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關於前承租人退租後主張她把裝潢賣人 …
看板toberich (創業)作者cobrabaton (寂寞城市裡數著孤獨)時間15年前 (2010/09/20 10:08)推噓1(3推 2噓 10→)留言15則, 9人參與討論串10/18 (看更多)
※ 引述《transker (代筆事務所)》之銘言:
: ※ 引述《pp14 (快閃韓國24h)》之銘言:
: : 1.原PO寫的第十七條已經很清楚了.合約到期,裡面的東西都是廢棄物
: : 如果裡面的東西對舊房客來說是寶,理當合約到之前應該就拆走了
: : 原PO的簽約在上個合約到期後,房客該清的都清完了,房東也點交完~之後才簽定的
: 其實,如果要鑽租約的牛角尖來走的話,房東也佔不了便宜。
: 我們來看看原PO(cobrabaton)最初貼的部份內容,如下:
: 1.這間店面是我一個女生朋友本來在做的店面,但是後來他因為找不到人手顧店
: 所以決定把店收起來(並沒有詢問是否有人要頂讓,因為她本來就還有攤子請小姐顧
: 所以最後她退租了,沒有租滿一年房東也退還她押金點交完畢!她也搬走了假人架子
: ------
: 櫃台.中島.水晶燈.省電燈泡.冷氣..等硬體設施,只有裝潢沒有拆!
: 由劃線部份可以看到,這租約是沒有到期的。但是房東把押金退回給她,
: 可能是因為她要求降租,或者如果不退,她可能不再去繳租金,於是就退了。
: 但是雙方有沒有寫退租協議?沒有的話,租約就仍然有效。即使房東把她的
: 那份租約拿走了。她仍然可以向法院訴請要求取回自己的裝潢。房東可以向
: 法院聲明她已經退租,但是如果她否認,房東也拿不出證據證明。房東即使
: 拿出自己的那份租約,也只能證明租約未到期。至於退押金那些事,也只是
: 一筆資金的往來,用途並沒有白紙黑字的記錄。誰說也說不清。
: 這樣的話,假如真的依合約來對簿公堂,房東並沒有很大的勝算。
租約確實沒有到期!內文也載明租約未到期提前退租,要繳交違約金!
但是房東人很好,押金直接退還給她,讓她要拆要搬的搬走,只是口頭上說
然後結清水電管理費用,點交後把鑰匙遙控器交還就把押金退還給原承租人!
這樣去說房東壞心??何來壞心之有?
還是要強制她恢復原狀,再扣她押金說哪些東西沒整理加上租約未到期!
所以請她直接搬走拆走~
: : 2.有人說原PO撿人家裝潢貪便宜不厚道.
: : 當初就是原房客遺棄裝潢,剛好下一個使用者覺得合用而繼續使用.這有錯嗎?
: : 試問大家丟棄的舊家電 若被撿破爛的阿伯撿去,你會告他侵占嗎?
: : (不好意思,這不是在罵原PO,物盡其用非常環保.是好事)
: 是否遺棄,其實值得商榷。如果原租客真的決定遺棄那裝潢,
: 而新租客「廢物」利用,當然沒有疑義。但是原租客和房東以及
: 新租客之間的互動相當複雜。種種跡象都顯示原租客並不想遺棄
: 她的裝潢。別人總不能硬要她去承攬這種「遺棄」之名吧!
: 案情大概是這樣的:原租客決定退租,她可能一時沒有能力
: 搬走裝潢,因此她就跟房東講,你把押金退還給我,裝潢我也不
: 要了。(這只是我的假想,她可能並沒有這樣講。)然後,新房客
: 向她要房東的電話。她覺得這是一個可以挽救自己損失的好機會。
: 就跟房東講:「我有個朋友想租妳的店舖。我可以介紹給你。但是
: 你要幫我向他收回裝潢的錢。」如果房東不答應,她就懶得介紹。
: 而這店舖也可能不容易租出去,因此房東就答應了。然後,當房東
: 和新租客聯絡上了,馬上就把對舊房客的承諾忘得一乾二淨。因為
: 這樣房東就可以把裝潢據為己有,有利於以後出租店舖。
說書人
我說了我有問原租客跟房東的情況
她也說明
1.退租了(我後來問是8月就沒開店)<-問其他朋友
2.房東已經退還押金,而且沒有多番刁難也沒有扣款!
3.也已經搬走東西了!(我事先詢問她搬走哪些東西,也假設我如果開店要跟她買)
所以她有跟我說搬走哪些東西,已經搬回家了!
4.跟我說合約還房東了,所以要去調通聯紀錄才知道房東電話!
有說因為租約已經處理了!就是退押金清費用搬走點交!所以房東才全額退押金給她!
