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平民殺不殺

看板ask-why (知識奧秘)作者 (洞澈光明)時間17年前 (2008/08/20 21:2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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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B <<你的理由一的討論>> : : 政府官員有命令的一體性(特別權力關係) : : 人民與國家則否 : : 你混淆了 : 所以你堅持人民和國家分開的理由 : 除了言論自由外 還有其他理由嗎? 關於本命題[平民不是無辜也有反抗能力] 你是正方我是反方 你提論點我反駁 你現在不想討論自己的論點想來問我要不要提出新論點 這樣不對 我可以告訴你 關於理由一你的論述是[民主國家人民基於選舉所以對政府所有決策有責任] 我用言論自由和代議政治對你做出反駁 請你回到我們的討論上 我有沒有其他理由?當然有 但是與我們的討論無關 : : 顯然不是 警察可以抓小偷而不抓小偷他會為小偷的行為而被判竊盜罪嗎? : 不 是瀆職 : 刑125 : 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 : 下有期徒刑: : 三、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或處罰,或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 : 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者。 檢察官(我就遷就你用檢察官來講)是為自己的行為 (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而受罰 而非因為小偷的行為(竊盜)而受罰 你用瀆職罪來回應我 所以你也認為檢察官不應該 因為小偷的竊盜行為被判竊盜罪 而應該為自己的瀆職行為被判瀆職罪 感謝你同意我的論點 你的理由一二三都消失了 受壓迫的論點也同意我了 所以打到這裡我們的戰文已經完全告一段落 ___________接下來我整篇文章還是會負責任的回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當然這裡的公務員是檢察官 檢察官才是指揮抓小偷的人 : : 但是很可惜的恐怖分子殺的不是抽象的人民 : : (我想你指的是有權投票又無衰老殘疾能力去投的) : : 他們是通殺 : : 你又錯了 : 他們隨機的殺人 並不特定非殺誰不可 : 全面的來說 任何人都有可能被殺 這也是滿抽象的 那你有先定義什麼是 [抽象的人民]的責任 : : 你再次把承擔跟負責搞混 不贅言 : 不一樣的例子 : 麻煩看清楚 以下原文引用你的理由 [平民沒有阻止該國政府壓迫外國的政策的行為] ok 你說的壓迫是[自以為受壓迫]而非實質壓迫 那平民也無從阻止 我在這裡這裡問一句 請問日本人民要如何阻止政府停止沒有壓迫的壓迫 而讓奧姆真理教停止自以為受壓迫呢? << 關於理由二>> closed : : 不只 你的理由一也是因為支持這個論點而存在 : : 假如你這三個理由都不具備 那你的論點也會應聲而倒 : : 不 : : 你的理由二是 : : [因為美國利用禁運控制石油輸出國組織 : : 所以美國人民享受低油價的利益 : : 所以可以殺] : 我的論點是「美國平民因為禁運有得到好處ꄊ(延續partC 處理模式 我只是手癢回一下 你可以不用回無妨) (其實 不只是這裡 其實你整篇文都不用回了) 不對 你的論點是 [平民在該國政府的壓迫外國的政策中有受益] (以上原文引用) 前面板友已經提起了 合理合法的開家公司與壓迫外國政策顯然無關 你我討論受益的前提是受壓迫 用我們都同意的壓迫定義談 這顯然與壓迫無關 既然連前提都爆了那後面也不用談了 <<關於理由三> closed partC closed 放在後面的part A 戰論點都已經戰完了 那我們個人間還有甚麼好爭吵的呢? 就在這裡把partA 也停掉吧 ______________晚安 感謝各位收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誠摯的感謝O先生I先生還有所有參予討論的版友 你們拓展了我思考 讓我學會從各種不同的面去觀察一件事情 你們讓我 在這次討論中 學習到了很多我平常不會去了解的領域 感謝看這個討論串的版友 感謝辛苦又細心的版主們 感謝你們 Visorkk 下台一鞠躬 -- 散布星辰 北半的綠意 一如紡輪日夜繚繞 新春的色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14.252 ※ 編輯: visorkk 來自: 220.134.14.252 (08/20 22:05) ※ 編輯: visorkk 來自: 220.134.14.252 (08/20 22:21) ※ 編輯: visorkk 來自: 220.134.14.252 (08/21 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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