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奢侈稅慘案已回收
※ 引述《tagso (我愛妳,妳愛我嗎?)》之銘言:
: 你的文章前後矛盾
: 總歸一句 台灣高房價是什麼因素造成的?
: a.供給不足?
: b.人為炒作?
: 我傾向b答案
: 因為台灣空屋率高
: 如果是a答案
: 租金沒理由這麼低
: 那為什麼明知人為炒作還要買?
: 這就是東亞地區人民長期受到中華文化薰陶
: "有土斯有財"
: 所以成家立業第一要務就是買房子
: 明知不合理也要買
: 買一間兩間還不夠
: 就是要買一堆房子在手上才爽
: 所以根本不是房子不夠住的問題
: 是房子不夠買的問題
: 如果答案不是a 課持有稅有什麼用?
: 不是供給不足的問題
: 所以要從實際獲利著手
: 故如果真要抑制房價
: 應該把"實際"不動產獲利納入個人所得
: 不賣當然不用課
: 賣了有所得 就必須依照所得稅法課徵
: 這才合理
: 台灣的房屋自有率這麼高的情況下
: 核實課持有稅就是全民加稅
: 不但反對者眾
: 實際推行下來 也會因政府核定的實價跟民眾認為的實價中間的差異
: 而窒礙難行 紛爭不斷
: 有好路可走 為何要走歹路?
個人覺得 可以討論一下 為什麼空屋量會增加...
主要就是近年建商新建案劇增及人為炒作一戶多屋....雙方因素加總產生效應
只課徵交易流通稅當然可以抑制短期的流進流出 也可避免誤傷原有自住戶...
問題是 對於真正大戶及沒有資金壓力的投資建商們 他們還是可以以囤待變...
反而搞不好促使短期供給量下降 導致價格沒有明顯變化...就像現在奢侈稅很像...
先不考慮持有稅率要如何實現 個人是蠻反對併入所得稅裡頭課徵的...
主要原因就像當年證交稅推出時 許多人反應要併入所得課稅 政府後來也沒同意
why ???
因為政府也不是傻瓜啊... 併入所得稅裡 先不談這會造成課徵多少困難度
(怎麼樣與收入合併判定是賺錢or賠錢?)
台灣現在稅法及許多炒房及資產階級逃稅的能力....簡單來說 就是把所得變不見啦~
(贈與/人頭/海外投資/古董藝術品鑑價)...
到時只怕真的遂了那些既得利益者的願!
所以 假使要真的防止這種情形 單獨課徵持有才是簡單又有效的方法...
另外 看看這人家整理的各國房地產稅制 http://0rz.tw/8yvXC 在page 34左右
德國及其他國家部份...不難理解他們為何房地炒作的問題較少
因為幾乎沒有什麼太大的漏洞可以鑽... 其中德國等歐洲國家又更厲害
住宅比率中 也有10~20%不等的社會住宅(只租不賣) 台灣呢? 竟才1%不到...
這也是為什麼他們的自住率這麼低的原因..因為租賃市場穩定可靠又發達啊~
這也是最近政府開始關心社會住宅及租金補貼的政策 只是不知來不來得及...
扯遠了.. 為了避免失去抑制房地產囤積及炒作的控制
全面公平的課徵持有稅才是最有效的方法...
當然啦 必然會對現在手頭不充裕的單獨自住戶造成不小的衝擊...
所以我想政府應該還會有一些妥協手段.. 如每"戶"自住戶有一戶優惠稅率等等
在怎麼定義何謂"每戶"這裡可能要政府及各方面多多動腦筋了~_~
恐怕得想一個儘可能減少人頭及一戶多屋的情形 同時也要考慮泡沫太快刺破問題...
雖然這麼做 也還是會有自家人人頭問題 但是提高了他們逃稅的難度
同時侵蝕掉他們的獲利空間 迫使他們將餘屋投入市場中無法待價而沽
看的出來 政府從實價登錄開始是有再思考這問題 至於怎麼執行就是時機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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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11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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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zball 來自: 114.32.113.210 (04/06 21:11)
抱歉 重新打好了
首先 開徵一個新稅目之前 要先問這個新稅目的意義
是要增加稅收 還是要抑制投機 平衡貧富差距??
假使要抑制投機 就不能有太多的後門及避稅方式 否則你只是改變市場規則
結果還是對商品價格過高這件事情失去控制
你說證所稅好了 他為何最後弄個四不像 就是有兩派人在爭執
他到底是資本財所得還是抑制投機所得~
那房屋呢 幸運的是 他會比較單純 因為它是生活必需品 定義上很單純
(搜搜看我之前的文章吧 我想我說的很清楚了...)
你可以不買股票 但是卻不能不住or租......
持有成本過低加上低利的結果下現在北台灣是什麼房價你也看到了...
好吧 你說買賣所得課稅 先不論有無辦法解決目前囤積房屋的現象...
實價登錄才剛開始...全台有一堆中古屋沒有登錄 請問你要怎麼定義取得價格??
用目前公告現值? 這樣課下去恐怕會有一堆人要跳樓....
而新成屋的買賣課稅 不就是期限較長的奢侈稅嗎...? 能有什麼立即成效?
不但增加課徵困難 也沒有那個效果....
考慮到不重複課稅及循序漸進避免一口氣次破泡沫
慢慢拉高公告現值 是目前最可能的~ 而確實現在也在朝這方面進行~
另外可能也要對第二戶以上的房屋課徵級距稅率 抑止囤房歪風及平衡資本財所得的問題
問題只是再於如何定義所謂"第二戶"這個命題以防止人頭取得過於容易無風險罷了~
※ 編輯: zball 來自: 114.32.113.210 (04/06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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