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外包的軟體合約通常有具體的需求規範嗎?

看板Soft_Job (軟體人)作者 (睡魔)時間18年前 (2007/10/13 22:34),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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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gg12345 (ggg)》之銘言: : 應該是採用很簡單的方法, coder 只是按 pseudo code 編成正確的程式, : 基本方塊會有多層的人做程式流程與文件的 review. 而不是一人全包. : 在思惟的方向上, 台灣一向怕參與的人手太多, 是少用人的思惟. 印度不 : 怕用人, 只要分成夠多的模組方塊, 加派人手就能快速兜出方塊, 改功能 : 需求就是另兜一套新的方塊代替就可以了. 所以他們可能就是細部分工, : 人海戰術, 小團隊負責小方塊, 大方向就是靠買方送來的規格再切割. 因此這樣的團隊只能做出「量產品質」的東西. 你不知道模組間的關係, 就不能完善的做出test case. 而且遇到跨模組 的bug (由其是side effect類型的) 就不要指望有人可以幫你抓出來了. 反正大家都不知道其他人在寫甚麼, 為甚麼要這樣寫... 而且就你說的也和作者就的不相同. 作者說的是「每一個人都只是一個 零件, 可以隨時替換」的情況. 你說的這些, 割pseudo code的人就不可以 隨便替換了, 否則分工的切割點很大機會出問題. (對scope的理解不同) 印度不怕用人, 為的是薪資水平低. 我們請一個PG的價錢可能就夠 他們請三個coder(請容許我用coder這種不太禮貌的稱呼. 這樣不會 思想的工作如果說是PG的話我認為是對PG這稱謂的一種侮辱. 照這文章 的描述他們充其量只是人型的, 像MS Access的App. Generator的 「程式碼產生器」罷了)了. 印度外的, 生活指數比印度高的地方 你認為照樣套用可行嗎? 印度人一般的印象是受壓性強, 上面的人怎樣壓逼/壓榨也不會出大問題. 如果 不理會文化特質上的差異而套用到華人社會的話, 不想出問題也難. 這篇文章的其他地方就不說了... : 底下是另外的一篇報導. : 2005-03-10 http://www.enet.com.cn/article/2005/0310/A20050310396963.shtml : 印度軟件水平和中國的程序員 不. 這是同一篇的不同分頁罷. 先前說的邏輯謬誤有一部份就在這裡. 說實在的, 我本身對這種「物化」人的論調的文章/思路十分反感. 一邊看一邊覺得噁心. 這篇文章的其他部份也就不參予討論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52.192.166

10/13 22:51, , 1F
嗯,印度的SI也差不多,全部的SI都一個樣。
10/13 22:51,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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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阿三的SI們是高興的,其他的就不是那樣了.資本家跟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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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同一類的,看是拳頭往那擺,誰因之得了好處.
10/14 02:04,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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