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平民殺不殺
既然v大都覺得自己下台一鞠躬了 表示v大的論點都講完了
我就把v大認為徹底反駁我的論述再講一次:
我說:殺平民不比發動戰爭值得譴責
v大:平民不必為政府政策負責。
理由是1.言論自由 2.代議政治(經過艱難的定義之爭 v大終於有有內容的回應)
我反駁:1.選舉不屬於言論自由,而是授權政府統治的行為,本應負責。
2.只要授權就必須負責,跟內部權力機構無關。
v大的反反駁:
1.(糾纏在例子上面,認為那些舉例分類有誤)
2.自己舉例一個跟授權無關的例子(警察不抓小偷不會判偷竊)
然後說可見得Oikeiosis的論點不通
而在多篇沒有條理的討論之中
v大曾經提出一句話:「憑甚麼殺害無辜又沒有反抗能力的平民?」
我認為這句話大有問題而反駁:
1.平民從政府政策中獲益
2.平民得到國家保護
v大的反應:提出證據證明美國油價比世界高、提出某女士被強姦時沒有反抗力所以...
綜觀以上的討論
之所以我跟v大會花這麼多的功夫在爭論一些奇怪的事情
說到底是隱藏的前提問題
我認為論述本來就要有邏輯、論述不合理就必須檢查
所以我認為邏輯有誤、推論有誤都會先指出來
不過v大沒有這種觀念,以上的行為都被當作是「定義」問題
v大認為當定義被描述出來,接著就只有「證據」可以支持或不支持這些定義
也就是所有我的推論的部份全部都是定義問題
而所有「舉例」部份都被當作是「證據」
v大絕大多數的時間認為只要把我舉例的部份給否定掉 就認為足夠了
這就是我認為這個討論串會延續這麼久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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