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非自願離職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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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劣老闆是多數還是少數
你到傳統工業區繞一圈就知道了
就我所知 土城樹林交界的工業區
有給假日雙倍加班費跟資遣費的機械、鐵工廠僅我家而已
沒剋扣外勞薪資與休假的 據我所知應該是沒半間(我家沒用外勞)
至於科學園區呢
血汗工廠、血尿企業難道是喊好聽的
補教業平均雙周工時96~106小時左右
上104、1111大家都光明正大打出來 ptt的job版也有
工作這麼多年
除了自己家的公司外 在外工作我只看過一個拿到資遣費與非自願離職單的
你走進去漫畫店或是到飲料店、簡餐店
問問看工讀生有沒有勞健保與勞退
看是有的多還是少
為什麼我覺得你活在自己的想像世界
還自以為自己認定的規則都是對的
勞基法第十二條規定的違反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拍桌子嗆老闆---不算 除非可證明威脅到人身安全或公然侮辱等犯罪行為
登廣告嗆老闆---不算 除非滿足誹謗罪
動作慢半拍---不算 教育不了 滿足第十一條 可解雇但要資遣費與開非自願離職單
執行業務態度不佳---不算 教育不了 滿足第十一條 可解雇但要資遣費與開非自願離職單
你以為當老闆只要有錢敢開就好了嗎?
就是這樣的人太多
合法經營的企業才會更難生存
整體勞動與經營環境才會這麼惡劣
同樣一間公司
老闆自己下來管理的時候
平均一年流動率20人上下
我當主管時一年才走一個畢業回家鄉的
差別在哪裡?
人同此心 心同此理
我家過去的員工 家人對我們家都算很感謝
是我爸做得太多嗎?
不 只是因為在這個就業環境裡
我爸是極少數守法的老闆
另外 連千萬富豪的王家都不懂用法律保障自己權益
你期待會用法律保障自己權益的勞工是大多數?
真這麼多 報紙上那些悲劇怎麼來的?
就連你自己對法律都一知半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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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81.55
※ 編輯: forself 來自: 219.71.81.55 (03/31 20:57)
※ 編輯: forself 來自: 219.71.81.55 (03/31 20:58)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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