5.最後跟我說找到電話,才提醒我房東可能會跟我收一筆費用!
我也告知他如果他要收我就不會租!
以下是房東說明
1.點交完畢,並已經繳清水電管理費,也繳清該月租金,所以退還押金!
2.仲介是來主動找房東說要代租!本來房東是有固定代理人!(隔壁店面也是他的)
3.房東並沒有退裝潢費用給她,是她要求房東要講!!房東也講了!
我也跟房東說,如果要這筆費用!那你租別人我不租了!
以上,我都跟雙方說如果要費用我就不租!
所以您前半段確實是在說書!
後半段我無從查證,因為我也沒問房東怎麼跟她談的!
: 這種情況,即使房東在法律上無懈可擊,在情理上也令人不恥。
: 另外,我們再留意一下新租客的另一篇文章的內容,如下:
:
: 她是8月底前已經退租點交,詳細時間我不確定
: 而且8月底前店面已經貼出租了
: --------------
: 但是8月就已經沒有營業!應該是那時候就在搬東西了~
: 我是9月10日她回國跟她要房東電話!過程就如第一篇文章內容
: 我9月14日跟房東訂訂契約,才又傳簡訊問她設備她想怎麼賣!
: 大家有沒有看出一些玄機。劃線部份寫8月底就貼出租(廣告)了。
: 既然已經貼了出租廣告,那為什麼他還要向她要房東的電話?因為
: 那出租廣告不是房東貼的,而是原房客貼的。為什麼房東不貼招租,
: 反而要由原租客來貼?原因很簡單,租約未到期。原租客仍然擁有
: 租用權。所以她要找新房客來承租,好拿回押金。因此,原po說她
: 在8月底前就已經退租點交的事情,可能是謊言,或是房東的謊言。
我覺得你可以去說書了!!你不懂的情況可以問我!不需要直接猜測
8月底是仲介貼的,該仲介是跟房東聯絡!房東在隔壁也有一間房子出租
固定都由同一個代理人代租,只是剛好這間是仲介來拜託房東讓他們託租!
這是隔壁仲介前天帶客人來看房子跟我說的!他本來以為我是仲介!
我為什麼要跟房東要電話,就是因為我是從事相關行業的人!
我不想付仲介費,所以我本來就有權直接找房東談!只是看你找不找的到方法!
而我先跟原承租人告知情況也說明清楚我要做什麼才跟她要電話!
請問我哪裡不厚道??站在情上面,我做的完全沒有瑕疵!在法上面,我是跟房東簽訂
合約跟原承租人一點關係都沒有!
如果是你要租朋友"已經退租且點交的房子",你會告知朋友說你要租嗎?
我跟她要房東電話就是因為我們是朋友,所以我善盡告知義務!
也直接跟她說,如果你覺得我租那邊不合適的話!你可以不用給我電話沒關係!
妳考慮好在跟我說!!
所以才有後續她騙我房東退裝潢費用給她,然後房東跟我說前承租人有提出這樣的要求
問我要不要付的挖坑戲碼!
我也跟房東說,如果要付我就不租!!我可以租別間再來裝潢就好了!
所以我說你啊!真是可以去橋下說書了..可能是謊言勒!
原承租人直接跟我說她退租了也搬走了,房東也退還押金給她了!
你以為我都不會問??我是把她當朋友,所以都先關心她,才問她我想租那間
她覺得可行與否?如果她覺得我佔她便宜那我就不租,但是她是主動給我電話!
但是跟我說個但書,說房東可能會跟我要!我就說房東為什麼會跟我要??
她才說房東有退她裝潢費用十萬元!
我也跟她說,我跟房東談談看, 如果房東要收!我就不租了!
我全部都有問都有說,請問我哪裡不厚道???
這樣還不厚道?怎樣才算厚道?
說書人你說呢??既然你覺得我說的全部都是謊言~那何必回我呢?
: : 3.那原使用者為何要遺棄裝潢.因為拆裝潢的費用貴阿,拆了更不划算
: : 有看過人家拆裝潢嗎?釘在牆上的層板包牆,還有地板,天花板
: : 不是鐵鎚亂揮,就是怪手直接破壞~真不知這些廢料值多少錢?
: : 一根釘一根釘拿??工錢都比材料貴囉~~
: 人家現在就是要來拆回去。你卻硬要安一個遺棄的莫須有罪名給人。
: 那不是罔顧事實嗎?你覺得那是廢物,但是你有沒有想過這些東西全是
: 用錢買的,而且拆下來用在別的地方仍然用得著。
:
: : 總歸一句,值錢的東西合約到時該拆早就拆了.會剩下的都是舊房客不要的
: : 看到後來要租的人直接延用覺得眼紅又想要撈一筆,我認為心態最不好的
: : 應該是舊房客才是..
