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申報扶養父母,後來才發現父母已自行申報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小稅務員)時間17年前 (2009/02/08 02:3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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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outsch (守得雲開見月明)》之銘言: : 今天收到一張補稅通知書, : 結果發現,在個人免稅額的部分只有77000元而已, : 我記得我有填寫扶養親屬, : 因為目前父母並無收入,並且年齡各是六十多、五十多歲, : 仔細一看之後,才發現我爸在九十六年度時自己又跑去報稅了, : 所以在我這張補稅單上, : 有寫著重複申報的字樣,結果就是還得多繳一萬多元的稅金。 : 想請問,倘若我不想要繳這個稅金的話, : 接下來可以怎麼作嗎? : 此外,在版上看到的資訊是,只要在同一個申報戶申報, : 也就是我、我父母一起來申報的話, : 應該在就能加入撫養親屬的免稅額了吧? 增加免稅額的前提當然是沒有重複申報的情形 重複申報又都可以扣除免稅額的話 不就變成一個人有多個免稅額度了嗎 : 唉~一萬多塊,真的是很多耶~ : 真的是謝謝大家。 建議去看一下父母的所得資料 如果各類所得各不超過77000的話(含股利、利息等各類喔) 那請父親去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申請註銷原申報資料 註銷完你那邊再去申請增加扶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7.153.195
文章代碼(AID): #19ZTEkIi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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