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賣淫=犯法 這論點是否有討論空間
※ 引述《MoNeNe (奧德賽世代)》之銘言:
: 台灣現行法律認為賣淫為犯法行為
: 我想請教的是為什麼要把 "賣淫" 這個商業活動視為非法行為
: 賣淫會侵害到他人的權益嗎??
: 在台灣賣淫在法律上是否有討論的空間
: 甚至除罪化
如同推文所說的
禁止賣淫或者將賣淫定位在非法行為
多半是基於道德層面的考量或者選票考量
反對者也顧慮到社會觀感的問題
不過有些問題卻因此無法獲得控制或者解決
例如性交易的過程是否需要使用保險套?
既然性交易是非法的.那麼又怎麼去規範他們?
或者雛妓的問題.既然都是非法.怎麼管控?
這純粹是道德層面的考量.置現況於不顧
現在台灣很多東南亞外籍人士.以合法掩護非法
假借打工名義來台賣淫從事性交易
愛滋病蔓延的問題要如何應對?
如果可以恢復公娼.是否可以解決?
但是這樣一來會不會有開倒車的嫌疑? (軍中廢除831/台北市廢除公娼)
另外.賣淫/性交易/援交 這三個名詞指的是不是同一件事情?
這其中是否只有金錢支付才算?
演藝人員兼差外賣有的換取珠寶/名牌
被狗仔抓到了都說是在賓館吃海鮮談生意.這算不算賣淫?
如果要算.那模要怎麼確認? 要以哪些為證據?
如果不算.那麼是否特定階級身分的人可以公然性交易而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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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開放.很多問題潛藏.這些問題不會因為違法而不存在
賣淫這件事情也不會因為違法而不發生
當一件事情是法律無論如何修改.大魄力的執行都無法解決的時候
法律就失去了作用
如果開放.這些問題浮上檯面.也許可以管控.但是新的問題又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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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荷蘭是開放性交易的.不知道還有哪些國家也是合法的
通姦除罪化這幾年有婦女團體推行.但是有幾個國家已經這麼作?
希望版友可以幫忙提供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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