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第一次斡旋遇到這種事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hi)時間6年前 (2019/10/20 10:0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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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odelyst (ㄌㄉㄌㄊ)》之銘言: : ※ 引述《jamo (hi)》之銘言: : : 應該這麼說吧 : : 賣方簽的委售合約,銷售傭金是 4%, : : 買方簽的斡旋合約,銷售傭金是 1% : : 現在賣方因為價格問題改委售合約為 2%, : : 那仲介方想跟買方改斡旋合約為 2% : : 都是大家合意,買賣不成仁義在 : : 就像你幫公司做牛做馬跟老闆爭取加薪,老闆直接嗆你我不會同意, : : 23k 公道價,你要嘛做不要就滾蛋 : : 然後上網說你莫名其妙,想給你口飯吃你還不要! : : 奇怪很多人都覺得只要買價=賣價就叫價格到了 : : 那為什麼沒有人去餐廳吃飯覺得我付餐點費用就好了 : : 帳單我已經付了,服務費看我心情給 5% : : 不給足 10% 出不了餐廳叫做看餐廳臉色? : : 那個案子門店主管覺得本案鐵案 4% 穩賺 : : 他們願意等下個買方是仲介主管的商業決策 : : 他們要為自己的決定買單 : : 那你要不要幫賣方補足 4% , : : 是你自己時間成本跟價錢以及 kimochi 問題 : : 你要為自己的決定買單,就這樣而已 : : 老實說現在六都買房資訊非常透明, : : 要不要加價要不要退斡都自由的很 : : 帶人看了半天房,連張斡旋都不出仲介也是笑笑 : : 會上板po買方莊孝維嗎? : : 我是覺得既然用了仲介服務本來就是買賣合意(仲介是賣媒合服務的) : : 喜歡找仲介當然是按照別人規矩,如果不能接受 : : 去找 591 屋主自售甚至自己開發我覺得是最好的! : 想請問按照"現行法律規範" 不考慮內規 不考慮道德 : 如果當初賣方簽4% 買方談1% : 今天仲介一定要抽4% : 然後按照今天的情況,賣家1420壓到2% 買方寧願1430還是1% : 那仲介有"責任"回報給賣家說有人1430嗎? : 還是就當沒這件事情,繼續媒合1420願意給2%的買家? : 簡單講, 同時有2個買家 一個1420 2% 一個1430 1% : 仲介隱瞞1430+1%的買家 有違反法律嗎? 有 按照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0 年易字第 484 號刑事判決 如果隱瞞,會有背信罪的問題 但前提是兩個斡旋都白紙黑字寫下來 : 因為我問我認識的仲介,他好像也不是很確定 : 但他說通常這樣他會再拿這價錢跟賣家講, : 然後再稍微提高一點仲介金 這樣就成交了 我知道你想問什麼, 你想問就卡那 1% 仲介費無法成交,仲介有沒有刑責問題 答案是有,但 實務上來說,賣方最終願意賣 1430+2% ,這是議出來的 賣方不會自己把價格 down 可成交寫好好放那邊, 等著兩組仲介去收 1430+1% 跟 1420+2% 來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假設真有這麼上道的賣方直接開出可成交價格 那麼這個案子會是店內強推的案子,店長盯得緊緊 業務要收斡一定是會跟店長打過招呼 收到達底的斡旋前一定會講好服務費趴數 不會出現這種狀況,所以你認識的仲介不清楚 因為這種事實務上幾乎不會出現 就像本篇最原po他直接嗆 1430+1% 要收來不收拉倒 那假設仲介不是在做狀況的話,就不會來收斡了 至於出事那個案子有七位數的價差, 買到的明顯是投客+老鳥仲介的組合 這種私底下肯定有暗盤,而不是幾趴仲介費的問題 真的說卡仲介費導致不成交那種,就像本案一開始連斡旋都不會收的! 收到可成交的斡旋仲介費通常就會先談好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3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71537225.A.39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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