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開個話題--專利權耗盡
※ 引述《nakao (LIVING in TOKYO)》之銘言:
: ※ 引述《jerico (婷兒養的小熊)》之銘言:
: : 最近專利版都沒有啥討論的文章了
: : 就由小弟拋磚引玉,丟個東西大家來討論看看
: : 順便知道在這個領域的從業人員的看法是什麼。
: : 以下
: 建議先看一下專利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第六款的內容
既然你PO了一行文
那我就幫你把專利法第57條PO上來吧
專利法第五十七條規定:
發明專利權之效力不及於下列各款情事:
一、為研究、教學或試驗實施其發明,而無營利行為者。
二、申請前已在國內使用,或已完成必須之準備者。但在申請前六個月內,於專利申請人
處得知其製造方法,並經專利申請人聲明保留其專利權者,不在此限。
三、申請前已存在國內之物品。
四、僅由國境經過之交通工具或其裝置。
五、非專利申請權人所得專利權,以專利權人舉發而撤銷時,其被授權人在舉發前以善意
在國內使用或已完成必須之準備者。
六、專利權人所製造或經其同意製造之專利物品販賣後,使用或再販賣該物品者。上述製
造、販賣不以國內為限。
--
接下來,請回到我的問題
B公司和A公司買OOO物件,故OOO物件(權利項1)權利耗盡
然而B公司沒有A公司的授權(也就是不符合專利法第57條第6款)
逕行製造LCD面板(權利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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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能用較深入的方式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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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41.100
※ 編輯: jerico 來自: 61.57.141.100 (06/21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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