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申報扶養父母,後來才發現父母已自行申報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唉.....................)時間17年前 (2009/02/08 12:50),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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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quascutum (小小稅務員)》之銘言: : ※ 引述《doutsch (守得雲開見月明)》之銘言: : : 今天收到一張補稅通知書, : : 結果發現,在個人免稅額的部分只有77000元而已, : : 我記得我有填寫扶養親屬, : : 因為目前父母並無收入,並且年齡各是六十多、五十多歲, : : 仔細一看之後,才發現我爸在九十六年度時自己又跑去報稅了, : : 所以在我這張補稅單上, : : 有寫著重複申報的字樣,結果就是還得多繳一萬多元的稅金。 : : 想請問,倘若我不想要繳這個稅金的話, : : 接下來可以怎麼作嗎? : : 此外,在版上看到的資訊是,只要在同一個申報戶申報, : : 也就是我、我父母一起來申報的話, : : 應該在就能加入撫養親屬的免稅額了吧? : 增加免稅額的前提當然是沒有重複申報的情形 : 重複申報又都可以扣除免稅額的話 : 不就變成一個人有多個免稅額度了嗎 : : 唉~一萬多塊,真的是很多耶~ : : 真的是謝謝大家。 : 建議去看一下父母的所得資料 : 如果各類所得各不超過77000的話(含股利、利息等各類喔) : 那請父親去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申請註銷原申報資料 : 註銷完你那邊再去申請增加扶養 抱歉, 藉著這個標題問一個很久的疑問. 我有爬文, 但看到兩種說法. 我的疑問是: 若父母各項所得不超過多少, 可以列入申報? 我看了一下薪資特別扣除額, 是以人計算, 那不是應該是所得總和低於 (免稅額+薪資特別扣除額), 列入申報就划算了嗎? 因為列入申報, 還 可以列舉保險費健保費醫療費用等, (因為父母是直系). 可否請知道的人指點一下,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78.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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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BLhKLB [轉錄]超級綜合所得稅講座-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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