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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sk-why ]
討論串[思辯] 賄選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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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一個大問題︰買賣選票有什麼壞(好)處嗎?. 副問題︰應不應該開放買賣選票,不再將其視為犯罪行為?. 賄選真的等於貪污,不賄選就真的代表不會貪污?. 如果上題為假,則國家為何禁止買賣選票?. 陰謀論觀點︰. 反賄選可以為競選人降低選戰成本。其手段是利用宣傳工具,. 將買賣選票等於貪污、犯罪的行為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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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賢與能....噗. 這是毛語錄的其中一條嗎?. 不好意思,我並不是要貶低毛澤東。. 其實砸錢也有所謂砸錢的方法,世界上不會只存在亂砸錢的手法。. 如果社會可以建立一種回饋機制,可使選民直接受到選錯了受懲罰,. 選對了有嘉惠,那這個論點就會比看不到的「賢」更為有力。. 不然試問,在沒有良好回饋機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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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選前花的錢愈多 選上後就得花心思撈回來. 說買票的人個性比較利民 不買票的一毛不拔不利民. 這種推論更奇怪... 大餅就這麼多 每個候選人都要爭給自己選區的資源. 這區愈多愈好其它區一定不夠 一味給魚吃不是最好的方法. 會釣魚會把餅做大的人選上才比較有利. 選民覺得被當成工具剝削當然就不會選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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