: 你仔細看清楚點,合約是沒有到期的。而且,沒有拆不代表不要了。
合約沒有到期!房東也沒扣押金!
也當面點交完畢!
原承租人也跟我說已經解約了!房東讓她退押金!所以她搬走一些東西!
她也說房東沒要求她要拆裝潢!
合約就算沒有到期!都已經點交完畢了...這樣算什麼?還算她權利?
那房東是否可以要求她返還押金?然後要她來拆裝潢!
或是房東要她返還押金!房東找工人來拆裝潢!請她再來付錢?
: 這跟時間和能力有關。打個比方,今天你騎車過福和橋,騎到一半突然
: 車子熄火了。你只好棄車而行。否則就可能會被往來的車子撞傷或撞死。
: 這時,有個在橋邊人行道上散步的阿伯見獵心喜,心想這台機車還很新,
: 竟然有人棄置在這裡,真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於是他就叫來一輛拖車,
: 把你的車子載到機車行當廢鐵賣了。那你說他是不是做對了?而你這樣
: 把車子丟在路邊不管,是不是就是不想要車子了?顯然不是嘛!這跟你
: 當時所處的環境和你的能力有關。你只是暫時棄置,而不是真的想丟掉。
你這個比喻也太奇怪了!
機車有行照,行照有所有人!
那個阿伯是偷竊!= =
你應該是要這樣說,你跟租車行租車,車子你放在路邊!你搭車回租車行
你跟租車行結清租金還有一些費用!你也說你把放車子裡的東西都拿走了!
也拆除你換下的前後避震.碟盤.卡鉗.排氣管...等只有輪胎沒拆~
然後你跟租車行一起搭車去當面點交車子!點交完畢,租車行也覺得雖然你
提早違約!也是如期退還押金給你!
然後兩星期後,你朋友想租車!跟你要租車行電話,說指名要租哪台車!
然後你見獵心喜,覺得你租車有去換前後BT39SS,所以你想收一點輪胎錢回來!
於是你騙你朋友說你裝輪胎租車行有退錢給你!
所以租車行可能會跟你朋友收個兩千塊!你朋友也跟你說,如果租車行要收!
你就不要租那台就好了!
於是你朋友跟租車行聯絡!租車行也跟他說你有提到輪胎錢你要收的事!
你朋友也跟租車行說,如果要收輪胎錢他就不租這台了!
於是租車行就跟你朋友訂定契約了!
然後你朋友傳簡訊問你避震.卡鉗.碟盤.排氣管那些怎麼賣!如果賣太貴他就不買了!
結果你出了個原價(只是不含工),所以你朋友說太貴!
你就跟你朋友說,你有鑰匙你會去拆輪胎!
請問一下,你還能主張輪胎是你所有物?
: : 如果~如果~真的要番的話,你跟房東說你是依現況承租,主張這是房東和
: : 上一個房客的事情,不管對誰你都說這是你們自己的事(當初他們的合約).
: : 就算要給錢也叫房東自己去處理吧 , 這樣你的心情會比較輕鬆些!!
: : 另外似乎有人把這件事情和頂讓金搞混了,這根本是兩碼子的事喔
: 這樣做在法律上或許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在情理上則不太妥當。
: 他已經主動去聯絡她了,就是因為認識到這是屬於她的東西。如果把
: 事情推給房東,然後房東也拖,最後問題得不到合理的解決,就可能
: 升級為不愉快的社會事件。做生意的人最忌諱的就是這樣。
: 求財嘛!以和為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213.225
→
09/20 10:16, , 1F
09/20 10:16, 1F
推
09/20 11:20, , 2F
09/20 11:20, 2F
→
09/20 11:57, , 3F
09/20 11:57, 3F
→
09/20 11:58, , 4F
09/20 11:58, 4F
噓
09/20 13:07, , 5F
09/20 13:07, 5F
噓
09/20 13:09, , 6F
09/20 13:09, 6F
→
09/20 13:28, , 7F
09/20 13:28, 7F
推
09/21 10:32, , 8F
09/21 10:32, 8F
推
09/23 13:10, , 9F
09/23 13:10, 9F
→
09/23 13:11, , 10F
09/23 13:11, 10F
→
09/23 13:11, , 11F
09/23 13:11, 11F
→
09/27 10:35, , 12F
09/27 10:35, 12F
→
09/27 10:36, , 13F
09/27 10:36, 13F
→
09/27 10:36, , 14F
09/27 10:36, 14F
→
09/27 10:36, , 15F
09/27 10:36, 15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0 之 18 篇):
toberich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14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