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法務部長不執行死刑的邏輯
※ 引述《Oikeiosis (怎麼啦)》之銘言:
: ※ 引述《nidor (awful)》之銘言:
: : 看趨勢就下斷言是對的嗎?
: : "強制戴安全帽之後,死亡車禍中戴安全帽的比例越來越多"也是看趨勢啊。
: : 你從頭到尾都只有看趨勢,就想宣稱死刑無嚇阻力的說法,
: : 大概就跟看趨勢,然後宣稱安全帽無安全性差不多。
: 你一直用安全帽來講真的是讓我很困惑
: 台灣有安全帽的成本效益分析嗎?
: 我記得在以前看什麼生活中的經濟八拉八拉裡 (從美國書翻譯來的)
: 就講過強制帶安全帽會鼓勵危險駕駛 並不見得會影響開車的安全性
為什麼會鼓勵危險駕駛?當然是因為比較安全啊!
: 反而對行人有負面外部性 也就是提高行人的風險
: 從趨勢看安全帽沒有安全性 這本身我覺得沒有大錯啊
: 真不曉得這能拿來反諷什麼?
因為母數的不同,得到的結論也不同。
以總人口數來判斷安全性就是忽略了人的行為會因環境而改變這個變因。
以總人口數來判斷嚇阻力也是忽略了人的行為會因環境而改變這個變因。
你總是喜歡以總人口數為母數,那你就專心看趨勢就好了,不要隨便下斷言。
: : 我以為做實證研究的基本直覺,就是去用力的攻擊任何邏輯上的錯誤。
: : 如果這叫做吹毛求疵,那我們大概看趨勢接受四元素就夠了。
: 趨勢並不支持四元素說
土往下沉,火往上浮,乾和冷產生土,濕跟冷產生水,暖和乾形成火,很完美的趨勢。
: : 喔!那我們可以討論"關到死"與"關99年"哪個有嚇阻性。
: : 然後繼續討論"關99年"與"關98年364天"哪個有嚇阻性。
: : 依此類推,一直到"關365天"與"關364天"哪個有嚇阻性,
: : 接下來再細分到"關1天",關一小時。
: : 然後你就可以據此反對每一個相比之下沒有嚇阻效果的刑罰。
: : 我想合理的推論是,最後關一秒鐘都嫌太長。
: 很棒的推論 我沒有興趣
這就是你推論死刑沒有嚇阻力的同樣方法。
如果你自己都認為你的推論方法有問題,那你的推論怎麼還會有效?
: : 連看趨勢都沒有,就突然出現如果"關到死的嚇阻效果大於死刑"。
: : 怎麼不連帶討論一下如果"關到死的嚇阻效果小於死刑"你要怎麼處理?
: 就反對關到死就是了 不過就是個過渡措施 一個無效的過渡措施無須辯護
: : 那所以公權力也可以讓你的生存權不被保障,依法剝奪。這個寫在憲法裡。
: : 大法官釋憲也是如此解釋,法理基礎相當穩固。
: 哪一個釋憲說了憲法容許「剝奪」的?
: 最近很熱門跟死刑有關的三次釋憲
: 是指
: 民國七十四年大法官釋字第194號解釋
: 七十九年的第263號解釋
: 以及八十八年的第476號解釋
: 194、476是解釋肅清煙毒條例、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的死刑合憲
: 263則是懲治盜匪條例的死刑合憲
: 但是現在肅清煙毒條例跟懲治盜匪條例都廢止了
: 而且台灣也簽了所謂的「聯合國兩項人權公約」
: 時空環境都改變了 重提釋憲也不為過
你是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還有"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嗎?
在"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三部份第六條第二點中有說明:
在未廢除死刑的國家,判處死刑只能是作為對最嚴重的罪行的懲
罰,判處應按照犯罪時有效並且不違反本公約規定和防止及懲治
滅絕種族罪公約的法律。這種刑罰,非經合格法庭最後判決,不
得執行。
我們看看其中幾點:
1. 目前我們是未廢除死刑的國家。
2. 目前刑法規定死刑是最嚴重罪行的懲罰。
3. 目前死刑的判決是犯罪時有效的。
4. 目前死刑並不用來進行滅絕種族。
5. 目前死刑經合格法庭判決。
所以執行死刑完全符合人權公約的條文。
: : 你都說政府司法能力低落,你竟然還要別人去司法救濟?
: : 你不相信審判的司法,但是卻很相信司法救濟的司法?
: : 那司法到底可不可信?
