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申報扶養父母,後來才發現父母已自行申報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國境之南)時間17年前 (2009/02/09 09:45),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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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借用原標題發問一下: 我去年有申報扶養父母,也順便補申報前年的, 國稅局之後有寄一張退稅支票給我。 上個禮拜,收到了補稅單,核定課稅所得額之細項資料多為 我母親的郵局定存利息,另有一筆為我父親的所得額五萬多 。我父親自己開中藥店,但每年都有免稅單寄來;而我 母親的郵局利息也有免稅單。 請問我可以拿這些免稅單去申請更正嗎? 或者, 一經我申報扶養, 這些所得就加在我的身上呢? 還請不吝指教,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5.196

02/09 13:24, , 1F
你說的應該是扣繳憑單吧,不是免稅單啦 XD
02/09 13:24, 1F

02/09 13:25, , 2F
既然申報扶養父母,當然父母的所有所得都要一起列入計算。
02/09 13:25, 2F

02/09 18:28, , 3F
了解~ 原來是我耍笨了... >///<
02/09 18:28, 3F
文章代碼(AID): #19Zugwq4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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