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法務部長不執行死刑的邏輯
看板ask-why (知識奧秘)作者danny0838 (道可道非常道)時間14年前 (2010/05/14 15:51)推噓3(3推 0噓 7→)留言10則, 4人參與討論串143/144 (看更多)
我來做個結論與建議好了...
我們應該支持「以無罪開釋取代死刑」。
這就意味著,以後一個緒意殺人者會被判無期徒刑;
而一個以兇殘手段先姦再砍100刀再殺再分屍吃人肉的人,可能被處以無罪開釋的極刑。
啊?那這樣不是很可怕?犯罪率和命案率將可能大幅上升,手段也必然越趨兇殘?
別急,且聽 oike 詳細分析:
1.先就刑罰的六大功能來探討:
(1)應報
在我國現行法律,殺人大多不用償命,可見法律不必考量應報和公平正義原則。
可能有人提到受害者家屬的心理安慰問題,但刑罰並不可能讓受害者家屬心情平靜,
真的平靜是唯有受害者家屬真的能放下過去,才能走出心理的傷痛。
(2)嚇阻
我國的實證研究已證明死刑執行數和犯罪率、命案犯罪率或其他犯罪率無顯著相關,
可見死刑沒有嚇阻力。因此,
以無罪開釋取代死刑不會造成犯罪率、命案犯罪率或其他犯罪率增加。
(3)矯治
死刑無矯治功能,而無罪開釋保留了讓犯人改過自新的機會。
(4)隔離
a)假釋再犯率居高的是煙毒犯和強姦犯,不見得可以拿來推論應該怎麼處置死刑犯
b)以「防止再犯」為由而處罰犯人是一種歧視性措施,令人難以忍受
(5)重整
死刑無重整功能,而無罪開釋可讓受害者家屬學習寬恕犯人,亦彰顯國家之寬容。
(6)復歸
死刑無復歸功能,而無罪開釋之犯人可重回社會。
2.成本效益分析?
在證據顯示死刑根本不會拯救更多人時,
廢死至少就拯救了本來要被死刑殺害的人(即使其為兇手,仍為一條命),
任何替代措施都可以,只要不殺死死刑犯的任何措施都可以減少人命死亡。
3.配套措施?
廢死方的目標是廢除死刑,之後的配套措施可以慢慢再來,做了自然會慢慢知道。
沒有人能在事前就預知台灣最後改革的結果如何,
追求改革的人也不能預先知道未來一定比較好,
追求改革的人只是因為知道現狀不夠好,要往更好的方向邁進而已。
根據以上的分析,「以無罪開釋取代死刑」有百利而無一害,
理性的人都應當義不容辭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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