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非自願離職申請書
: 惡劣老闆是多數還是少數
: 你到傳統工業區繞一圈就知道了
: 就我所知 土城樹林交界的工業區
: 有給假日雙倍加班費跟資遣費的機械、鐵工廠僅我家而已
: 沒剋扣外勞薪資與休假的 據我所知應該是沒半間(我家沒用外勞)
: 至於科學園區呢
: 血汗工廠、血尿企業難道是喊好聽的
: 補教業平均雙周工時96~106小時左右
: 上104、1111大家都光明正大打出來 ptt的job版也有
: 工作這麼多年
: 除了自己家的公司外 在外工作我只看過一個拿到資遣費與非自願離職單的
: 你走進去漫畫店或是到飲料店、簡餐店
: 問問看工讀生有沒有勞健保與勞退
: 看是有的多還是少
: 為什麼我覺得你活在自己的想像世界
: 還自以為自己認定的規則都是對的
這句話應該也適用你自己,因為有拿到資遣費與非自願離職單的應該不在少數
按你的邏輯,你到就業服務中心看一看就知道,絕對不會只有幾個在申請
: 勞基法第十二條規定的違反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 拍桌子嗆老闆---不算 除非可證明威脅到人身安全或公然侮辱等犯罪行為
老闆也是人,沒必要花錢給員工罵,且公司的內規就可以處行政處份,對上司或
主管態度不佳記過乙次,滿三次開除等,也是可以滿除此一條件,累犯就可以達
成違反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 登廣告嗆老闆---不算 除非滿足誹謗罪
這個動作應已嚴重傷害公司形象與信譽,最好是老闆花錢請員工,此員工
還廣告嗆老闆,老闆還要開非自願離職單給他領失業補助金.
暫且不論是否滿足誹謗罪,但一定滿足違反公司內規的條款.
: 動作慢半拍---不算 教育不了 滿足第十一條 可解雇但要資遣費與開非自願離職單
: 執行業務態度不佳---不算 教育不了 滿足第十一條 可解雇但要資遣費與開非自願離職單
公司內規還是可以處理,不然大家動作比慢,效率比差,最慢最差的可以領資遣費與
開非自願離職去領失業補助金,最好是大家可以接受
動作慢半拍---不算 教育不了,但可以做公司內部考試或考評打考蹟等
執行業務態度不佳,可以記過,累犯就算反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 你以為當老闆只要有錢敢開就好了嗎?
: 就是這樣的人太多
: 合法經營的企業才會更難生存
: 整體勞動與經營環境才會這麼惡劣
: 同樣一間公司
: 老闆自己下來管理的時候
: 平均一年流動率20人上下
: 我當主管時一年才走一個畢業回家鄉的
: 差別在哪裡?
: 人同此心 心同此理
: 我家過去的員工 家人對我們家都算很感謝
: 是我爸做得太多嗎?
: 不 只是因為在這個就業環境裡
: 我爸是極少數守法的老闆
不認同這點,這個世界上應該是不守法或惡劣的員工都是少數的,只是大家遇到的機率
高或低而已,況且老闆跟員工如權益認知有衝突本來就是以自己立場來悍衛自身權益,
無法達成共識才要走上申訴或法院這條路,相信版上創業的老闆們有很多也是很好的
: 另外 連千萬富豪的王家都不懂用法律保障自己權益
: 你期待會用法律保障自己權益的勞工是大多數?
: 真這麼多 報紙上那些悲劇怎麼來的?
: 就連你自己對法律都一知半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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