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申報扶養父母,後來才發現父母已自行申報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唉.....................)時間17年前 (2009/02/08 22:1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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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兩位熱心的版友回覆, 推文版友說的那邊文章我之前就有讀過, 說的是要 低於免稅額, t版友回文說的是可加上薪資特別扣除額:p 不過沒關係, 今天五月我報的時候會報看看, 到時候看有沒有過, 再來報告. 再次感謝兩位版友. ※ 引述《tstststs13 (清之影)》之銘言: : 原則上是這樣 : 但能適用薪扣的只有薪資所得 : 你要注意是否你父母的所得是哪種所得 : ※ 引述《eulogize (唉.....................)》之銘言: : : 抱歉, 藉著這個標題問一個很久的疑問. 我有爬文, 但看到兩種說法. : : 我的疑問是: 若父母各項所得不超過多少, 可以列入申報? : : 我看了一下薪資特別扣除額, 是以人計算, 那不是應該是所得總和低於 : : (免稅額+薪資特別扣除額), 列入申報就划算了嗎? 因為列入申報, 還 : : 可以列舉保險費健保費醫療費用等, (因為父母是直系). : : 可否請知道的人指點一下,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87.224
文章代碼(AID): #19ZkVab9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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