: 這不是「很相信」救濟(或司法) 而是要保留容許司法犯錯補救的空間
: 你知道小朋友會寫錯字所以給他橡皮擦
: 這不是你很相信橡皮擦 而是你會給小朋友改錯的機會
: 而不是小朋友寫錯字就撕了他的作業簿
很可惜如果是謀殺等重罪,犯人也沒有給被害人機會。
如果尚給被害人機會的傷害罪,也罪不致死。
: : 死刑當然有嚇阻力。如果刑罰只有死刑一種,到底要如何得出無嚇阻力的結論。
: : 如今是因為尚有其他刑罰,但是以此論述死刑無嚇阻力實在是論點薄弱。
: : 打個比喻:午餐有飯與麵兩種。
: : 1. 吃麵會飽
: : 2. 吃了麵之後猛吃飯會讓人反胃。
: : 3. 所以吃飯會讓人反胃,不會飽。(看趨勢,不是研究喔)
: 看不懂 你到底在表達什麼?
: 你的比喻跟你要說「死刑當然有嚇阻力」 感覺也沒有什麼關聯
: 還是你說你不明白如何得到死刑無嚇阻力的結論 感覺還是跟你的比喻搭不上關係...
邊際效益遞減。
: : 這若不是瞎掰的,那就想必是有不只是看趨勢的研究基礎。
: : 況且死刑擺著不執行,與長年數有期徒刑也沒什麼分別。
: 對 我看到的是謝靜琪引用的說法 (所以我是間接引用而已)
: Kleil, L.R. Forst, B. Filatov, V. 1978
: The deterrent effect of capital punishment:An assessment of the estimates.
: In Deterrence and Incapacitation:
: Estimating the Effect of Criminal Sanctions on Crime Rates
: 你如果不相信間接引用的結論
: 你可以自行查閱原論文加以反駁 我認為這樣做是很有意義的
我有時間會來看。
: : 所以有人回答槍斃,就代表死刑不恐怖。
: : 你又認為死刑的嚇阻力沒有超過無期徒刑。
: : 那既然嚇阻力不分上下,就應該要去執行比較不恐怖的死刑,反對比較恐怖的無期徒刑。
: 我的態度是從法理上著眼 不可回復的死刑比無期徒刑更嚴重
: 死刑就是缺乏法理基礎、妨礙救濟途徑、冤假錯的可能太高
: 效益主義其實不是我的基本立場
: 我會持效益主義是在講如果不以應報主義來考慮如何配置刑罰
: 該以什麼替代的觀念來配置刑罰
: 然而效益主義仍然要跟法理相互調和
: 包括 比例原則、公平原則 等等
: 你要繼續攻擊效益主義也無妨 我還是會為效益主義辯護
: 因為效益主義 我認為還是遠比應報主義進步多了
就憲法,刑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來看,死刑都具有法理基礎。
: : 犯罪發生是什麼意思?
: : 就是有人發現死者被殺身亡,法醫檢驗的死亡日期是兩天前,犯罪發生就是兩天前。
: : 中文很難理解嗎?
: 你這段描述只能知道有人因他殺而死
: 不代表這有犯罪
: 比如說一隻流浪狗攻擊殺死了這個死者 這沒有犯罪
: 或著是有阻卻違法事項 比如說一個瘋子 或是 正當防衛 或是 劊子手聽命殺人
: 你把他殺一概歸類成犯罪 這不也是統計母數歸類錯誤嗎?
阻卻違法、正當防衛殺人可以挑出母體樣本。例如說在追捕中中槍身亡的匪徒。
被野生動物攻擊想必不會是刑事案件。
: : 我只討論事件數。發生可能死刑案件就代表有犯人,犯人有沒有抓到不是重點。
: 沒有犯人就等於不知真相 也就是不確定犯罪事實
: 這當然可能有犯罪事實 但不代表確定是犯罪事實
所以我說這是一個好的開始。
: : 事件數。請看清楚,不要自己亂想。
: 正確母數 請回歸你自己質疑的最基本問題 什麼叫做正確的母數?
: : 是我的中文寫作有問題,讓你產生這麼大的誤讀嗎?
: 請問一下 你認為我哪裡誤會了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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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沒錯認你們,你們必也自知都是天上的子民,本來不從屬於誰,即使不完全自由
,卻都自由,平等地自由;因為地位和等級,跟自由不相矛盾,可以和諧地共存。那麼,
論理性和正義,誰能對平等的同輩冒稱帝王而君臨?論權利和光榮,雖有所不同,但論自
由,卻都是平等的,我們本沒有法律,也不犯罪,怎能拿法律和命令壓在我們頭上。」
--撒旦對天使演說。<失樂園>,彌爾敦,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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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idor 來自: 220.132.89.160 (03/25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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