確定要投入的代價,無法轉嫁乙方) 不值得還乾脆不要告 教我這點的廠商用的字眼很激烈,他當時要賣我盜版的元件 他說根本不會被告,'在美國,無利可圖的話你在他頭頂尿尿,他都懶得告你' (他有他偏頗的立場,他想成交嘛~ 所以我不很確定他對) 不過台灣這幾年開始有'象徵性一元罰款' 我要告你,要爭贏;或者你認輸賠我一元即可 這真的只有一元嗎?認輸帶來的效益更棒~ (讓我想到最近'嘿嘿嘿'宣判了) 有些人很沈得住氣,輸又如何?辱又如何?指著我諷刺笑罵又如何 有些人卻是沒有利益也要爭,爭一口氣 文人不知修養有多少 這點我也還沒做得很好 相輕,其實還是有不同的做法 就舉 BBS 來說 一種是看到不順眼的 ID 就去他文章下噓文 一種則是擺在心裏,自我感覺良好 我覺得我對,你覺得你對;但我不去踢你的館,你也別拆我的台 後者其實可以用時間化解掉一些問題 或者說,埋下一些永遠解決不了的問題(有人總認為不把問題在台面講清不算真的合諧) 見仁見智,但總之做法還是千變萬化 天底下難學的是圓滿,不是輸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1.197.63 ※ 編輯: HuangJC 來自: 60.251.197.63 (10/02 16:23)

10/02 16:25, , 1F
與天地人鬥其樂無窮 -> 我認為這是人的本性....
10/02 16:25, 1F

10/02 16:31, , 2F
說這句話的人本身愛鬥;但我也見過不愛鬥的人,只是他不會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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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會出書教人別鬥;稍微苦口婆心一下就像 三藏法師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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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6:32, , 4F
only you.. 還是冷得被笑的對象
10/02 16:32, 4F
文章代碼(AID): #1AnRXmvR (ask-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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