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申報扶養父母,後來才發現父母已自行申報
看板tax (稅板)作者eulogize (唉.....................)時間17年前 (2009/02/08 12:50)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 1人參與討論串2/5 (看更多)
※ 引述《Aquascutum (小小稅務員)》之銘言:
: ※ 引述《doutsch (守得雲開見月明)》之銘言:
: : 今天收到一張補稅通知書,
: : 結果發現,在個人免稅額的部分只有77000元而已,
: : 我記得我有填寫扶養親屬,
: : 因為目前父母並無收入,並且年齡各是六十多、五十多歲,
: : 仔細一看之後,才發現我爸在九十六年度時自己又跑去報稅了,
: : 所以在我這張補稅單上,
: : 有寫著重複申報的字樣,結果就是還得多繳一萬多元的稅金。
: : 想請問,倘若我不想要繳這個稅金的話,
: : 接下來可以怎麼作嗎?
: : 此外,在版上看到的資訊是,只要在同一個申報戶申報,
: : 也就是我、我父母一起來申報的話,
: : 應該在就能加入撫養親屬的免稅額了吧?
: 增加免稅額的前提當然是沒有重複申報的情形
: 重複申報又都可以扣除免稅額的話
: 不就變成一個人有多個免稅額度了嗎
: : 唉~一萬多塊,真的是很多耶~
: : 真的是謝謝大家。
: 建議去看一下父母的所得資料
: 如果各類所得各不超過77000的話(含股利、利息等各類喔)
: 那請父親去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申請註銷原申報資料
: 註銷完你那邊再去申請增加扶養
抱歉, 藉著這個標題問一個很久的疑問. 我有爬文, 但看到兩種說法.
我的疑問是: 若父母各項所得不超過多少, 可以列入申報?
我看了一下薪資特別扣除額, 是以人計算, 那不是應該是所得總和低於
(免稅額+薪資特別扣除額), 列入申報就划算了嗎? 因為列入申報, 還
可以列舉保險費健保費醫療費用等, (因為父母是直系).
可否請知道的人指點一下,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78.176
推
02/08 15:13, , 1F
02/08 15:13, 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tax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60
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